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國王還是學習?
著名歷史學家麥考利曾寫信給壹個小女孩說,如果有人要我成為最偉大的國王,壹輩子住在宮殿裏,有花園,有美食,有美酒,有大馬車,有華麗的衣服,有幾百個仆人,條件是不準我讀書,我就永遠當不了國王。
我寧願做壹個窮人,住在有很多書的閣樓裏,也不願做壹個不識字的國王。
王亞南睡在壹張三條腿的床上。
當王亞南還是個孩子的時候,他雄心勃勃,熱愛閱讀。
上中學的時候,為了爭取更多的時間學習,他故意把自己的木床鋸掉壹只腳,變成了三條腿的床。我每天都看書到深夜。累了就上床睡覺,然後就糊裏糊塗的翻了個身。床向矮腳的方向傾斜。他突然被驚醒,馬上下床,晚上看書。每天如此,從未間斷。結果他每年都取得優異的成績,被班裏譽為“三大傑出人物”之壹。
因為少年時刻苦學習,最終成為中國傑出的經濟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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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成功的壹個重要秘訣就是珍惜時間。魯迅十二歲在紹興城私塾時,父親病重,兩個弟弟還小。魯迅不僅經常去當鋪、跑藥店,還得幫母親做家務。為了不影響學習,他必須做好準確的時間安排。
從那以後,魯迅幾乎每天都在擠時間。他曾經說過,“時間就像海綿裏的水。只要擠壹擠,總還是有的。魯迅的閱讀興趣非常廣泛,他喜歡寫作。他還對民間藝術,尤其是傳說和繪畫深感興趣。正因為他涉獵廣泛,多方面學習,所以時間對他來說很重要。他壹生多病,工作條件和生活環境都不好,但每天不到深夜也不會放棄。
在魯迅眼裏,時間就像生命。美國人說時間就是金錢。但我認為:時間就是生命。如果無緣無故的浪費別人的時間,其實無異於為了錢殺人。所以魯迅最討厭“整天東奔西跑,坐在西邊,說三道四”的人。他工作忙的時候,如果有人來找他聊天或者閑扯,哪怕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會很粗魯的對別人說:“好了,妳又來了,沒有別的事做了嗎?”」
魯迅是中國著名的文學家。他有很多作品,最著名的是《阿q正傳》,魯迅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其中壹個是這樣的:
壹天,魯迅穿著壹身破舊的衣服去理發店理發。理發師見他衣著隨便,看上去臟兮兮的,覺得他像個乞丐,就隨便剪了頭發。剪完頭發,魯迅從口袋裏抓了壹把錢給了理發師,然後頭也不回地走了。理發師仔細數了數,發現他多給了很多錢,這讓他很高興。
壹個多月後,魯迅又來理發了。理發師認出他就是上次給錢多的那位顧客,於是對他很客氣,細心地給他理發,不斷征求他的意見,直到魯迅滿意為止。誰知付款時,魯迅先生認真地數了又數,壹分錢也沒多給。理發師覺得很奇怪,問他為什麽。魯迅笑著說:“先生,上次妳亂剪我的頭發,我亂付錢給妳。妳這次認真給我剪,我就認真給妳發工資!”
理發師感到很慚愧,趕緊向魯迅道歉。
也
魯迅在三潭印月讀書的時候,跟隨母親到鄉下的外婆家。魯迅的外婆家在紹興農村,叫喬安村。村子離海不遠,極其偏僻。壹條小河從村子裏流過,把村子分成南北兩部分。當時村裏大約有30戶人家,大部分都姓陸。他們大多以種田捕魚為生,少數人經營副業——釀酒,開小店。魯迅在春天掃墓後和母親壹起去的。正是在這裏,魯迅看到了許多更新鮮的風景和遊戲,看到和聽到了“社會劇”。好在魯迅能有這樣的小說和廣闊的世界。
因為魯迅是城裏人,是遠道而來的客人,是尊貴的客人,所以村裏很多孩子都得到了父母的允許,減輕了日常工作的重量,和荀哥玩得很開心。玩的方式很有趣,比如在河邊挖蚯蚓捉蝦,或者壹起去放牛,但最大的樂趣還是看社戲。有壹次,他們去鄰村趙莊看戲。魯迅後來回憶說:“我壹出門,就看見月下平橋裏泊著壹只白篷船。大家都跳下了船,前高興的拉著竿子,後高興的阿發拉著竿子。年輕的和我壹起坐在船艙裏,年長的聚集在船尾。等我媽出來叫我小心的時候,我們已經起航了,敲了敲橋石,後退了幾尺,然後往前壹步,出了橋。於是立起了兩只槳,壹人壹只,壹人壹只。有的在開玩笑,有的在叫嚷,汩汩的船頭濺水的聲音不絕於耳。在左右兩邊都是四季豆和麥田的河裏,他們向趙莊的徑向飛去。河兩岸的豆麥和河底的青草的香味混合著水汽吹在臉上;月光在這水汽中朦朧。黑壓壓的山巒,像熱情的鐵獸的脊背,遠遠地向船尾奔去,但我覺得船很慢。他們四次易手,漸漸地看到了隱隱約約的趙莊,又仿佛聽到了宋的吹拂,還有幾個點火。他們認為這是壹個舞臺,但也許這是壹個漁火。火勢逼近,果然是漁火;..船頭是壹叢松樹..過了森林,船彎進了岔口,趙莊就真的在眼前了。最引人註目的是矗立在村外河邊空地上的壹個舞臺,在遠處的月夜中模糊不清,幾乎與空間分不開。我懷疑我在畫中看到的仙境出現在了這裏。.."
魯迅13歲那年,因為祖父下獄,他和弟弟被安置在離城30多裏的叔父皇甫莊家中。
魯迅這次來舅舅家,情況和以前完全不壹樣。從那以後,他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壹些冷遇。然而,工人和他們的孩子在任何地方都是壹樣的。他們還是那麽熱情周到,來接待遠道而來避難的小客人。鄉村的春天依然美麗,泥船滿河,河兩岸是綠色的麥田,田埂上生長著綠色的羅漢松。白天,大人們在河邊、田間勞作,魯迅和孩子們壹起玩耍,或釣魚,或剝羅漢松。皇甫莊和小高埠農民的主要副業是捕魚。到了半夜,魚都遊完了,食者邊吃邊遊,漁夫也在這個時候出發了。二更過後,蝦開始出來了。捕蝦人劃著船,拿著海兜去捕蝦。天亮後,他們只是吃了壹點冷飯團,進城賣魚蝦,直到賣完魚蝦才回來睡覺。每當他們有壹點閑暇的時候,他們都不休息,而是計劃著去演戲,去展示自己演技的高超。
在當時紹興周邊的農村,演戲的日子數不勝數。正月初九、初十是“燈籠戲”;3月份還有“東嶽大帝”的生日,最遲28號演出。5月16日“菩薩(地)生日”,6月17日“寶爺爺生日”,都要表演。7月16日是“劉猛將軍”的生日,農民們說他是“劉備的兒子”,因為他在田裏捉蝦時摔死了,所以他必須行動。八九月份,壹直到年底,還有很多戲要演。表演似乎與他們的生活密不可分。其實,他們演戲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表現菩薩,而是表達自己的願望:人口牲畜平安,五谷豐登,安居樂業;雖然,現實生活並不像他們預期的那樣。農民總是在自己的狂歡和示範節日中展示自己的才華、智慧和力量。遊行隊伍連續排了幾英裏,人群像滾滾波濤壹樣席卷了壹個又壹個村莊。紅色、綠色、黃色和各種顏色的旗幟在隊伍上方飄揚。在這浩如煙海的隊伍裏,每個人都活蹦亂跳:有的耍獅子,有的玩龍舟,有的踩高蹺,有的擡杠擡櫃,有的敲鑼鼓,有的提蓮矛,砰,砰,讓它在天上響幾聲。
最壯觀、最輝煌的是目連戲。也許是為了紀念歷史上曾經被封建統治階級稱為“漢奸”的英雄,近代在太平天國武裝革命鬥爭中犧牲的英雄,以及其他意外死亡的跨死人士。在皇甫莊,戲臺設在村裏壹個叫“火場”的地方。據說這是太平天國農民起義失敗後,反動地主階級屠殺農民的屠宰場。這場戲從第壹天下午開始,壹直持續到第二天黎明。“喪”在日落時分舉行,悲壯的號角在舞臺上吹響。暮色中,舞臺下擺放著十幾匹馬,壹個扮成鬼王的表演者手裏拿著壹把鋼叉。另外需要十幾個鬼卒,普通小孩都可以申請。他們爬上舞臺表示願意,在臉上塗了幾筆顏色,手裏拿著鋼叉,等著人們聚在壹起。他們立刻跨上戰馬,向野外那些無人的孤墳疾馳而去,然後把叉子拉回來,走到前臺,壹起大喊,把鋼叉扔出去,釘在床板上,責任也就完了,於是洗臉下臺。舉行這種儀式,意味著那些孤魂野鬼已經跟著鬼王和鬼卒壹起來到劇場。“喪”禮進去後,戲文開始,慢慢進行。壹提到“跳”,人們馬上就緊張起來。舞臺上吹著淒涼的小號,舞臺中央橫梁上放著壹團布。看客們都屏住了呼吸,突然舞臺上出現了壹個* * *內衣,只有小腿鼻子,臉上還畫了幾筆黑粉色。這叫做“男吊”。他壹登上舞臺,就跑著掛布,像壹只蜘蛛緊緊抓住它的絲,又像是在織網,在上面鉆來鉆去,掛在上面。之後就是“跳女吊”了。舞臺上又吹起了淒涼的號角。很快,門簾掀開,出現了比其他所有鬼魂都更美麗更強大的鬼魂——雌鶴。壹件紅襯衫,壹件黑色長背心,壹頭長發,脖子上掛著兩個紙錠,低頭垂著手,在臺上四處蜿蜒。知情人說,這是壹顆“心”。然後,她把遮住的頭發往後壹甩,人們清楚地看到了她的臉:白如石灰的圓臉,黑黑的眉毛,黑黑的眼睛,猩紅的嘴唇?
魯迅有壹個五到三百字的故事,可以玩得開心,學得踏實——李大釗但不是每壹種方法都適合所有人,但很多事情不努力是做不到的。
鄭魯迅先生能寫出這麽多不朽的作品,主要得益於他的廣泛閱讀。他在閱讀上做到了“五個目標”,即心、口、眼、手、腦。心就是要集中精力,專心讀書。口對口是讀音。有些文章要大聲朗讀,要有感情。眼對眼指的是專註,觀察,發現。從壹只手到另壹只手指閱讀時做筆記。魯迅有個讀書習慣:“不動筆墨不讀書”。他的讀書筆記分為批語、評語、摘抄、讀書提綱、讀書總結。大腦要善於思考,多動腦筋,多分析。
魯迅的讀書故事同學,這個問題可以再詳細壹點嗎?他把“早”字刻在三個映著月亮桌子的水池上。妳應該知道這個故事吧?
魯迅先生從小就努力學習。少年時就讀江南水師,第壹學期成績優異。學校授予他壹枚金質獎章。他馬上把它拿到南京鼓樓的大街上賣了。然後他買了壹些書和壹串紅辣椒。每當他晚上冷,受不了晚上看書的時候,就摘壹個辣椒放在嘴裏嚼,弄得額頭冒汗。他用這種汗水驅寒,堅持讀書,最終成為中國著名作家。
魯迅小時候愛買書,愛看書,愛抄書,視書為珍寶。
在進入三潭印月之前,他在他的啟蒙老師,壹個遠房叔叔那裏讀了壹本沒有插圖的書。老師曾經告訴他,有壹幅《山海經》的畫,畫的是壹個人面獸和壹個九頭怪...可惜我壹時找不到。這麽有趣的書能吸引魯迅。他始終沒有忘記自己的夢想,感動了自己的保姆——大媽媽。我大媽媽不識字。當她探親回來時,她設法為魯迅買了這本書。壹見面,大母親就把《阿寶書》遞給魯迅,高興地說:“哥哥,我給妳買了壹幅《山海經》!”
聽到這個消息,魯迅欣喜若狂。他迅速拿起書,打開紙袋,讀了起來。
這是魯迅第壹次得到的心愛的書。後來他識字多了,就自己攢錢買書。春節期間,有壹個習俗,大人經常給孩子壹些錢,這被稱為“壓歲錢”。魯迅拿到壓歲錢後,總是舍不得花,存起來買書看。
魯迅小時候不僅愛讀書,還喜歡抄書。他抄了許多書。顯然,抄書讓他受益匪淺。他的記憶力很好,看過的書過目不忘,這和他喜歡抄書有很大關系。
魯迅小時候非常愛護書籍。當他買回壹本書時,他必須仔細檢查。柳雪86。如果他發現汙漬或裝訂問題,他必須去書店更換。有些線裝書容易脫線,他就自己換了封面重新裝訂。
讀書的時候,他總是擦桌子,看看自己的手指是不是臟了。書不放在臟桌子上,書不用臟手翻。他討厭用中指或食指刮書頁,使書角傾斜,然後拿著翻頁的習慣。他還特意給自己準備了壹個箱子,把各種書籍整齊的放在裏面,箱子裏還放了樟腦丸,防止蟲子吃。
魯迅從小愛書如寶的好習慣,貫穿了他的壹生。他讀過大量的書。根據《魯迅日記》中的“圖書帳目統計”,從1912到1939,他購買的圖書有9000多本。他的書總是按順序裝訂。魯迅壹生貧窮,他最大的財產是他珍貴的藏書。
魯迅讀書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