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詞,特指對文人的壹種迫害,以排除異己。2.動詞指利用特權誘捕異己。3.形容詞,形容統治者對被統治者的無情專制。《中國大辭典》的定義是“舊社會統治者迫害知識分子,故意從其著作中摘抄文字,羅誌成罪”,而《中國大百科全書》的定義是“明清時期因違反文字禁令或利用羅誌壹詞清除異己而設置的監獄。”
[編輯此段]北宋及以前的文字獄
據《漢書》記載,司馬遷的孫子楊雲在給孫的報告中,因“令恨之入骨”而被以“公然違抗”的罪名將斬首。魏末,嵇康因寫《與山居元絕交》,在東市被斬首,令司馬師“聞之生恨”。中國南北朝時期的北魏太平真君十壹年(公元450年)六月,北魏大臣崔豪揭露了北魏統治者拓跋扈祖先的恥辱歷史,被北魏祖先下令。與此同時,崔浩的親家楊帆盧氏、太原石國、河東劉氏被殺,史稱“國史之獄”。蘇是北宋時期的大詩人、大詩人。主要依據是幾首詩,比如《山村五奇》、《八月十五觀潮》、《古冬牡丹記敘》。史稱“烏臺詩案”。
[編輯此段]明朝的文字獄
明太祖朱元璋參加過元末的農民起義,對“賊”“寇”這兩個字非常厭惡。因為他是個和尚,所以非常討厭“光”、“禿”、“和尚”這些詞。有壹次,杭州付雪教授徐壹奎在書中用“天光之下”、“天生聖人”、“為天下之事”等字眼來贊美朱元璋。朱元璋很牽強,硬說“光”就是禿頂,“命”就是“僧”。他在罵他是和尚,“澤”和賊差不多,打算罵他是賊,於是下令殺了徐壹奎。
[編輯此段]晉代的文字獄
翰林學士張浚是晉國歷史上第壹個文字獄的受害者。因為壹場天災,他為金熙宗起草了壹封“深深的自嘲”的信,被小軒陷害,嘴巴被劈開,剁成肉醬。晉《宗紀》:“四月之夜,狂風暴雨,電閃雷鳴,震壞了寢殿尾部。當壹場火熄滅了,燒著了窗簾,皇帝急忙跑到另壹個大廳去躲避。丁醜,利州玉林河上有壹場龍爭虎鬥。強風損壞了房屋和官邸。瓦姆人和動物被打飛了十多英裏,數百人傷亡。五月五子,隨四月,丁疇天變,赦。翰林學士張浚奉命寫稿,參政的認為其言為誹謗罪,大怒,殺了(張浚)《晉書·史傳》:‘肖偉,人,受熙宗寵愛。朝貢之後,他厭倦了卷入政治事務。唐太宗九年四月的之夜,暴雨雷電損壞了寢宮的尾部,壹把火從外面燒了進來,燒著了裏面寢宮的門簾。皇帝挪到另壹個廟裏躲避,想自己下詔贖罪。翰林學士張俊,望草。(張)君意答天戒深貶,文章有:“惟德福類優於天威”“谷子無知童子”等。譯者曰:“佛無明,寡孤無親,無明在人事,無明在無明。叫作童子之嬰,此漢人以言托主。”皇帝大怒,命侍衛把(張)君拖下殿去,單子數百,不要他死。用劍打他的嘴。給我通天犀腰帶。'
[編輯此段]元代的文字獄
公元1323年,前僧人宋恭帝懷念宋朝,寫下如下詩句:寄語林和靖,梅花開幾度?黃金平臺下的客人應該不會回來。憤怒的袁婷,給死亡。
[編輯本段]清朝順治年間的文字獄
清代的文字獄是史無前例的,並且隨著統治的穩固而加深。規則越穩定,越達到頂峰。到了乾隆時期,中國的傳統文化被扭曲,變成了徹頭徹尾的“奴隸”文化!清朝人的“言論自由人權”第壹次惡化,始於順治四年——廣東和尚韓克,帶著壹本記錄反清人士悲慘事跡的歷史手稿《編紀》,在南京城下被清兵抓走,嚴刑拷打壹年後被判流放沈陽。次年又有《方篆刻藝術序》,為方篆刻藝術所作,沒有順治的題名,被大學者林剛視為關於正統的“不可饒恕的文章”。從而規定“從此墨簡必須經朝臣校訂後方能出版,別院雜稿壹律禁止”,於是中國的言論審查官誕生了,中國的言論出版審查專制開始了,中國人民的“言論自由人權”大大倒退了。清朝“言論自由人權”的第二次惡化,是順治十八年(1661)至康熙二年(1663)莊明史的情況。莊,浙江湖州的壹個富人,雙目失明。在“左丘瞎了眼,卻丟了官話”的鼓動下,他出錢請明末朱國楨寫了壹部未完成的明史,然後又招募名士補充崇禎朝和南明的史實,偷偷改寫成自己的作品,並命名為《明史簡集》。由於後來的傳記大多得罪了清朝開國功臣,被革職的縣令吳之榮在敲詐未遂後向京城舉報。順治十八年至康熙二年,歷時兩年,重建70余人,年號18人,後期莊龍亭也被“戳中”。這種變質的重要標誌,就是“文字獄”可以“牽連甚廣”,不僅九家必滅,所有作家、序言、校對員、文案、購書者,“壹個都不能少”,“都是必然”。中國關於“文化恐怖主義”的言論達到了壹個新的高度。清朝“言論自由人權”的第三次惡化,始於雍正三年十二月,王拿著《西征隨筆》詢問歹徒斬首壹事。王成為雍正時期第壹個因寫作而被殺的文人,與雍正的“恨宅黑宅”有牽連。雍正在鏟除英雄年羹堯後,發現年羹堯所屬的黨客王曾盛贊年羹堯為“宇宙第壹偉人”。雍正對此深惡痛絕,但他知道,僅僅把王齊靜附在年羹堯身上,歌頌年羹堯,並不會致命。於是,我大做文章王寫於年宅的《西征隨筆》,在其書中栽贓陷害“皇帝花錢大手大腳”的詩句,並有“豪傑不行”“歷代封號論”“荒唐狂,至於此極”等大罪,使王立斬貓頭鷹。王案不僅開創了政敵“扶閑散文人”的先河,還立下了壹個可以展示十年“文字獄”罪犯的創舉——王被斬首後,其頭顱在北京菜市口示眾(懸掛)十年!這種殘酷的“文字獄”使許多文人“避席而懼文字獄,著書只為飯和梁謀”,並相繼立下“不做烈士”的犬儒格言,中國文化人的氣節每況愈下。
[編輯此段]清朝康熙時期的文字獄
相比雍正、乾隆兩朝,康熙朝的文字獄不算很嚴重,但也害死了壹大批文人。
1.明史案例
從《明實錄》壹案說起,相傳宗天啟朝內閣實錄朱國楨被魏忠賢排擠,回到家鄉浙江婺城,編了壹部《皇帝史略》出版。未發表的手稿包括《朝官傳》。明朝亡後,浙江湖州有個叫莊廷珍的富人。他是盲人,並受到“左丘是盲人,但他失去了普通話”的啟發。他還想寫壹部傳世的歷史。但他本人對歷史事件並不熟悉,於是向朱國楨的後人購買歷史手稿,招募有誌於編纂江南明史的人才,補充崇禎朝和南明的歷史。在談南明歷史時,仍尊明國號,拒不承認清朝正統,並提及女真創建於明末的事實,如直接寫努爾哈赤的名字,寫明李殺了努爾哈赤的父兄,罵被貶為清朝的尚可喜、耿為“賊”“賊”,寫清軍入關時用“夷口”。這些都是清廷很重要的東西。這本《明史》出版後,起初什麽都沒有,只是幾年後,有幾個無恥小人試圖勒索出書人,才造成了意外。當時的負責人莊廷毅已經去世多年,他的父親靠著這筆錢買通政府把敲詐者壹個個打回去。我不想讓壹個叫吳之榮的小官怒氣沖沖地向北京匯報。鰲拜和其他人對此非常感興趣,他們頒布了壹項法令來調查此事。所以與莊《明史》有關的人就麻煩大了。康熙二年(1663),5月26日,在風景秀麗的杭州城,清軍帶著70余人(他們寫序言、校對,甚至賣書、買書、印刻字、地方官)壹起“犯”明史案,同時在碧角廣場。“主犯”莊婷依據《大違法》開棺屠屍,數百人受牽連,被流放。《明史》案開了“反書”索賄的惡劣先例壹些小人效仿吳之榮,在別人的書上挑毛病,牽強附會,指其為“反書”,漫天勒索。比如孫奇峰的《沈嘉大記》被指紀念明朝滅亡,所以孫奇峰被帶到北京關押,解救後才被釋放。後來發展到歹徒幹脆自己做賬本,想敲詐誰就在誰身上列名字。這要看沈天福、夏、、等人誰的膽子最大,誰的心最黑。他們刻了壹本詩集,是陳濟生假借700多位大江南北的名人編的。康熙六年(1667),沈天福到內閣吳遠來家要2200兩銀子,被拒絕了。於是他把這本書報給了官方,刑部審判後真相大白,沈天福在西城被斬首。
2.黃案
康熙五年(1666),山東發生黃案。黃培,山東即墨人,明朝末年,官至錦衣衛。他死後,隱居在家。黃培的反清民族思想在他的詩歌中有所體現,如“芭蕉離海,日月照山東”,“樓蘭被殺,不肯歸,將金徽贈鐵騎”,“平沙無煙火,我看愛虹自北飛來”等。狀告的人叫黃,是他家奴婢黃寬的孫子。黃本名蔣,控告黃氏家族私刻、收藏“叛”詩、書,以求歸族,去除主仆之銜。因此,包括黃培在內的十四個人被逮捕、監禁並被斬首。蔣還嫌不夠,又聯合惡人寫了壹篇題為《南北通》的文章,指責顧等人“因其無知而棄臣”,以及對清廷有二心的人。南北之間的交流不是密謀叛亂,就是誹謗朝廷。在這篇陰險的文章中,指名道姓約300人企圖制造蔣大案。案件確實被帶到了責令處理的地步,山東巡撫、省長也親自過問。古被囚禁了近七個月,在朱彜尊等人四處營救後才被釋放。
3.南山收藏案
後來,翰林院的編輯戴名世對清廷隨意篡改明史感到憤慨。他寫了壹本書《南山集》,通過走訪明朝老人,查閱文字資料,記錄了明末的歷史。康熙五十年(1711),該書刊印十年後遭到聲討。由於書中使用了南明的稱號,並涉及多爾袞的不當行為,康熙皇帝非常生氣,下令在這壹年處決戴名世。戴家16歲以上的男人全部斬首,15歲以下的女人和男人被送到清朝的英雄家裏當奴隸。同鄉方曾提供參考資料《黔桂筆記》,也被判為戴名世;戴的親屬誰有頭銜將被刪除;為《南山集》作序的王皓、方苞、羅伊被處決;創辦人於、尤等人捐資出版《南山集》,攜妻兒送寧古塔參軍。南山集牽連300多人。後來,康熙皇帝假裝慈悲,將戴名世的死刑改為了死刑。本該處死的人,如戴嘉和方嘉,被流放到黑龍江。方已經死了,但他仍然被送進棺材去宰殺他的屍體。康熙五十三年(1714),有壹個以說唱方式書寫歷史的民間說唱歌手顓頊。這是壹代人的創舉,但康熙帝認為他褻瀆了歷史,於是轉而向徐問話。
[編輯本段]清朝雍正的文字獄
1年羹堯案
雍正朝的文字獄始於年羹堯案。年羹堯,漢軍黃旗人,出身秀才,有戰鬥天賦。他在四川和西藏的反叛亂中屢有建樹。康熙末年,他被封為定西將軍兼川陜總督,並依附當時的雍親王胤禛。胤禛繼位後,年羹堯備受寵信,被封為川陜總督、太保將軍、撫遠將軍,並被授予壹等功。年羹堯開始把妹妹是雍正的妃子當成自己的功勞。胤禛早就想殺雞儆猴,但他沒有借口。雍正三年(1724)二月,出現了“日月合,五星合珠”的天文奇觀。朝臣上表道賀,胤禛特別留意年羹堯的奏表,發現了“毛病”。壹是字體潦草,二是成語“早出晚歸”寫成了“晚出晚歸”,意思是壹天到晚勤勤懇懇。不考慮這些,雍正認為年羹堯不懷好意,那些對年羹堯懷恨在心的人見皇帝起了帶頭作用,於是揭竿而起,群起而攻之,於是年羹堯被瓦解為九十二大罪狀。胤禛下令年羹堯自殺,他的親屬和同伴被斬首、流放或貶謫,所有與他有牽連的人都受到懲罰。年羹堯死後七天,王斬首示眾,也就是王的《西征隨筆》。王,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被好友胡啟亨任命為陜西布政使,是上司年羹堯的心腹。王前去拜訪,趁機拜謁年羹堯,並成為年羹堯的臨時客人。王在讀書廳寫了兩卷《西征隨筆》,送給年羹堯收藏。年羹堯得罪了抄家,西征隨筆被付入宮。雍正看後,咬牙切齒,在扉頁上題詞:“詭狂,至於此極!很抱歉這麽晚才看到,不過我還是留著改天吧,讓這種事情蒙混過關。”大概是文章裏提到“狡兔死,走狗烹”,這是為了提醒年羹堯。胤禛對此很不滿,但他也想表示自己的孝心。他只稱王“作詩諷聖祖仁之帝,大違道”。於是王被斬首,斬首,他的頭顱在北京菜場陳列了十年。妻兒被發配到黑龍江給鐵甲人當奴隸(滿清軍士);兄弟叔伯流放寧古塔;疏遠親戚,所有在位的都被免職,交給原籍的地方官。由於涉及人數眾多,“屠殺”的謠言甚至在王僑居的平湖縣傳開,居民倉皇出逃。年羹堯還被牽連到錢教唆犯罪的案件中。錢,壹個著名的工人,出生於江蘇武進。他在鄉試中與年羹堯同年,所以他可能交了朋友。雍正二年(1724),權貴年羹堯進京謁見,錢獻詩贊之,有“周陜西旗手,自鼓至漢隅將軍”、“鐘鼎誓以山河名,宜刊其所藏第二碑”等。年羹堯受到了懲罰,錢當然聽說了這場災難。雍正指控他“唱阿諛,贊惡”。但他沒有殺了他,只是解雇了他,把他趕回了他的家鄉,但他寫了“著名的罪人”壹詞,並命令錢的地方官員制作牌匾,掛在錢的家裏。“指名道姓教罪人”這四個字是奇恥大辱,不僅讓錢聲名狼藉,也讓他的子孫看不起。胤禛還命令常州知府和武進知府每月初壹和十五去千甲檢查牌匾的懸掛情況。不掛的話,就報給知事打明治罪。這還不夠。錢離京時,雍正命京官從大學士兼九卿為錢寫諷刺詩。結果385人以聖旨寫詩。雍正壹壹看過後,交付錢編纂成冊《名犯詩》,出版發行到全國各校,讓天下士人皆知。對有韻味的諷刺詩給予贊美,對沒有韻味的給予懲罰。陳萬策詩中有壹句:“名世與世罪同名,明作與明作無異”(《支南山集案》中的戴名世,年羹堯也有明作),措辭犀利,造句巧妙,得到了雍正的稱贊。另壹方面,翰林侍郎吳小登因詩《荒謬》被發配寧古塔為奴。寫詩的人中,有壹個叫查思庭的,批評錢史明“百年屈辱”;有壹個叫謝濟世的人,批評錢“奸詐自古終被揭穿”;但沒過多久,他們也跟著來了,被征服的人,身為豬狗,忍不住被咬。龍克多是壹個不得不提的人。他是康熙帝孝義皇後的弟弟,壹品大員童國威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軍統帥,禮部尚書。雍正初年,攻壹等官,授吏部尚書,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堯壹樣,都是雍正的重要官員。沒有他,很難登上皇位,尤其是隆科多,他直接參與了弒君改革和篡位。雍正江山坐穩了,就要除掉知道內情的人,年羹堯已經被撤職,而隆科多也必須死。雍正五年(1727)十月,龍克多因私藏玉器罪(皇室族譜)受審,王壹致認定龍克多犯有四十壹大罪,因此永遠禁止其入內,並從贓款中追繳其財產,其次子也受到處罰。次年,隆考多死於看守所。然而,與倫科多案有關的案件在倫科多被定罪前幾個月就結束了。查思庭出生於浙江海寧。康熙四十五年(1706)進士,選入翰林院。被多寶封為內閣秀才,後被左都禦史蔡保封為禮部左侍郎。有關這次文字獄的詳細情況,請參閱清初六卷本《查傳》。雍正五年(1727)五月,此案終結,查思庭屠戮其屍體,斬首其親屬或將其流放,涉案江西官員全部革職。不僅如此,因為王和查思庭都是浙江人,雍正就拿浙江士人出氣。雍正四年(1726)十月,查思庭下獄的次月,清廷在浙江設置特使,監察士人,整頓士風(隨後東南各省相繼設置特使,觀風整風)。11月,發函停止浙江進士省考、考試。吏部侍郎支持這壹主張,稱王、查等人作出了“越水加恥,吳山越愧”的論斷,提出了整頓風俗、約束士人的十條建議,雍正批準浙江巡撫,並作出了整頓風俗的議決。雍正六年(1728)八月,應浙江巡撫李偉的要求,雍正解除停止鄉試的聖旨,兩年後又取消了守關任務。
2.謝濟世案與魯案
後來的謝濟世案和魯案,都是在和田文靜的共同參與下醞釀的。田文靜出身監生,從郡縣小官吏的經歷做起。雍正二年(1724),任河南巡撫。他的法令嚴厲,科嘉出身的官員膽小怕事,不敢辦事。他們先後瓦解了三四個州縣官員,其中包括新圩知府和左都禦史蔡推薦的。雍正四年(1726),新任直隸總督古力取道河南走馬上任,田文景亦步亦趨為其送行。出生在客家的古力忍不住指責田文景不應該故意蹂躪文人。因此,田文景的成員古力與黃振國等人同年參加科舉考試,所以他有意保護他們。言下之意是古力和其他人有私人密友。不久,古力進京陳述了田文靜的腐敗和黃振國的不公。雍正經過壹番調查,懷疑古力等客家人士中有朋黨。同年冬,浙江道監謝濟世疏忽田文景十宗罪。雍正退信,謝濟世堅持。雍正壹怒之下,逮捕了謝濟世,大學士九卿、客道壹起來砍他。因為謝濟世瓦解的內容和李貴瓦解的內容壹模壹樣,都是被冤枉的,黃鎮是蔡推薦的,蔡和李貴關系密切,所以雍正認定這些人搞朋黨,把謝濟世派到新疆阿爾泰;蔡被降為奉天提督;畢麗被降為工業部部長助理(不久他就被撤職了)。陸,出身舉人,遷居吳縣服兵役。經人介紹,雍正見他“倒行逆施”,將他扣留留在北京學習辦事。後來,他被解除了工業部的職務。再介紹他時,雍正見他傲慢無禮,便寫下“五經四書,如‘惠帝姬’、‘從逆兇’,何以異於佛祖晚年”等句子,認為是諷刺。雍正進壹步認為他是廣西人,與謝濟世是同鄉,古力曾做過廣西巡撫。"平日裏,必須有壹個黨支持古力和謝濟世."於是,他下令解除魯的職務,把他送到阿爾泰。魯在阿爾泰寫了17篇關於佟健的文章,成為魯佟健案的禍源。雍正七年(1729)五月,駐守阿勒泰的真武將軍、順城郡王將魯的《通鑒論》17篇瓦解,其中“多以言抗憤不平,其言更驕,明顯辯時政”,通鑒論隨本呈上。雍正雍正不得不奏,於七月初三,命內閣對《通鑒論》中“瘋癲”的論調壹壹反駁。駁斥之後,雍正“提議”將“罪大惡極”的魯就地處死,並命九卿、和科道確定魯應受懲罰的罪行。從官方來說,當然遵循這個指示,但是這年年底,魯在阿爾泰軍中被處決了。同時,西寶還參了壹本謝濟世,說謝濟世的《古代大學筆記》汙蔑朱成,書是用這本書交上去的,也就是謝濟世的《大學筆記》。雍正看後謳歌內閣,認為謝濟世不僅謗,而且對時政“肆意謗山”,尤其是在註中:“拒諫不必諂人之性,甚為狂妄。”他問,“請問謝濟世:這幾年伊拉克為國家做了什麽?給我鞠躬的人說了什麽?我該對我拒絕的人說什麽?裝修是什麽?除了懲罰謝濟世黨反對分歧,誣陷良臣,還能指出壹二嗎?”然後他命令朝臣討論謝濟世的罪行。所有的大臣都計劃把謝濟世和劉勝男壹起處死。雍正心血來潮,把玩心跳。西寶殺死劉勝男時,把謝濟世綁在刑場,但最後宣布謝濟世免於死刑。我不知道他們當時的感受。
3.曾靜和呂留良案例
雍正六年(1728)九月二十六日下午,川陜總督嶽鐘琪在陜西xi安的壹條街上坐著轎子回署,突然有人攔住轎子扔書。這是曾靜和呂留良的監獄。詳見《江東伊勢呂留良傳》。結案時,呂留良、盧寶忠父子開棺屠屍,身首異處;魯做了決定;呂留良和孫發把顧寧·寶塔送到鎧甲去當奴隸;所有財產都被沒收了。呂留良學生嚴鴻逵開棺屠屍,其孫發送寧古塔為奴披甲;學生沈在寬做了決定;黃步安(死)按議處分;出版和收集呂留良作品的車等四人被判入獄,另外兩人帶著妻子被流放到三千裏之外,十幾人受到了杖刑。曾靜的自白和自白被編入《正義感失落之書》壹書,出版發行到全國所有學校。導師奉命督促學者認真觀察學習,疏於觀察者受到懲罰。又命刑部侍郎杭義祿帶領曾靜在江浙壹帶傳教,又命兵部尚書施壹誌帶領張西在陜西各地傳教。諷刺的是,老子定案,兒子翻案。雍正曾表示“我的後人,將來誹謗我,不負其責”。但雍正十三年(1735)十月,乾隆皇帝繼位,改元前公開翻案。曾靜和張西奉命被轉移到首都,他們於12月被處決,並列“正義感”。叛徒嶽鐘琪沒有好下場。後來被大學士鄂爾泰瓦解,被判入獄,乾隆初年釋放。(準確地說,曾靜、呂留良兩案涉及謀反未遂,不符合“明清時期因違反書寫禁令或書寫羅誌以清除異己而設置的刑事監獄。”定義不是典型的文字獄案件。)
4.曲大軍案
廣東巡撫傅泰在廣東講學期間,向來自張西的屈文山先生進貢,想到著名學者屈大均的《翁山》,猜測“文山”是錯的。於是我追溯了屈大均的書《翁山文外》和《翁山世外》,我發現其中有“許多叛逆的文字,掩蓋了苦悶和不平的精神”。就這樣,又壹起意識形態“造反”案曝光了。屈大均已經去世30多年了,他的兒子屈明宏(任惠來的教旨)主動到廣州投案自首,交出了父親的詩詞和版畫。案情上報,刑部建議屈大均屠屍;因為曲明紅投案自首,才免於壹死。只有屈明宏和他的兩個兒子被發配到福建,屈大均的詩被禁。屈大均就是如此。詳見《嶺南三大書·屈大均傳》。
5.秋蓮戲筆之禍
然後就有了秋蓮玩筆的災難。秋蓮是浙江慈溪人。他年輕的時候曾經玩過《張亮四大貴族之書》,裏面有“要立太子,就當太子;“莫若仙太子,王太子”和“王先生壹出,太子可安,天下可定”這兩句話在當時相當流行。康熙末年,70歲的秋蓮是秀才,後來回鄉做官。雍正七年(1729),時年85歲的秋蓮突然被捕。原來,他替張亮寫的招賢信是給廢太子尹仁出主意的。次年六月,秋蓮死於京城大牢。少年玩筆,老年有難。它真的被稱為“生活素養的開端”。"
6.“清風不識字”的案例
徐鈞,翰林院人,康熙朝刑部尚書許之子,顧之侄孫。雍正八年(1730),徐俊在奏折中將“陛下”二字錯寫成“禦”字。雍正壹看,馬上就把許郡革職了。後來我派人查了壹下,在許筠的詩中發現了以下幾首:“清風不識字,翻書何妨”“明月關心我,清風無意遺落壹人”,於是雍正認為是故意中傷,依據不敬之法作出了決定。雍正十壹年(1733),發函征集士人,欲向康熙取經,重開學詩分支,但回應廖廖,只得作罷。人才雕零,文治不靈。至於這壹點,文字獄的負面影響是可以說得過去的。
7.“魏敏芝”案
雍正年間,查的弟弟查思庭到江西做了壹名考試官。他寫過壹篇名為《魏敏芝》的散文,取材於《詩經·尚青·玄鳥》。大意是,國家遼闊的土地,人民安居樂業,就是愛民。這個題目完全符合儒家規範,沒有問題。然而,當時文字獄盛行。雍正聽說後,以為“魏徵”二字就是“雍正”二字。這不是要殺自己的頭嗎?於是,雍正下令逮捕查思庭壹家。查思庭被殘酷折磨死在獄中,別說,連身體都不得安寧,被屠殺羞辱。黑汀的兒子也慘死獄中,族人被流放。浙江進士六年內不得參加舉人和進士考試。查也受到牽連,他奉命帶領全家進京服刑。在路上,他寫下了這樣壹句話:“如此霜如此路,離七十還有兩年。”後來被放回老家,不久就去世了。那些年,狀元也是被迫害的。至於朝廷的科研案,清朝的抄獄說,“或者說,調查的題目是‘被人民制止’的。避之者,謂之“魏徵”,意為上雍正之首。世宗聞之,憤而謗之,謂之大不敬。”這句話經常被歷史學家引用。據法撰寫的《米青報告》中,題為“君子不以言人”的壹節,題為“日月考”的壹節,題為“山道中的壹條小溪”的壹節,都沒有“韋敏止”的標題。司廷有壹部《魏徵錄》,其中的註釋對雍正不利。比如主頁上說:“康熙六十年某日,電閃雷鳴,在家告假,恰如其分。突然聽說是大旅行,皇帝的四個兒子都已經即位了。太神奇了。”《魏徵錄》是朝廷定罪的原因,故後人疑將其作為試題附上。
[編輯此段]清代的文字獄
到了所謂的“聖主”“完人”乾隆皇帝時,文字獄達到了頂峰,* *發生了130多起。其中,47起案件的罪犯被判死刑,意味著活著的人死了,死人被屠殺,15歲以上的男性親屬被坐下斬首。而牽強附會、字面上的求意、捕風捉影所營造的文學監獄,卻是無法控制的,如脫韁的野馬。甚至有些瘋子隨意抹黑,認定為“反面案例”,當年就死了,很可笑。乾隆皇帝剛登基的時候,也是假惺惺的得民心。先是命刑部把掛在菜場口的王的頭蓋骨取出來“立竿埋之”,後又降旨赦免被發配的王和查思庭的親屬。為避免再次冤獄使用文字的罪犯,乾隆皇帝臨時聽取了山東道欽差大臣曹“請赦惡言,禁止誣告”的建議,批準了刑部的建議:今後凡檢舉他人詩文、文書等叛逆嘲諷的,如審無真跡,按誣告坐收;如果負責審理的法官的費率高於犯人,則視為“入民之罪”。雖然此時的文人已經被康雍兩朝剝去了脊梁,但他們還是很開心。他們盛贊乾隆的“上下無密”、“寬大為政”,編了很有感情代理的民歌:“幹龍寶,長壽考;幹幾千年的錢。”對比雍正的《雍正錢,窮半年》這首歌。然而,快樂會帶來悲傷。乾隆十六年(1751),文字獄死灰復燃,始於“偽孫家幹奏稿”案。孫家幹先後在中央和地方擔任左都禦史、吏部尚書、刑部尚書、直隸總督、湖廣總督等要職,以敢言諫著稱。乾隆十五年(1750)前後,民間出現了壹個托辭,是孫家幹寫的。草案中的內容是“五惑十錯”,矛頭直指乾隆皇帝,當時的大臣幾乎都被揭發和斥責。全國18個省份爭相抄假稿。次年6月,假手稿傳到雲南時,被當局發現。由此,在全國範圍內追查到了偽造手稿的作者。
參考資料:
/view/425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