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文原,字善之,壹字匪石,綿州人。父漳,徙錢塘。文原年十五,通《春秋》。在宋時,以流寓試浙西轉運司,魁四川士。至元二十七年,行中書省辟為杭州路儒學正。大德二年,調崇德州教授。五年,擢應奉翰林文字。九年,升修撰,謁告還江南。至大元年,復為修撰,預修《成宗實錄》。三年,授江浙儒學提舉。皇慶元年,召為國子司業。至官,首建白更學校之政,當路因循,重於改作,論不合,移病去。科舉制行,文原校文江浙,慮士守舊習,大書朱熹《貢舉私議》,揭於門。延祐四年,升翰林待制。五年,出僉江南浙西道肅政廉訪司事,平江僧有憾其府判官理熙者,賄其徒,告熙贓,熙誣服。文原行部,按問得實,杖僧而釋熙。吳興民夜歸,巡邏者執之,系亭下。其人遁去,有追及之者,刺其脅,仆地。明旦,家人得之以歸,比死,其兄問殺汝者何如人,曰:“白帽、青衣、長身者也。”其兄訴於官,有司問直初更者曰張福兒,執之,使服焉。械系三年,文原錄之曰:“福兒身不滿六尺,未見其長也;刃傷右脅,而福兒素用左手,傷宜在左,何右傷也!”鞫之,果得真殺人者,而釋福兒。桐廬人戴汝惟家被盜,有司得盜,獄成送郡。夜有焚戴氏廬者,而不知汝惟所之。文原曰:“此必有故也。”乃得其妻葉氏與其弟謀殺汝惟狀,而於水涯樹下得屍,與漬血斧俱在焉,人以為神。六年,移江東道。徽、寧國、廣德三郡,歲入茶課鈔三千錠,後增至十八萬錠,竭山谷所產,不能充其半,余皆鑿空取之民間,歲以為常。時轉運司官聽用鄉裏嘩狡,動以犯法誣民,而轉運司得專制有司,凡五品官以下皆杖決,州縣莫敢如何。文原請罷其專司,俾郡縣領之,不報。徽民謝蘭家僮汪姓者死,蘭侄回賂汪族人誣蘭殺之,蘭誣服。文原錄之,得其情,釋蘭而坐回。時久旱不雨,決獄乃雨。至治二年,召為集賢直學士,地震,詔議弭災之道。文原請決滯囚,置倉廩河北,儲羨粟以賑饑;復申前議,請罷榷茶轉運司,又不報。明年,兼國子祭酒。江浙省臣趙簡請開經筵,泰定元年,文原兼經筵官,以疾乞致仕歸。二年,召拜翰林侍講學士,以疾辭。四年,拜嶺北湖南道肅政廉訪使,以疾不赴。天歷元年卒,年七十壹。
文原內嚴而外恕,家貧而行廉。初客京師,有壹書生病篤,取橐中金,囑文原以歸其親;既死,而同舍生竊金去,文原買金償死者家,終身不以語人。有文集若幹卷,內制集若幹卷,藏於家。子衍,廕授江浙等處儒學副提舉,未任,卒。至順五年,制贈文原江浙行省參知政事,謚文肅。
翻譯:
鄧文原字善之,綿州人。鄧文原十五歲時,就能通曉《春秋》大義。在宋朝時,以客居的身份參加浙西轉運司考試,名列四川舉子第壹名。
皇慶元年,朝廷征召他為國子監司業。他到任之後,首先建議修改學校的辦學方針,當權的人因循守舊,對改革持慎重態度,因意見不合,鄧文原稱病去職。科舉制實行以後,鄧文原任江浙行省的考試官,他擔心考生墨守陳規,他用大字書寫朱熹的《貢舉私議》壹文,貼在試院門口延祐四年,升任翰林院待制。五年,外任為江南浙西道肅政廉訪司僉事,平江地方的僧人中有對平江府判官理熙存個人恩怨的人,賄賂僧徒,誣告理熙貪贓,理熙被屈打成招。鄧文原巡視到平江,審問出真相,鞭打僧徒,釋放了理熙。吳興地方有百姓夜裏回家,被巡邏兵抓獲,捆綁在鄉亭上。被抓的百姓逃走,有人追上他,刺傷了他的肋部,那人撲倒在地。第二天早上,家屬找到他擡回家去,那人快死的時候,他的哥哥問他刺傷妳的是個什麽樣的人,那人說:“他戴著白帽,穿著青色的衣服,身材比較高大。”他的哥哥告到官府,主管官員問那天擔任初更巡邏任務的是誰,有人說是張福兒,於是逮捕了張福兒,迫使他承認殺了人。張福兒被扣押了三年,鄧文原審閱案卷,說道:“張福兒身高不到六尺,不能說是身材高大;死者刀傷在右肋部位,但是張福兒是左撇子,壹向用左手,傷口應在左部,為什麽死者的刀傷在右肋呢?”經過審訊,果然抓獲真正的殺人兇手,釋放了張福兒。桐廬人戴汝惟家被盜,有關方面抓獲了盜賊,審理結案,送郡審核;而案發當夜,有人放火燒了戴家的房子,但找不到戴汝惟的下落。鄧文原審批道:“其中必有文章。”後來才審訊出戴汝惟的妻子和戴的弟弟謀殺的事實,在水邊樹下,找到戴汝惟的屍體和帶血漬的斧子與屍體在壹起。人們稱鄧文原斷案如神。
六年,鄧文原移官江東道。徽州、寧國、廣德三郡,每年征收茶稅鈔三千錠,後來增至十八萬錠,即使把山上所產的茶都用來交稅,也不到茶稅的壹半,其余的稅款則巧立名目向民間搜刮,年年如此。當時轉運司的官員任用鄉間的流氓無賴,動不動就誣告百姓犯了法,而轉運司又有專權處治的權力,凡是五品以下的官員,它都可以用刑處治,州縣衙門不敢過問。鄧文原請求朝廷罷去轉運司的專治權力,交郡縣衙門行使,朝廷不加理睬。徽州百姓謝蘭有壹個汪姓的家奴死去,謝蘭的侄兒謝四賄賂汪家的本族人誣告謝蘭殺死了家奴,謝蘭被逼迫招認。鄧文原復審此案,弄清了事實真相,釋放了謝蘭,判謝回有罪。當時久旱不雨,此案真相大白,天才下雨。
至治二年,朝延征召鄧文原為集賢直學士,因發生地震,皇帝令鄧文原擬議消除災變的措施。鄧文原請求判決長期扣押沒有審理清楚的囚犯,在河北地區設置倉庫,儲存多余的粟米以救濟災民;他又重申以前的主張,請求撤銷榷茶轉運司,朝廷仍不加理睬。第二年,鄧文原兼任國子監祭酒,江浙行省官員趙簡請求開設為皇帝講解經史的經筵。泰定元年,鄧文原兼經筵官,因病請求退休回鄉。泰定二年,召任他為翰林侍講學士,因病辭去。泰定四年,任嶺北湖南道肅政廉訪使,因病沒有赴任。天歷元年去世,終年七十壹歲。
鄧文原對自己要求很嚴,對人卻很厚道,家裏很窮,操行卻十分清廉。他初次客居京師時有壹個讀書人病重,病人從行囊中拿出黃金,拜托鄧文原交給他的親人。那個讀書人死了以後與鄧文原同住壹室的書生把黃金偷去,鄧文原另外購買黃金,償還給死者的家屬,這件事他始終沒有向別人說過。他著有文集若幹卷,替皇帝起草的詔令集若幹卷,收藏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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