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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港從善育嬰堂在哪裏

靖港從善堂、育嬰堂同創於清光緒元年(1875)。是年底,為便於管理而合二為壹,稱靖港從善育嬰堂,堂址設在靖港鎮紫雲宮大廟後的沙圍子堤下。

白手起家的靖港從善育嬰堂能長期平穩經營和持續發展,除社會歷史原因之外,主要依賴當地徐氏門庭中徐_、徐崇立的達官關系及當地大小官紳的護持。

清光緒前,徐_在朝廷充事,為官候選鹽提舉,職封二品。對於名留鄉閭的地方善事,徐_“樂於茲事”。光緒初元,他邀戶部主事袁錫齡出面,並以兩人名義呈請地方備案,在靖港創辦從善事業。獲準後即通過湖南巡撫、湘岸督銷總局從靖港淮鹽交易中每年獲得1000兩的定額常年活動經費。光緒八年(1882),徐_說動同僚湖南巡撫卞寶弟的支持。卞寶弟在派員視察靖港之後,於是年底以清光緒皇帝的名義題制“誠求保赤”巨匾,賜掛靖港從善育嬰堂庭,以官方名義進行褒獎。

繼徐_之後,徐氏之家又出了壹個達官徐崇立。徐崇立曾先後就職於湖南軍府、中央行政院,官至行政院秘書,湘南省政府顧問。民國十九年(1930),全國通令取消壹切苛捐雜派,靖港從善育嬰堂所獲得的“鹽提”亦在例銷之列。徐崇立通過湖南榷運局局長李鳳耀的關系,獲得中央財政部宋子文部長的“特允緩裁”專電,照例從靖港淮鹽交易中獲取活動經費。通過徐崇立的關系,靖港從善育嬰堂還先後得到湖南軍政長官譚延_、何鍵特殊保護的指示和布告。

由於有徐_、徐崇立的先後支持,又有中央、地方要員的層層關照,更有“酌情”施惠和常年恒人的經濟來源,當地土紳對靖港從善育嬰堂莫不捐資出力,鼎力維護。這也是靖港從善育嬰堂能夠生存和發展的另壹個重要原因。創辦之初,靖港從善育嬰堂由徐氏本家掌管經營,後來逐步發展成為徐氏頭面人物與靖港士紳***同操持。最後壹任董事長李澤生即為靖港大順祥老板、長沙縣參議,董事會其他6位董事分別為裕大號老板、靖港商會理事長周墨耕,楷豐厚木行老板、靖港鎮鎮長任卓,鼎豐豫老板、靖港鎮鎮民代表會主席侯暢,長沙市米業公會理事長朱長松以及徐崇立和徐本。

靖港從善育嬰堂除少部分經費來源於“樂善好施”者自願捐獻之外,主要來源於“例捐”、租息和“鹽提”三個方面。

“例捐”,即由靖港士紳***同議定,“靖市行戶”按季向從善育嬰堂捐獻定額“育嬰善費”。租息,即靖港從善育嬰堂將逐年購置的房產和糧田出租所獲的租金。“鹽提”,即從靖港淮鹽交易中提取活動經費,包括酒席折捐和食鹽附加兩項,這是靖港從善育嬰堂賴以生存和發展的主要經濟來源。抗日戰爭前,靖港的商貿以食鹽為大宗。而食鹽經銷又無專門的“行戶”,歷來由糧行兼營,無需另繳銷鹽“行用”,鹽商壹般獲利較豐。為此鹽商從各自獲利中按壹票十緡的標準提出“酒席費”酬謝靖港鹽務官員。鹽商與鹽官,心照相宣,互為便利。光緒之前即已成慣例。光緒四年(1878),負責鹽務的靖港督銷分局職官姚念楊、張修等從鹽商例送的每票十緡“酒席費”中提四緡捐贈靖港從善育嬰堂。以後每年均例行從事,行稱“酒席折捐”。另外,徐_利用候選鹽提舉職權,通過湖南鹽務當局的關系,獲準從“食鹽之戶”取得食鹽附加銀捐。即每購鹽壹石,除付每石食鹽本價外,買主還要向靖港鹽務分局另繳銀壹分,專稱育嬰善費。名日“於民所取甚微,於拯救貧嬰多益”,既非領於官府,又非出自鹽商,於官府無損,於鹽商無滯。僅此壹項,靖港從善育嬰堂每年從食鹽中獲取紋銀1000余兩。

靖港從善育嬰堂所獲得“特殊經費”,自然對育嬰堂及其管理人員帶來諸多實惠。不過亦由此引出了壹些麻煩,辦堂70多年,有記載的訟事達10多起,其起因皆源於“特別經費”。對於“特別經費”的獲取,靖港從善育嬰堂除要小心應付來自中央和地方當局的“三令五申”,以防裁撤外,還要謹慎地防止周邊地區有關機構的眼紅。光緒七年(1881)、九年(1883),銅官、新康兩鎮官紳幾度聯合呈文,請求當局準沾壹分“鹽提”之光,興辦兩鎮慈善事業。靖港從善育嬰堂極力阻止,經多方活動,除劃四厘給銅官深仁堂外,靖港從善育嬰堂仍取每票四緡“酒席折捐”和六厘“育嬰善費”。

徐_在創辦靖港從善育嬰堂之初,為擴大影響,先後為善堂擬定育嬰、施棺、救火、惜字、點痘等功德,以作為壹方善事,在以後的數十年間,也曾有限度地進行了壹些裨益社會的善事:

養育女嬰。從善育嬰堂采取寄養、自養和撫養形式,對靖港及其周邊地區部分家庭貧窮無力撫養的女嬰或施糧由其父母自養,或接轉他人寄養,對父母雙亡而無人收養者以及私棄女嬰則由育嬰堂作短期撫養後轉送省城接嬰局。光緒元年至民國24年(1875—1935)間***育嬰4500名。民國35年(1946)前後,育嬰施惠改為免費收教,先後在紫雲宮和從善育嬰堂辦教學班2個,收學生40余人,對貧窮幼童進行文化教育。

施棺掩屍。靖港從善育嬰堂除從靖港木行募得木材外,每年冬季還自購少量木材,雇請木匠造棺備用。對漂江或路斃等無人認領之屍,或極貧無資無力安葬者,施以棺材,請人裝殮埋葬。

組織消防。光緒元年(1875),靖港從善育嬰堂按戶攤派專項經費1000串。購置大小洋龍(噴水龍頭)20多個,以及配套的木桶、木梯等工具。組織以籮行、木行、菜農為主的消防救火隊。光緒三年(1877)制定《公同救火章程》,規定每年6月進行壹次例演,常備不懈。

惜字。靖港從善育嬰堂每年花20串銅錢雇請壹人,專門收揭淫邪藥貼和時滿3個月的告示以及街頭巷尾公簍內的字紙焚化。

靖港從善育嬰堂還曾有限度地進行施粥、施寒衣、施丸藥、點牛痘等善事。

靖港從善育嬰堂曾三度纂修堂誌。創修於光緒十四年(1888),續修於宣統二年(1910),三修在民國25年(1936)。分別由徐_,徐樹鍔和徐崇立主纂。據湖南圖書館劉世盛介紹,省圖書館保存的壹套三部《靖港從善育嬰堂誌》為稀世孤本。三部誌書均為木刻印刷16開直排線裝本,***計約10萬字。《靖港從善育嬰堂誌》為研究民間慈善事業的發展,研究清末、民國時期靖港的政治經濟、社會風情等提供了壹套比較完整的珍貴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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