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朝開始,價格就以白銀計算。從白銀表現的黃金價格、米價、絲綢價格來看,明代白銀的購買力遠高於宋元時期。宋元時期,金宜良約為12三錢,明代為624元七分。宋元時期,江南壹米壹石約值壹百二十八銀分,明代只有九分四毫。在宋元時期,壹匹絹馬大約值壹百二十五兩銀子七分,到了明朝才六分。按照這個價格綜合計算,明代白銀的購買力是宋元時期的兩倍左右。但是明朝仍然沒有銀幣。用作貨幣的銀主要鑄造成船形銀錠(銀錠),兩端朝上。銀條和碼很少見,小額交易用碎銀。大元寶的銀錠大小從50兩到20兩不等。上面有鑄造地點、重量、銀匠姓名等字樣。小元寶上的字有些不壹樣。銀錠和碎銀的重量不均勻,成色也不同。每次付款都不方便稱重鑒定成色。
《明史》記載,此時“朝野皆用銀,最小用錢,但官俸用鈔”。成化以後,在土地稅、商稅、鹽鈔、匠役、俸祿的收支中,貨幣兌換白銀的範圍越來越廣泛。白銀逐漸成為主要的支付手段。此時形式上是銀銅幣壹起使用,但銅幣價值太小,發行量不大,不能滿足大規模交易的需要,交易中使用的銀銅幣比重逐漸增加。據估計,隆慶過去四年(1570)的市場交易中,十分之九以上是用白銀支付的,但花出去的錢只有十分之壹,白銀在政府財政收支中所占的比重更大。萬歷九年(1581),太倉庫收入三百七十四萬二千二十二萬柒拾陸萬五千四百文。清朝實行錢糧平行本位制,規定壹千兩銀子。白銀是法定貨幣,不僅用於民間交易,也用於政府征收地方稅。由此形成了白銀體系。
在清朝,銀大多是馬蹄形錠,所以它也被稱為銀豹。熔鑄後可分為大錠、中錠、小錠,俗稱銀塊或銀錠,也有碎銀。因為各地都可以自行熔鑄貴重銀,所以全國的貴重銀的種類和名稱壹般都是壹樣的,只是顏色和重量不統壹。各地使用不同成色名稱的銀幣,相互兌換有壹定的換算比例。
白銀可分為實銀和虛銀。虛銀指的是作為價值符號或記賬單位。清初的法定文身銀,鹹豐時期出現的上海歸元銀,漢口的洋銀,天津的銀行銀,都是作為通行的計算單位的虛銀,但隨時可以兌換成真銀。此外,還有用於特定用途因而具有特定衡量標準的虛銀,主要包括作為官庫收捐稅賦標準的庫平銀(37.31g)、作為進出口貨物關稅標準的官平銀(37.68g)、作為收糧彩折的曹平銀(36.66g)。唐太宗貞觀時期,物質文明極其豐富。壹桶大米只賣5便士。平時壹兩銀子折算成1,000銅幣(也叫壹致),可以買200鬥米,10鬥就是20石。唐代壹石約59公斤。以今天大米均價1.75元壹斤計算,壹石。
唐玄宗開元年間,米價漲到10,也是壹兩銀子= 2065元。最大的問題出在宋代,主要原因是宋代的錢幣制度極其混亂,其記載也充滿了矛盾。在宋代,“錢”是流通的貨幣。由於宋代社會經濟發展迅速,工商業空前發達,對貨幣的需求空前旺盛,白銀的產量和進口量都不高。當時沒有銀行這樣的政府宏觀調控管理機構,造成了非常混亂的局面。壹般在100的朝代,銀錠的底是0元,等於壹兩銀子,但宋代不是這樣。《宋代糧貨史》和《資治通鑒》都提到,自真宗以來,白銀存量太少,趕不上經濟發展,銀價不斷上漲,基本上2000多個銅錢作為壹兩銀子使用。
而且宋代的“錢法”非常混亂。當時有銅幣、鐵幣和鉛錫幣同時流通,各州有權自行鑄造貨幣。也有私人鑄錢的情況。這些錢大小不壹,成分不合適,價值多變,而且是“隨時造”,非常混亂。四川、陜西用的是鐵硬幣,十個硬幣換壹個銅幣。江南和江北流通的錢是不壹樣的。也不確定有多少錢。有800或者850的,也有480的。還要發函給770,各州“各行其事自用”,完全是壹團亂麻。
根據《宋史·糧貨誌》記載“在、馮之前,米石不過六七百”和《宋史·正史》記載“每鬥(米)折三十錢”,姑且以2000銅錢為壹兩銀子,太平時期米價為1石600-300元。1兩基本能買到4-8石大米。按66公斤計算,1兩相當於近924-1848元人民幣。(松石重96斤,折合人民幣1兩白銀672-1344元)。綜上,基本可以得出以下結論:清代中後期壹兩銀子的價值約為150-220元;明中葉價值600-800元人民幣;北宋中期600元-1300元(或1000-1800元);盛唐2000-4000元。需要補充的是,宋代以前,白銀總量太少,價值太高。它還沒有成為流通中的貨幣,只是存在於法庭裁決和會計結算中。只是到了明清時期對外貿易活躍,外國白銀湧入之後。中國使用白銀作為貨幣的歷史悠久,清朝是中國銀錠鑄造和發展的鼎盛時期。由於地域不同,鑄造工藝不同,不同地方的銀錠形狀、形態、名稱都不壹樣。介紹壹個江西520方的銀錠作為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