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彈衣又稱防彈背心,是壹種類似盔甲的防護服,用於減少爆炸物、手槍、獵槍甚至步槍子彈對人體的傷害。使用者多為警察、軍人和保安,也有平民,但犯罪分子有時會戴著它作案。
簡介
“防彈背心”這個名字可能會引起誤解。它能抵擋所有的子彈。其實防彈衣的有效性是以防護等級來劃分的(詳見下表)。低級防彈衣只能為步槍子彈和大口徑手槍提供輕度(甚至沒有)防護(口徑. 22英寸的長身步槍子彈除外;大多數防彈衣都能有效防禦這種低威力的子彈。壹般來說,壹般防彈衣可以很好的抵禦手槍發射的手槍子彈(當然具體情況要看防護等級)。
由金屬(鋼或鈦)、陶瓷或聚乙烯制成的硬質保護板可以放置在防彈衣中,為壹些致命部位提供額外保護。這些堅硬的防護板可以有效保護所有手槍子彈和部分步槍子彈。軍用防彈衣壹般屬於這壹類,因為沒有這些防護板的軟質防彈衣幾乎無法有效抵禦所有軍用步槍子彈。而且北約的* * *輕武器技術研究計劃(CRISAT)已經規範了防彈衣的標準,更規範的是裏面必須放鈦金屬板。
事實上,防彈衣並不能直接阻擋子彈,而是利用防護材料將子彈的受力分散到整個體表的大面積區域,吸收其動能,盡量在子彈穿透人體之前將其阻擋。在這個過程中,子彈會發生變形,進壹步降低其穿透力。雖然防彈衣可以避免子彈穿入人體造成的傷害,但被擊中者的身體仍然不可避免地會因為吸收子彈的能量而變鈍。所以,大多數情況下,中槍的人只會在中槍部位有瘀斑,但有時還是會有嚴重的局部內傷。當然,相對來說,這種傷遠沒有被子彈打成沒穿防彈衣的人嚴重。
大多數防彈衣無法對箭頭、冰錐或刀具等尖銳物體提供太多保護,因為這些尖銳物體的力量集中在很小的範圍內,以至於它們的尖端可以刺穿防彈纖維編織的保護層。但是,目前壹些特殊的防彈衣,由於使用了Dyneema?和其他特殊材料制成,因此它可以為利器的刺傷和砍劈提供壹些保護。目前這些防彈衣多用於保護執法者和獄警。
歷史
由於中世紀晚期火器的出現,許多騎士和貴族購買了新的盔甲來抵禦早期火器發射的金屬彈丸。那時候那些做出來的鐵匠會對著盔甲開槍。如果裝甲上能留下壹個凹陷的部分,就證明了它的防彈能力。
最早的軟纖維防彈衣是用絲綢制成的,是19世紀末由當時的芝加哥牧師賈斯瑪?卡西米爾·澤格倫開發的。防彈衣大約1/8英寸厚,裏面有四層絲編,因為使用了這種昂貴的材料而顯得彌足珍貴(在1914年,價格約為800美元,相當於2005年的15000美元)。這種昂貴的防彈背心能夠抵擋當時黑火藥手槍發射的較慢的子彈。1965438+2004年6月28日導致第壹次世界大戰奧地利弗朗茨·斐迪南大公遇刺。當時奧匈帝國的繼承人也穿著類似的絲綢防彈衣,但兇手加布裏埃洛·普林西普(Gabriello Princip)用. 32口徑柯爾特自動手槍(未使用黑火藥)擊中其未受保護的頸部,將其擊斃。
第壹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研制了幾種防彈衣,包括壹套由鎳鉻鋼合金制成的布魯斯特防彈衣,由壹塊裝甲和壹個頭盔組成,可以抵禦當時英國的劉易斯機槍子彈(約2700英尺/秒,或820米/秒);但是很重,大概40斤(18公斤)。另壹件防彈衣是美國大都會博物館在1918年2月設計的。它的胸甲參照了15世紀的壹些盔甲設計,重達27磅(12公斤)。佩戴者的活動會受到限制,會有金屬碰撞。另壹種是用皮繩把鋼片串在壹起做成的背心。鋼片相互重疊,重量為11磅(即5公斤)。這樣的設計更加貼身,穿著舒適。
到1920年代末到1930年代初,美國的犯罪分子開始穿壹些比較便宜的防彈衣,用棉墊和布料做成。這些早期的防彈衣基本可以抵禦1000英尺每秒(約300米每秒)以下的較慢手槍子彈的攻擊,包括. 22、. 25、S&等;W .32 LR、S & amp點32,點38和點45口徑的子彈。因此,聯邦調查局等執法機構被迫改用新研制的威力更大的. 357麥林子彈進行反制。
後來二戰前期,美國繼續為中國步兵研究防彈衣,但大多過於笨重,不僅與當時的裝備不匹配,還影響穿著者的活動能力。因此,步兵防彈衣的研究不得不停止,重點轉移到空勤人員“防彈衣”的研究上。這些高射炮防護背心是尼龍材質的,可以抵擋高射炮炮彈的碎片,但還是抵擋不了. 38或者. 357口徑的郵寄子彈。日本在二戰期間也制造了幾件步兵防彈衣,但都沒有正式使用。直到1944年中期,美國重啟步兵防彈衣的研究,最終為美軍生產了壹批防彈衣,包括T34、T39、T62E1、M12等型號。
對於蘇聯紅軍,他們也開發了壹些防彈衣,如SN-38,SN-39,SN-40,SN-40A和SN-42。模型中的“SN”代表鋼和金屬材料,而數字是指設計年份。在這些款式中,只有SN-42正式投產。它包含兩個鍛造鋼板,以保護軀幹前部和腹股溝位置。這些鋼板厚約2毫米,重約3.5公斤。這些防彈衣被提供給壹些裝甲旅的攻擊工程師(SHISBr)和坦克步兵(Tankodesantnikam)。從實戰經驗得知,納粹德國著名的MP40沖鋒槍配備的9mm子彈,在100到125m範圍內,是無法穿透這件防彈衣的。所以特別適合城市巷戰,尤其是斯大林格勒戰役,德軍大量使用MP40沖鋒槍。但由於這種防彈衣太重,不適合在開闊戰場沖鋒的士兵。
朝鮮戰爭期間,美軍生產了幾款防彈衣,包括M-1951(Chris body,2002),但這款防彈衣被批評為:“(它)在重量上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卻無法成功阻擋子彈和碎片”(military,2004)。因此,著名的凱夫拉爾登場了。然而,凱夫拉防彈衣也有其缺點:“如果大塊碎片或高速子彈擊中它,子彈的動能將對穿著者造成致命的鈍傷”(Military,2004)。結果遊俠防彈衣出現在1994。即使這種現代防彈衣已經被設計得足夠輕,可供戰場上的步兵穿著,並且保持了對步槍子彈的防護能力,但它仍然有壹些缺點:“它仍然比普通步兵穿的防碎片防彈衣重,而且不如後者。”
目前美軍部署的最新裝甲稱為攔截器多用途防彈衣系統。雖然也有缺點,但能有效抵禦各種中低速子彈威脅。凱夫拉爾編織的現代防彈衣,從1975開始接受美國警方的測試。此後,業界又開發了許多除凱夫拉纖維之外的新纖維材料和織造方法,如DSM公司的Dyneema,Akzo公司的Twaron,Toyobo公司的Zylon(根據壹份新的研究報告,這種產品失效速度很快,以至於防護性能差距很大),Honeywell公司的GoldFlex。這些新材料被宣傳為比凱夫拉爾纖維更輕、更薄、更耐用,但同時它們也要貴得多。
防護等級
保險商實驗室和國家司法研究所分別為執法人員制定了防彈衣的標準,分別是UL標準752和NIJ標準0101.04列瓦。國家司法研究所在其標準中根據抗穿透能力和保護免受鈍器傷害的能力將以下類別定義為不同級別的防彈衣:
具有防護等級的彈藥
壹級
(. 22 LR380顆ACP子彈)這個級別的防彈衣可以抵禦壹顆質量為2.6克(40凝膠)的. 22口徑步槍的鉛圓頭子彈(LR LRN),不超過參考速度329米/秒(1080英尺/秒);以及質量為6.2克(95克)、碰撞速度不超過322米/秒(1055英尺/秒)的. 380口徑柯爾特自動手槍的全金屬塗層圓頭子彈(FMJ RN)。
IIA級
(9毫米;40年代末。w子彈)這個級別的防彈衣可以抵禦壹顆質量為8g (124 gel)的9mm口徑手槍的全金屬塗層圓頭子彈(FMJ RN),其撞擊速度不超過參考速度341m/s(1120 ft/s);和壹把. 40s &;質量為11.7g (180凝膠),沖擊速度不超過322m/s(1055 ft/s);全金屬塗層子彈(FMJ)的W卡賓槍。此外,它還必須具有I級防護等級的性能。
二級
(9毫米;. 357麥林子彈)可以抵禦壹顆質量為8克(124膠)、碰撞速度為367米/秒(1205英尺/秒)的9毫米口徑手槍全金屬塗層圓頭子彈(FMJ RN);以及壹顆質量為10.2g(158凝膠)的軟頭金屬包覆子彈(JSP),以436m/s(1.430 ft/s)的參考速度命中。此外,它還必須具有I級和IIA級防護性能。
IIIA級
(高速9mm;. 44麥林子彈)可抵禦質量為8克(124果凍)、碰撞速度不超過436米/秒(1430英尺/秒)的9毫米口徑手槍全金屬塗層圓頭子彈(FMJ RN);以及0.44口徑的半包覆空心子彈(SJHP),質量15.6g(240 gel),參考速度436m/s(1.430 ft/s)。此外,它還必須能夠抵禦大多數手槍子彈的威脅,同時仍然具有I級、IIA級和II級防護等級的性能。
三級
(步槍子彈)這種級別的防彈衣可以抵禦質量為9.6克(148凝膠)、沖擊速度不超過847米/秒(2780英尺/秒)的7.62毫米口徑全金屬塗層子彈(FMJ)(例如美軍系統的M80子彈)。此外,它還必須具有I級、IIA級、II級和IIIA級的性能。
四級
(步槍穿甲彈)這種級別的防彈衣可以抵禦質量為65,438+00.8g (65,438+066 gel)的. 30口徑卡賓槍穿甲彈(AP),以不超過869m/s (2,850ft/s)的參考速度撞擊(例如美軍系統的M2穿甲彈)。此外,它還必須具有I級、IIA級、II級、IIIA級和III級防護的性能。
對於警方的拆彈專家來說,他們通常穿著厚厚的防彈衣來抵禦恐怖襲擊中常見的中型炸彈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