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的發票保存五年後怎麽辦?
答: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九條規定:“第二十九條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開具的發票存根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後,經稅務機關檢查後銷毀。
2.電子發票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實施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第84號),“3。增值稅電子發票的開票人和收款人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發票格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規定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消費者從企業購買商品或服務後,在企業的ERP系統中生成交易信息。交易信息由電子發票前置系統生成並發送到升級後的稅務終端和電子臺賬系統,稅控數據返回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對處理後的稅控數據進行電子簽章,最終生成發票數據的憑證(PDF)文件並發送給企業ERP系統。企業ERP系統收到電子發票信息後,可以通過短信、郵件、APP等方式推送到用戶手機上。消費者可以查看和下載電子發票信息。
所以電子發票有稅控簽名和企業電子簽名,不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
3.企業發放的食堂餐費補貼可以稅前扣除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規定:“關於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
《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二)員工醫療、生活、住房、交通等方面的補貼和非貨幣福利。,包括企業支付給異地出差職工的醫療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的企業職工的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補貼、取暖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助、職工食堂救濟費、職工交通補貼等。"
因此,企業發放的食堂飯菜補貼,可以按照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作為職工福利費扣除。
4.黨員活動費用如何稅前扣除?
答:根據中組部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的通知》(組統字[2014]42號)第二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當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和1997年12月15日第10號文件的要求,中共中央辦公廳[2012] 11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的工作經費列入企業管理費用,不超過職工年工資薪金總額1%的部分,可以在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因此,企業用於黨員活動的支出,不超過職工年工資薪金總額1%的部分,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5.銀行承兌匯票收取的手續費開具的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壹)用於簡單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所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類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納稅人的社交、娛樂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六)購買的客運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和房地產註釋》:“1。銷售服務。
(5)金融服務。
金融服務是指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2.直接收費的金融服務,包括手續費、傭金、小費、管理費、服務費、手續費、開戶費、轉賬費、結算費、轉賬托管費等。,都是銷售。
"
因此,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屬於直接收費金融服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用於上述文件規定的不可抵扣項目的,可以抵扣。
6.企業購買圖書作為禮品贈送給客戶,能否享受圖書在零售和批發環節的減免政策?
答:根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推進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87號),“2。10月2013 1至2月2017 12。
七。本通知的相關定義
(2)圖書、報紙、期刊(即雜誌)的範圍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國稅發[1993]151號)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八)將生產、委托或者采購的貨物無償贈送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因此,貴公司將購買的圖書贈與客戶視同銷售,符合上述免稅條件的,在向稅務機關辦理免稅備案後,可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
7.增值稅專用發票未交付買方或買方拒收的,在新的增值稅發票系統中,賣方填寫上傳信息表是否有時間限制?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具紅字增值稅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47號,2016),“1。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後,發生銷售退回、開票錯誤、暫停應稅服務等情況。,但不滿足發票作廢的條件,或者因為部分銷售退貨、銷售折扣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1)?買方取得的專用發票未用於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買方在填寫信息表時應填寫相應的藍色專用發票信息。
如果賣方開具的專用發票尚未交付給買方,且買方未使用該發票申報抵扣並退回發票和抵扣,賣方可在新系統中填寫並上傳信息表。賣方在填寫信息表時,應填寫相應的藍色專用發票信息。
動詞 (verb的縮寫)本公告自2065438年8月1日起施行。之前未辦理的事項,按照本公告的規定執行。"
因此,自2016年8月1日起未將專用發票交付給買方或被買方拒收的,賣方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中填寫並上傳信息表的認證期限不受限制。
8.壹般納稅人增值稅申報表的免稅額如何抵扣?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後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第13號)附件2(適用於壹般納稅人)及其所附資料:“?
(三十二)18欄“實際扣除稅額”
1.已繳納上期留抵稅額的納稅人,應按以下要求在本欄填寫“本月數”和“本年累計”。
(1)本欄“本月數”中“壹般項目”欄:根據表中所列公式計算填列。
(2)本欄“壹般項目”欄為“本年累計”:填寫本期實際抵扣壹般貨物和勞務應納稅額的貨物和勞務抵稅額。比較“暫記貨物勞務免稅額期初余額”和“壹般計稅方法貨物勞務壹般應納稅額”兩個數據,取較小的數據。
其中:暫記科目貨物勞務免稅額的期初余額= 65438欄+03“上期免稅額”和“壹般項目”欄“本年累計”;
壹般計稅方法中壹般貨物和勞務的應納稅額=(銷項稅額和壹般項目11欄月數-實際抵扣稅額和壹般項目18欄月數)×壹般貨物和勞務銷項稅額比例;
壹般商品和服務銷項稅率=(附資料(壹)10欄1和3行之和-10欄6行)÷11欄銷項稅“壹般項目”和“月數”
"
因此,壹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按上述規定扣除。
9.我們公司是文化體育行業的納稅人,現在想申請壹般納稅人的認定。如果按照壹般計稅方法計稅,是否也受“36個月內不得變更”的限制?如果今年按照壹般計稅方法計稅,明年可以申請簡易計稅嗎?
答:根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65 438+06]36號)第十八條規定,“壹般納稅人適用壹般計稅方法納稅。
壹般納稅人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某些應稅行為時,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但壹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壹般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時應適用壹般計稅方法,沒有36個月內不能變更的限制。明年可以申請簡易計稅方法。
10.購買不動產進行進項抵扣需要填寫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表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後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16號)附件2《附資料填寫說明》:
“八、《固定資產(不含房地產)進項稅額抵扣表》填寫說明。
本表反映納稅人在附頁資料(二)和“壹、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中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本表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填寫。"
因此,購買不動產的進項扣除不需要填寫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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