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不是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科學的局限性有如下幾個方面。
首先,科學所研究的對象必須是可以重演的(reproduibility)被動的( manageability )和可以量度的(observability)。我們得到的實驗結果必須可以不斷地重復。如果我們公布壹個新發現,而他人無法在相同的條件下得到相同的結果,這個新發現是不會得到公認的。但是,歷史上發生過的事件(如辛亥革命),個人壹生中只發生過壹次的經歷(如初戀)和業已完成的事情(如生命的起源),是無法重演、不能用科學加以研究的。
所謂被動性是說,當研究者改變壹個實驗條件,被研究的對象壹定要作出相關的反應,這樣,我們才能發現各事物之間的聯系。如果,無論我們如何改變條件,研究對象或無動於衷或亂變壹通,研究工作就無法進行。神不在我們的控制之中,而已遠遠高於人,所以我們不能用科學方法去研究神。
另外,被研究的對象壹定可以量度,如長度、大小、重量、強度等等。壹次和壹位朋友談到此點時,我說:“愛是無法用科學方法研究的,因為愛無法量度。”他立即反駁說:“愛是可以用科學方法研究的!據說科學家已經發現,當人表現愛時,會發出壹種波。”我說:“至今為止我尚不知道愛可以用波來測量。即便真是如此,這恰好證明了我的論點:只有可量度的東西,科學才能研究。”對方聽後先是壹楞,爾後啞然失笑。研究對象的限制,使科學研究不僅是有範圍的,而且範圍是狹窄的。科學研究得到的知識只是人類知識的壹部分。
其次,科學研究的成果是中性的。科學成果,如化學物質、細菌培養、原子能等,既可造福於人類,又可成為人類互相殘殺的武器。而目.科學發展使生態破壞、環境汙染、能源枯竭等問題日趨嚴重。
第三,科學研究對靈性世界鞭長莫及。在第壹章裏我已談到,和物質世界壹樣,靈性世界也是壹個客觀實體。靈界中有神,有由天使墮落後變成的魔鬼撒旦等邪靈。靈界存有的智慧遠遠高於人類的智慧。科學中有壹條“鐵律”:證明、研究者壹定要大於或等於被證明、研究的對象。相對於靈界,人類既無量度標準可用,其智慧又遠所不及,科學只有望洋興嘆。“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四24)心靈和誠實是認識神的唯壹途徑。
第四,科學無論如何發展,也無法解決人心和道德問題。縱觀人類歷史,科學事業壹直在向前發展,近二、三百年尤為顯著。但是人的道德水準並沒有隨科學發展而相應地提高。相反,科學愈發達,人心愈詭詐,道德愈沈淪。
當今的美國就是例子。難怪在美國太空事業取得輝煌成功時,當時的美國總統尼克森在就職典禮和國情咨文中多次大聲疾呼:“我們固然在征服外太空方面需要更大的抱負,同樣地,我們也需要征服我們的內太空——人類的內在心靈。”尼克森是受人尊敬的、富有遠見的政治家。不幸的是,他因水門事件下臺,在內太空征服戰中敗陣下來。然而,征服內太空的必要性是隨時可見的。
壹篇文章曾談及紐約的公***汽車問題。在上、下班的高峰期,公***汽車十分擁擠,等車的人拼命想擠上車;壹旦上車後大都堵在車門口,這樣下車時方便。為了使更多的乘客能上車,司機請車門口的乘客向空著的中部移動,但不管他如何勸說,毫無功效。司機不禁長嘆,“我們已經可以把人送上月球,卻無法讓人從車門口向車中間挪壹步……。”
人類崇拜神的自然傾向
有人稱人類是宗教性的受造物。《聖經》說,人是按神的形象造的。神造人時,把他的生命之氣吹入人的鼻孔裏,使人成為“有靈的活人”。我們常說“人類是萬物之靈”大概就是這個意思。雖然人類始祖對神的叛逆使人類與神的交通受阻,但人心中的靈使人類不能從物質世界得到真正的滿足,要去尋找那位超自然的遺物主,並具有與神交通的能力。無論過去還是現在,從最原始的部落到最發達的國家,凡有人的地方,就有對神的敬拜。按照我前面的認識論的觀點,不少學者曾推斷,人類最初是多神崇拜,逐漸演化為現在的壹神崇拜。可是,近年的研究結果與此推論恰恰相反:人類最初是單壹神崇拜,然後才產生多神敬崇。這個發現與《聖經》的記述相符,很有啟迪意義。
且不論別的國家,我們中國從遠古開始就敬拜單壹真神。我國常稱神為天(“-”加“大”),我想意即壹位至高至大者。《書經》和《詩經》對“天”都有詳盡說明。《書經》曰:“惟神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
儒家創始人孔子也是虔誠敬神的。據記載,孔子的父親叔梁紇為朱國的大夫,娶顏氏小女征在為妻,久未生子,夫妻遂往尼丘山(現山東省曲阜縣東南)求告真神,因而懷孕生孔子。為念神恩,為孔子取名曰丘,字仲尼。孔子雖說過,“敬鬼神而遠之”,這並不表明他不信神。他是誠實忠於知識的人,“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他覺得自己無力洞察上天之事,於是不求天道退而求人倫道德。但在日常生活中他很虔誠。如,“子疾病,子路請禱。子曰,丘之禱久矣。”當人告訴他說桓魋要謀殺他時,孔子說,“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顏淵死時,孔子則說,“天喪予。”孔子認為人的命運是掌握在神手中的。“生死有命,富貴在天”,“知我者,其天乎”,“朝聞道,夕死可矣”,他壹生都順天安命。
人類良心、道德律的壹致
由於社會制度、文化背景的差異和兩國人民的長期隔離,赴美前我曾擔心能否與美國人相處好。到美國後我立即發現自己的擔心是多余的。我與美國老帥、同學、朋友,鄰居相當融洽。他們的熱情、率直和真誠給我留廠深刻印象。出人意料的是,美國人的道德觀念與我們的十分相似,都崇尚勇敢、勤奮、謙遜、誠實、樂於助人等美德。地理和制度的隔絕為什麽產生如此的相近的道德標準呢?我找不到答案,而歸之於人的“本性”。
我們常提到“良心”,也確實感到良心的存在。可“良心”又是什麽呢?人們生氣時會質問:“良心賣多少錢壹斤?!”使人無言以對。後來,我在《聖經》找到了答案。神悅:“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耶卅壹33)“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二15)神放在人心中的律法,使人能明善惡,成為人類***同道德標準和良心基礎。
有人會問,在那些殺人成性、無惡不作的強盜、慣犯身上,如何體現這種道德***性呢?我的看法是,第壹,這種人或遲或早、或多或少也會受到自己良心的遣責。第二,看壹個人的道德標準,不僅要看他如何欣賞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更要看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他自己身上時他的反應。如果這些強盜、慣犯自己或親友被殺、被辱、被搶時,他們的切齒痛恨、怒不可遏才是他們內心深處的道德律的真實反映。
唐崇榮牧師在《智慧的人生》中講到壹個事例。壹對住在澳大利亞墨爾本的年輕夫婦,壹次口角後,丈夫壹氣之下把妻子殺死,並碎屍滅跡,遠逃到西海岸,下決心重新開始,並與當地壹漂亮女子結了婚。數年後,事業有成,妻賢子孝,被推崇為模範家庭。不想壹天男方突然失蹤,妻子十分焦慮。後來女方被叫到警察局,告之她的丈夫在那裏,她大為驚訝。見到丈夫後,男人告訴妻子關於殺前妻的事,並說他主動自首:“二十五年來,我天天受到良心嚴厲的遣責。如果我被處死,也心甘情願:如果我不自首,我的神經會完全崩潰的。”
德國思想家康德說過:“有兩件事使我愈來愈感到害怕:第壹是閃著星光的天空,第二是在我心裏說話的良心。”神正是借著他創造的大自然,他安放在人心裏的靈啟示著人們。
首先告訴樓主基督教並不是用來解決科學問題的,信基督教的科學家能解決科學問題。聖經這本書寫的主要是人類的救贖之道,而不是科學,但聖經中卻有許多科學預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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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之後又提到了十字軍東征和宗教戰爭,說這是基督教帶來的。可我得告訴妳,聖經上說信徒要愛人如己,但十字軍東征和宗教戰爭明顯違背了這樣的原則,妳怎麽能說基督教帶來了這些東西呢?我來跟樓主解釋壹下為什麽會有宗教戰爭,這是因為當時的人們將宗教和政治相結合,導致教會幹涉政治或王權幹涉教會。而這些事同樣違背了耶穌的教導,耶穌說:“凱撒的物當歸凱撒,神的物當歸神。”宗教和政治應該是相互獨立的,可中世紀的歐洲人卻違背了這樣的教導。
樓主說我們連壹個邏輯悖論都搞不出來,但我們能用更好的方法證明上帝是存在的。“南瓜葉南瓜花”的證明就非常漂亮。基督徒的見證也可以成為不信者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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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在最後說了教會的壹些醜聞,這的確是事實,但這不能說明基督教不好。
常聽到朋友這樣批評道:‘有些基督徒的表現還不如非基督徒呢!我何必要成為基督徒?”是的,有些基督徒確實不怎麽樣。這樣的基督徒在生活中缺乏見證,以致使壹些朋友追求真道的心冷淡下來。他們將來在神面前是要作出交待的。作為基督徒,我們應常常省察自身,是否活出了基督的樣式,非基督徒朋友能否從我們的言行中受到激勵?
但對慕道朋友而言,某些基督徒的表現不應當成為自己相信耶穌的障礙。基督徒也是人,也是罪人。壹個人成為基督徒並不是他各方面都比別人好,乃是他承認自己有罪、願意悔改、願意耶穌主宰他的生命而已。壹個基督徒已得到神所賜的新生命,是壹個罪得赦免的人。但基督徒仍生活在世俗之中,同樣面對各種誘惑和試探。壹個基督徒靈命長進的快慢主要取決於他對神的順服程度。因此,基督徒不是十全十美的。他們有軟弱、失敗之處也在情理之中。但從總體來看,基督徒的道德水準是高於非基督徒的,這也是事實。只定睛於少數基督徒的表現容易出現偏差。
另外,是否要做壹個基督徒,應基於對耶穌基督的認識。壹位基督徒作家中肯地指出:“歷代以來,教會並非無事,壹切的罪惡和失敗,壹切牧師、神父所行的策略,所施的迫害,所發的宗教狂熱,都使教會蒙受恥辱。但不可否認的是,基督教依然保有創教者的特性和榜樣,這才是真正更新力量的源頭。”教會近兩千年的歷史中,確有不少失誤,也經歷了中世紀的黑暗時期。直到今天,壹些名傳道人的醜聞被暴光也時有發生。但基督教並沒有衰敗下去而是不斷成長。其根本原因是基督徒所跟隨的耶穌基督是真神。作壹個基督徒就是和這位真神建立個人的關系,得到神的生命,進入永恒。如果因為少數基督徒的不佳表現延誤甚至而放棄了自己與永生神相連接、回到神的國度的機會,豈不是因小失大、太可惜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