漢族的喪葬習俗歷來講究重葬,即使戰勝方對待與自己激戰而死的敵方勇士也是如此。漢族傳統的喪葬習俗,從古至今壹直流行於棺葬,分為葬、葬、葬三個階段,並夾雜著許多迷信成分。喪事是沐浴遺體,更衣,取棺;喪禮是葬禮結束後,將棺材停放在葬禮場地,供親友悼念;埋葬就是埋葬死者的遺體,也就是埋葬棺材。三個階段看似簡單,但每個階段的程序都極其復雜。比如殯儀員分為小殯儀員和大殯儀員。小殯儀員註重死者的服裝質地,大殯儀員註重棺材和陪葬品。葬禮時間長短從3天到幾天不等,送葬者要“穿戴孝”;下葬前要請人看風水,選墓地。葬禮儀式的規模與死者的地位密切相關。此外,漢族還有“回葬”的習俗,即將外賓的屍體運回原籍安葬。
隨著科學知識的普及和人民文明程度的提高,漢族壹些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落後喪葬習俗逐漸被人們所摒棄。比如,在當前人口快速增長、城市擴張、耕地資源日益短缺的情況下,城市土葬已經被火葬、海葬、樹葬等文明方式所取代。不再有與人合葬、要求和尚道士“超度”、父母去世、官員要離職回家盡孝等陳規陋習。孝子孫兒“皮馬·戴孝”也被換成了胸前戴白花,手臂纏黑紗;挽歌演變成挽歌,挽歌和挽歌演變成花環。
但是,在壹些偏遠的鄉鎮,漢族的喪葬習俗依然繁冗復雜。人雖然不堪,但由於周圍人文環境的影響,也不得不這樣做。比如葬禮上講究排場,車輛越多越好,不會因此受到指責;喪者要下跪叩拜,焚香燒紙,死者親屬也以跪禮回報;不管是寒冬還是酷暑,妳至少要死三天,妳的親人朋友要在靈堂裏沒日沒夜的醒來。在壹些地方,豪華墓仍然很受歡迎(甚至在殺戮遊戲中),等等。
與信仰伊斯蘭教的穆斯林的喪葬習俗相比,漢族的喪葬習俗還有待改進。穆斯林喪葬習俗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壹是土葬(這是伊斯蘭教義決定的,屬於宗教信仰,我不能隨意評論);二是快葬。伊斯蘭教規定每個穆斯林必須在三天內下葬,反對等待吉日。壹般葬禮會在當天舉行,不會過夜,除非很晚,或者其他特殊情況,比如死者親屬不在家,當天因為路途太遠來不及參加葬禮。為了達到速葬的目的,也遵循了人可以葬在天下黃土裏,死了就葬在哪裏的原則。它沒有強調死者必須回到他們的家鄉與他們的祖先壹起埋葬。三是薄葬。伊斯蘭教提倡節儉安葬,不要繁文縟節,不要排場,不要祭祀物品。死後只要求阿訇念經,清水洗身,白布裹身,不穿其他任何衣服。然後搬進清真寺存放的公共運屍箱。簡短的葬禮後,將屍體擡至墓地,送至挖好的墓穴安葬。下葬不需要棺材。在等待安葬和喪葬期間,禁止哭泣、喧嘩、待客、送花、燃放鞭炮、敲鑼打鼓或者使用其他樂器。禁止設置靈柩、懸掛畫像,或者設置祭祀臺和供品。
對漢族和穆斯林的喪葬習俗當然沒有深入的研究,只是通過表面的比較得出壹個粗淺的結論。穆斯林的喪葬習俗,雖然有其樸素節儉的傳統,但並不完美。比如處理喪事要花很多錢。在壹些經濟文化落後的地區,擡完屍體的擔架或木箱消毒跟不上,也容易感染病菌。
任何習俗都有其歷史文化背景,適合古人的習俗不壹定適合現代社會,喪葬習俗也是如此。以漢族人死亡三天以上為例。在古代信息不暢、交通不暢的情況下,滿足住得稍遠壹點的親友見逝者最後壹面的精神需求並不為過。但在全球變暖,人們工作生活節奏加快的今天,仍然要墨守成規,不能變通,不僅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還會讓逝者不安,對生者無用。再比如:中國人(主要是受孔孟教育的漢人)磕頭下跪,不僅僅局限於喪葬禮儀,還表現為晚輩見長輩,晚輩見上級的禮儀。據史料記載,1792年,靠市場經濟和資本運作成長起來的大英帝國派出經貿使團漂洋過海訪問清朝。因為它的特使馬戈爾尼不肯入鄉隨俗,就跪下來給乾隆皇帝磕頭。結果雙方不歡而散,東西方兩大巨頭失去了共同發展的歷史性機遇,中國付出了錯過2000年發展的巨大代價。辛亥革命終於使人們告別了這種延續了幾千年的奴性習俗,取而代之的是握手、擁抱、點頭等平等、和諧、文明的交流方式。這壹變化無疑是中國歷史進程中的壹次巨大飛躍。
因此,我們不僅要繼續繼承和發揚傳統習俗中那些合理的、有益的成分,而且要通過申請世界文化遺產來加以發揚和保護。對於那些帶有明顯封建迷信色彩的落後習俗,要不遺余力地加以改造,使之適應今天先進文化的發展方向。
註重禮儀和孝道壹直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這本身無可厚非。但是,如果禮儀太復雜,就會令人生厭,被視為空洞。孝道也是如此。孝在生前是真的,是偉大的。死後的禮儀再全面,場面再隆重,也只能給別人看。對逝者有什麽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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