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心]
時間飛逝,今年的清明節眨眼間就過去了,這告訴我們今年的春天正式畫上了句號。
農村又是壹片熱鬧的景象,每年這個時候,都是農忙的時節,像什麽農耕、播種、種豆種瓜,亦或是給果樹撒農藥、施肥料,都是這個時節農村的風景。
說到農村,土地永遠是人們的根,天為被來地為床,面朝黃土背朝天,壹方水土壹方人;只留方寸地,傳與子孫耕!
中國農民最自豪的事情那就是有壹塊土地和壹間院落,這些是他們的安身立命的根本。
而就在最近,我國農村的土地問題又成為了風口浪尖的所在。
那麽,究竟是怎麽回事呢?讓我們壹起來看壹看。
壹、應拆盡拆,排除隱患
原來,就在最近,全國各地區鄉村的村幹部都開始忙碌起來,農民們在田野間流汗,而村幹部們在村莊裏奔波,挨家挨戶的排查,為什麽呢?
原來,上級部門給他們下達了壹項重要的使命——清查農村的自建房,應拆盡拆。
我們不禁要問,什麽叫做自建房呢?所謂的自建房,指的是農民按照自身的需求和經濟水平,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自主修建的房屋。
長時間以來,因為歷史原因和建設水平的不足,很多農村住房資源很匱乏,於是就只能借助於農民自主蓋房。
多年以來,農村的自建房像雨後春筍壹樣蓬勃發展,房屋樣式和風格也多種多樣。
比方說,有觀賞性和實用性俱佳的小洋樓,也有的是簡陋粗糙的土坯房、石棉瓦房、彩鋼房等。
而自建房的主人可以叫做“權利人”(假如自建房是違章建築,主人就沒有“所有權”,同時合法權益也得不到保護)。
說回最近對農村自建房的整治,我們不得不談談這兩年我國農村的情況。
近幾年,我國縣鎮的基層社會的設施建設正在全面快速發展,這樣壹來,農村的土地也就顯得越來越珍貴,寸土寸金。
為此,國家相關部門也加大了對農村土地的監管力度,要集中對農村中存在的諸多隱患、痼疾進行清除。
具體來說,將會被集中治理的農村自建房主要有以下幾種:
第壹類:我們的糧食很大程度上是犧牲了土地質量提升上來的。
所以,要嚴查耕地沒有用來進行農業生產的情況,最大程度保護耕地。
要知道,相當壹部分土地連糧食之外的農作物都不能種植,更不要說永久破壞糧食安全的建房、“種樓”了。
治理非法占用耕地修建的各種非農業生產建築,如果查處全面拆除,用來保護耕地。
第二類:清除鄉村中的違章建築,像那些非法占用鄉村集體公用面積、搭建棚房、彩鋼瓦房等。
就拿彩鋼房來說,這種房子存在相當大的安全隱患。
它有著獨特的建築結構,修建的過程中會在彩鋼板之間加入化學固態膠,這種材料易燃,汙染性大。
壹旦發生火災,這種房子救火困難;而遇到高溫天氣,日光暴曬,這種房子會釋放有毒氣體,危害生命健康;而冬季下雪天氣,這種房子也很容易因為積雪過多而坍塌。
第三類:農村中有很多老舊的危房,這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村莊的面貌,同時安全風險也不小。
所以,很多地區的農村都開始對這些年久失修、破爛不堪、無人居住的老舊違反進行拆除。
特別是對於農村中那些長久無人居住、坍塌碎裂的房屋,是首先要整治的對象。
對於那些尚有人居住的老舊房屋,也要嚴格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同時展開綜合評估,進行全面修繕、拆除重建。
根據很多農村地區的人反應,近期,已經有很多相關部門委派的專業人員正在深入鄉村壹線拍照調查;最遲在今年年底之內,農村地區的危房舊房將全面得到整治。
第四類:三層級以上的房屋。
根據相關部門規定,農村宅基地平均面積是每人20-30平方米,單個宅基地的面積之和平均最多不能超過467平方米(根據平均耕地面積制定)。
然而,在很多農村裏,有大量的房屋高度甚至達到了10米以上,稍微低壹些的房屋平均高度也達到了3米左右。
因此,相關部門禁止鄉村自建房面積超過3層,而且平均每層的高度都禁止多於3.3米。
在下壹步,所有3層及以上的農村自建房建設,都必須要按照官方規定的標準規劃、建設、驗收,確保其不屬於違章建築的範圍內。
而農民自主建造的房屋,高度最多不能超過2層。
二、長治久安、全力穩固
那麽,在下壹步,我們具體該怎麽做,才可以穩步推進對農村自建房的整治呢?首先,國家相關部門對農村自建房的基本要求是壹戶壹宅,說白了鄉村裏每壹個居民只可以擁有壹塊宅基地,而且面積不能多於當地相關部門制定的標準。
如果要是多出了法定標準,那麽壹定要通過拆除、繳費的方式解決。
壹般來說,違背了壹戶壹宅原則的,就屬於違章建築,要有針對性地進行清理,主要拆除其中不符合規定的;但是也有的壹戶多宅的情況是合法的,比如說那些合法繼承祖輩的房產、或者總面積沒有超出當地的法定標準的、家裏人口很多生活困難的,這些都是不需要拆除的,酌情處理。
但是,有相當壹部分村民通過分家、分戶口的方式來占用村裏的宅基地,而且各地區農村的分戶標準都存在差異。
如果說分戶占用的宅基地少於宅基地總面積,那麽多出來的這壹部分是壹定要回收的,從而避免農村的宅基地流轉泛濫的現象。
而服務於鄉村基層部門的村幹部需要盡職盡責,要詳盡的查清楚村裏每家每戶的住房情況,從而最大程度保障村民的住房安全。
國家相關部門在鄉村的宅基地房產工作中,需要堅持平穩、謹慎進行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實驗,詳細收集相關信息,盡早推動農村房地壹體宅基地確權登記工作,然後下發相關證明,然後加大規範管理的力度。
再者,要徹底解束歷史遺留的難題。
所謂的歷史遺留問題,指的是在過去,因為鄉村的情況比較特殊,很多鄉村位置偏僻遙遠,國家相關部門鞭長莫及,鄉村就成為死角、三不管的存在。
而鄉村基層部門的村幹部大多睜壹只眼、閉壹只眼,松散懈怠,管理疏漏,對違規占地建房的現象坐視不管。
這裏面甚至存在利益輸送、貪汙腐敗,有的村幹部直接濫用職權進行非法占地建房。
這樣壹來,就導致很多鄉村裏的非法建房、壹戶多宅的現象長期存在,尾大不掉。
因為這些歷史遺留的痼疾,導致壹戶多宅的現象經常隱匿,這就給確認權益歸屬的工作增加了很多難度。
同時,國家相關部門對農村新修自建房的安全問題出臺了壹套責任制,包括“誰擁有,誰使用,誰管理,誰審批,誰負責。
”我們已經說過,農村自建房的主人被叫做“權利人”。
在下壹步,國家相關部門要求,農民的自建房修建必須按照“先批後建”的流程,壹定要得到官方的批準,才可以開工修建。
同時,建築修建完成後,還必須得通過官方的驗收,這樣才可以申請房產登記。
要保證自建房修建達到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要求,禁止非法侵占農業用地和集體所有的宅基地,從而保障房屋的合法權屬。
所以,鄉村居民在修建房屋時壹定要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比方說使用合格的建築材料、依據設計圖紙修建等。
具體來說,下壹步的整治工作主要分為兩個階段開展,壹是排查,二是整頓。
全國各地的農村都必須要認真履行房屋安全責任,認真履行使用主體的責任,根據問題的緊急程度、宅基地的面積大小開展工作,按照“壹戶壹策”的原則進行壹對壹解決。
壹旦發現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批此建彼的非法現象,壹定要嚴厲整治。
現在,為了最大程度減少因為違章建築而造成損失,想要提醒各位農民朋友們,大家壹定要註意以下問題,對自建房的位置、面積合理規劃,防止違章建設的情況出現。
嚴格依據國家規定開展建設,避免違規占用土地資源;避免占用農業用地進行建房,不然會遭到壹定的懲罰;修建的自建房的高度不要多於三層,不然會被認定為違規建築;避免壹戶多宅的情況,多出的房屋要遭到處理。
另外,在這裏,還想提出幾點建議:鄉村中房屋較多的居民可以退出壹部分閑置的宅基地,這樣壹來,既可以拿到壹筆可觀的補償金額,還可以解決壹戶多宅的問題。
而對於那些把戶口遷移到城市中的村民來說,通過有償退出宅基地的方式可以得到壹筆用來在城市發展資金,何樂而不為?
房屋較多的村民把手裏閑置的宅基地轉讓之後,可以給其他有需求的村民提供建房的空間。
所以,把閑置的宅基地轉讓給同村裏有需要的人,壹方面讓鄉村和睦,另外也可以拿到壹筆可觀的金額,也可以很大程度上解決農村壹戶多宅確定歸屬權困難的障礙。
目前,對於農村那些壹戶多宅的居民而言,假設不能夠像上述所說那樣對宅基地進行有償轉讓處理,在這種情況下,還有另壹種解決方式,那就是分戶。
壹般來說,只要不是獨生子女的家庭,同時子女也滿足了要求,這樣就可以按照分戶的方式確定歸屬權。
因為獨生子女也可以合法的繼承宅基地,這樣壹來分戶就比較困難。
結語:
當下,我國的農村正日新月異的發展,這樣壹來,國家的管控力度也要相應的加強。
加強整治農村的非法自建房,國家相關部門和鄉村基層單位必須上下***同發力,這樣才可以最大程度改善鄉村的非法宅基地現象,從而推動鄉村的建設和發展,百利而無壹害。
總的來說,就是不允許違背農民的想法進行過度建設,搞面子工程。
而只要是農村房屋相關,就必須要加強管控的力度。
特別是要優先排除農村房屋潛藏的各種安全隱患,努力推進鄉村地區的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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