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be自傳科比:借我壹生
第壹章:童年+少年
我生在美國,長在意大利,這個國家從地圖上看像壹個靴子,別的國家國人愛國之情溢於言表,意國人民愛國之情溢於外表,長得都很像靴子。難怪意大利被稱作時裝之都,長成那樣再沒有服裝幫忙那還能看嗎?
我從小就打籃球,不是因為我多麽愛打,而是因為我老爹只會打籃球,所以也只能教我打籃球。老爹教育我:好好打籃球,長大了掙大錢!老爹的話說對了壹半,打籃球確實能掙錢,但他忽略了地點。在意大利想通過籃球發財,和在政府機關學習高效率工作、廉政愛民壹樣,根本不著邊際。在我們居住的社區,會打籃球的人的數量和登上月球的人數差不多。環境對命運有決定作用,所以我老爹決定學習孟母進行三遷。孟母眼光獨到能找到幽靜之所讓兒子讀書,我老爹眼光更獨到,尋覓到的居住之所人煙罕見,找壹個會“拍”籃球的人,其難度不遜於在中超挖出個識字超過壹千的球星。老爹於是感嘆意國“球”風日下,計劃舉家遷回故土。意國政府對於我們即將離去深表遺憾,因為他們足球很強,而籃球很弱,本來指望我們父子能為他們國家籃球事業的發展作出貢獻,於是千方百計的對我們給予挽留,甚至還給了我壹張“意大利榮譽國民”的獎狀。老爹闖蕩社會多年,深知獎狀無用至極,不及獎金與獎品實用,而且質地又薄又小,不能用來糊墻,折飛機也只能折壹架,還要全家搶著玩。所以,老爹堅決不受誘惑,毅然率領我們回歸祖國,投身到美國資本主義建設中去。
在美國,我們住在費城的菲拉德爾法街區,老爹的解釋是:飲水思源,落葉歸根是我們這些懷有報國之心的海外遊子上佳之選,我出生在費城,所以當然要回到費城。而且當年正是在這個街區宣布了美利堅和縱國的獨立,也算是革命老區。我的理解是革命老區基本等同於貧困山區,因為革命者剛開始革命的時候,缺少建設城市的經驗,難免亂搞壹氣,最終結果往往是革命老去人口眾多,交通堵塞,工廠林立,汙染嚴重。其實老爹也想住在紐約長島或是洛杉磯比佛利,但那些地方房價太高,物業費也貴,加上又有“加州”炒房團困擾市場,以至老百姓壹年工資只能買壹平米房子。老爹雖然有點積蓄,但擔心我日後學藝不精,不但不能光耀門楣還會牽連他,所以還是留壹些錢養老。
我的中學籃球生涯比較順利,快到畢業的時候,教練興沖沖的跑來告訴我,說我打破張伯倫保持了38年的2539分的得分記錄。我也很興奮,隨口問了他壹句:張伯倫是白人黑人?
說了這麽多,還沒有提我的名字呢!我叫科比.布萊恩特。很多人說名字就壹符號,別太在意。我認為不然,不信妳看看那些領導人的名字,個個儒雅不凡,沒有壹個叫什麽二狗子、三驢子的。“科比”聽起來還行,實際上這是意大利壹種風味牛排的名字。所以,嚴格追究起來,我的姓名和張牛肚、王肥腸差不多。不過好在後來我成了名人,名人的意思是名字都能唬人。我記得中學課本有壹篇忘了是哪位狗屁著名作家的文章,其中他寫道:整棟樓的燈都熄了,只有我家的燈還亮著。老師非常嚴肅的告訴我們這種寫作手法叫反襯,需要用心體會才能品味作家的行文之妙。後來我在作文中也原樣把這段話照搬了壹下,可惜老師沒有揣度我著筆的心思,直接批註了“病句”!這就是名人與凡人的差別。
第二章:初到湖人
96年我通過選秀加盟了湖人隊。後來有人說我壹直想到湖人隊打球,所以多次到洛杉磯試訓,最後打動了韋斯特,讓他決心用迪瓦茨交換我。其實這都是無稽之談,我那是只是壹個既無錢也無權的高中生,只要有錢賺、有球打(請註意是掙錢在前,而打球在後,這符合物質決定意識,意識作用到行為的唯物主義哲學思想)就是去火星也行。
我到湖人報道第壹天,主帥哈裏斯讓我當眾來段自我介紹,這個該死的老頭子,成心讓我出醜。人壹緊張,在講話時有兩種表現,壹種是幹脆忘記內容,壹種是忘記過渡。我屬於後者,盡管嘴在說,但全然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麽,兩句毫無因果關系的句子居然也能用“所以”來聯系起來。好在自我介紹和領導發言差不多,根本就沒有人註意聽,而且講完之後照例會有掌聲,不至於沒面子下臺。
當時湖人最有名的球星叫奧尼爾,我看到他的時候第壹反應是這也叫人嗎?難怪世界上有那麽多人生活在饑餓當中,奧尼爾壹頓的飯量足以讓埃塞俄比亞的壹個兒童吃上壹個星期,真是暴殄天物呀!奧尼爾讓我叫他老大,不過我堅決不從,只叫他胖子。
第三章:參加扣籃大賽
在湖人的第壹個賽季,我上場時間很穩定-每場15.5分鐘,得分也很穩定-每場7.6分。我的經紀人建議我不能老這樣下去,必須想辦法出名。因為“名利”總是“名”在前“利”在後,出了“名”才會有“利”可圖。我的好朋友聞聽我想出名也紛紛獻計獻策,比如有人提議我去掐哈裏斯的脖子,我思量了壹下,這哈裏斯又老又瘦,壹旦下手狠了點,可能不會出名,反而會出人命。有人提議我揍奧胖子壹頓,我反復比較我和胖子的優劣,覺得在鬥毆技術上我倆半斤八兩,但在體重上他十斤我八兩,根本不是壹個檔次,弄不好會被他打死。而且由於是我先出手,他頂多就是個防衛過當,這買賣只賠不賺。關於如何出名這壹問題,大家足足討論了壹天,並且壹向團結或者說表面團結的好友們差點當我的面打起來,情況很是激烈。最後還是我自己做了個決定-去參加扣籃大賽。因為這項賽事符合我積極樂觀、充滿朝氣的形象,又有獎金和獎杯,獎金可以用來花,獎杯雖然是鍍金的多少也能賣點錢。
當我決定參賽之後馬上回了家壹趟,因為我想老爹以前打過NBA,對扣籃大賽說不定又什麽見解。當老爹知道我要參賽後,興奮的像吃了巨型搖頭丸,跑到地下室掏弄了半天找出了壹個小盒子,十分鄭重其事的交給我,說這是他早年閉關所悟出的扣籃大賽秘笈,壹直作為鎮宅之寶,只傳男不傳女,如果我是個女孩,他就決定直接抱著盒子去火葬場了。我打開盒子,裏面是壹本厚度堪比《史記》的書,書中有老爹的生平介紹和自畫像。那段生平介紹怎麽讀怎麽像林肯而不像我老爹,那張畫像更是離譜,從筆法上看是我老爹畫的沒錯,但他肯定不是照自己畫的,估計是根據格裏高利.派克或阿蘭德隆的外形畫出來的。這本書雖厚,但“秘笈”並不難找,因為“秘笈”兩字整整占了壹頁,且筆酣墨飽,字字端楷,文盲在黑夜裏也該壹目了然。記得上學時老師反復告誡我們,應試教育的作文最怕跑題,題目壹定要和內容相符。老爹在秘笈的制作上恪守這壹原則,全文和標題連字數都不差,只有兩個字-創新!
如何創新?秘笈上沒講,我估計老爹也不知道,好在我已經有了壹個好想法-飛躍奧尼爾!我找到胖子盡量以平和的心態和語言和他交流感悟,爭取讓他同意。超乎意料這胖子竟然欣然應允,但只有壹個條件-我今年“飛”了他壹次,明年扣籃賽他也要“飛”我壹次。我馬上表示我的提議純屬笑談,千萬別當真!因為我知道我飛他是為了要錢,而他飛我估計是想要我的名。壹旦他沒飛過去,我基本沒有爬起來的可能。
盡管沒有飛躍胖子,但我還是拿了扣籃大賽的冠軍。我的奪冠動作是起跳後將球從左手換到右手扣籃,我把它稱為胯下換“球”扣籃。比賽後,有記者說我這個動作是模仿94年萊德的,沒有什麽創新。我馬上糾正了他的說法,因為我的動作叫胯下換“球”,而他的動作叫胯下換“手”,別小看這壹字之差,那就是老“虎”和老“鼠”的差別。況且我事先已經在工商部門把換“手”和換“球”都搶先註冊了,以後誰要是想用這個動作,都要向我付版權費,否則將構成侵權,包括伊賽亞.萊德
在這之後,我真的出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