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是精神生活的方式之壹。
人有兩個自我,壹個是內在的精神自我,壹個是外在的肉身自我,寫作是那個內在的精神自我的活動。普魯斯特說,當他寫作的時候,進行寫作的不是日常生活中的那個他,而是“另壹個自我”。他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外在自我會有種種經歷,其中有快樂也有痛苦,有順境也有逆境。通過寫作,可以把外在自我的經歷,不論快樂和痛苦,都轉化成了內在自我的財富。
有寫作習慣的人,會更細致地品味、更認真地思考自己的外在經歷,仿佛在內心中把既有的生活重過壹遍,從中發現豐富的意義並儲藏起來。我 相信人不但有外在的眼睛,而且有內在的眼睛。外在的眼睛看見現象,內在的眼睛看見意義。被外在的眼睛看見的,成為大腦的貯存,被內在的眼睛看見的,成為心靈的財富。
許多時候,我們的內在眼睛是關閉著的。於是,我們看見利益,卻看不見真理,看見萬物,卻看不見美,看見世界,卻看不見上帝,我們的日子是滿的,生命卻是空的,頭腦是滿的,心卻是空的。外在的眼睛不使用,就會退化,常練習,就能敏銳。內在的眼睛也是如此。
對於我來說,寫作便是壹種訓練內在視力的方法,它促使我經常睜著內在的眼睛,去發現和捕捉生活中那些顯示了意義的場景和瞬間。只要我保持著寫作狀態,這樣的場景和瞬間就會源源不斷。相反,壹旦被日常生活之流裹挾,長久中斷了寫作,我便會覺得生活成了壹堆無意義的碎片。事實上它的確成了碎片,因為我的內在眼睛是關閉著的,我的靈魂是昏睡著的,而唯有靈魂的君臨才能把壹個人的生活形成為整體。所以,我之需要寫作,是因為唯有保持寫作狀態,我才真正在生活。
我的體會是,寫作能夠練就壹種內在視覺,使我留心並善於捕捉住生活中那些有價值的東西。如果沒有這種意識,總是聽任好的東西流失,時間壹久,以後再有好的東西,妳也不會珍惜,日子就會過得渾渾噩噩。寫作使人更敏銳也更清醒,對生活更投入也更超脫,既貼近又保持距離。
有各種各樣的收藏家。作家也是收藏家,他專門收藏自己的作品。當他打開自己的文櫃,擺弄整理自己的文字時,那入迷的心境比起集郵迷、錢迷來,有過之而無不及。可是,他的收藏品只有壹個來源,便是寫作。也許正是這種特殊的收藏癖促使他不停地寫呵寫。
文字是感覺的保險櫃。歲月流逝,當心靈的衰老使妳不再能時常產生新鮮的感覺,頭腦的衰老使妳遺忘了曾經有過的新鮮的感覺時,不必悲哀,打開妳的保險櫃吧,妳會發現妳畢竟還是相當富有的。
勤於為自己寫作的人,晚年不會太淒涼,因為妳的文字—也就是不會衰老的那個妳—陪伴著妳,他比任何伴護更善解人意,更忠實可靠。靈魂是壹片園林,不知不覺中會長出許多植物,然後又不知不覺地雕謝了。我感到惋惜,於是寫作。
寫作使我成為自己的靈魂園林中的壹個細心的園丁,將自己所喜愛的植物趕在雕謝之前加以選擇、培育、修剪、移植和保存。我不企求身後的不朽。在我的有生之年,我的文字陪伴著我,喚回我的記憶,溝通我的歲月,這就夠了。我也不追求盡善盡美。我的作品是我的足跡,我留下它們,以便辨認我走過的路,至於別人對它們做出何種解釋,就與我無關了。我把易逝的生命兌換成耐久的文字。
文字原是我挽留生命的手段,現在卻成了目的,而生命本身反而成了手段。 最純粹、在我看來也最重要的私人寫作是日記。我相信,壹切真正的寫作都是從寫日記開始的 ,每壹個好作家都有壹個相當長久的純粹私人寫作的前史,這個前史決定了他後來之成為作家不是僅僅為了謀生,也不是為了出名,而是因為寫作乃是他的心靈的需要。
壹個真正的寫作者不過是壹個改不掉寫日記習慣的人罷了,他的全部作品都是變相的日記。他向自己說了太久的話,因而很樂意有時候向別人說壹說。人生最寶貴的是每天、每年、每個階段的活生生的經歷,它們所帶來的歡樂和苦惱、心情和感受,這才是壹個人真正擁有的東西。但是,這壹切仍然無可避免地會失去。通過寫作,我們把易逝的生活變成長存的文字,就可以以某種方式繼續擁有它們了。這樣寫下的東西,妳會覺得對於妳自己的意義是至上的,發表與否只有很次要的意義。
寫作的快樂是向自己說話的快樂。真正愛寫作的人愛他的自我,似乎壹切快樂只有被這自我分享之後,才真正成其為快樂。他與人交談似乎只是為了向自己說話,每有精彩之論,總要向自己復述壹遍。當壹個少年人並非出於師長之命,而是自發地寫日記時,他就已經進入了寫作的實質。這表明第壹,他意識到了並試圖克服生存的虛幻性質,要抵抗生命的流逝,挽留歲月,留下它們曾經存在的確鑿證據;第二,他有了與自己靈魂交談、過內心生活的需要。
寫日記壹要堅持(基本上每天寫),二要認真(不敷衍自己,對真正觸動自己的事情和心情要細寫,努力尋找準確的表達),三要秘密(基本上不給人看,為了真實) 。這樣持之以恒,不成為作家才怪呢—不成為作家才無所謂呢。
寫作也是在苦難中自救的壹種方式。通過寫作,我們把自己與苦難拉開壹個距離,把它作為對象,對它進行審視、描述、理解,以這種方式超越了苦難。 壹個人有了苦惱,去跟人訴說是壹種排解,但始終這樣做的人就會變得膚淺。要學會跟自己訴說,和自己談心,久而久之,妳就漸漸養成了過內心生活的習慣。
當妳用筆這樣做的時候,妳就已經是在寫作了,並且這是和妳的內心生活合壹的真實的寫作。遇到惡人和痛苦之事,我翻開了日記本,這時候我成為壹個認識者, 與身外遭遇拉開距離,把它們變成了借以認識人性和社會的材料。
以為閱讀只是學者的事,寫作只是作家的事,這是極大的誤解。 閱讀是與大師的靈魂交談,寫作是與自己的靈魂交談,二者都是精神生活的方式。 本真意義的閱讀和寫作是非職業的,屬於每壹個關註靈魂的人,而職業化則是壹種異化。文字的確不能替我們留住生活中最好的東西,它又不願退而去記敘其次好的東西,於是便奮力創造出另壹種最好的東西,這就有了文學。
寫作不是簡單地把外在世界的東西搬到了內在世界中,它更是在創造不同於外在世界的另壹個世界。雪萊說:“詩創造了另壹種存在,使我們成為壹個新世界的居民。”這不僅指想象和虛構,凡真正意義上的寫作,都是精神自我為自己創造的壹個新世界。
席勒曾說,任何天才都不可能孤立地發展,外界的激勵,如壹本好書、壹次談話,會比多年獨自耕耘更有力地促進思考。托爾斯泰據此發揮說,思想在與人交往中產生,而它的加工和表達則是在壹個人獨處之時。這話說得非常好,但我要做壹點修正。根據我的經驗,思想的產生不僅需要交往亦即外界的激發,而且也需要思想者自身的體貼和鼓勵。如果沒有獨處中的用心加工和表達,不但已經產生的思想材料會流失,而且新的思想也會難以產生了。
靈感是思想者的貴賓,當靈感來臨的時候,思想者要懂得待之以禮,寫作便是迎接靈感的儀式。當妳對較差的思想也肯勤於記錄的時候,較好的思想就會紛紛投奔妳的筆記本了,就像孟嘗君收留了雞鳴狗盜之徒,齊國的人材就雲集到了他的門下。
為何寫作?為了安於自己的笨拙和孤獨。為了有理由整天坐在家裏,不必出門。為了吸煙時有壹種合法的感覺。為了可以不遵守任何作息規則同時又生活得有規律。寫作是我的吸毒和慢性自殺,同時又是我的體操和養身之道。
如果壹個人寫出了他真正滿意的作品,妳就沒有理由說他無家可歸。壹切都是身外之物,唯有作品不是。對家園的渴望使我終了找到了語言這個家。拿起書,不安—應當自己來寫作。拿起筆,不安—應當自己來生活。我相信,不但寫作,而且所謂的寫作才能,都是壹種習慣。
托爾斯泰在日記中叮囑自己:無論好壞時時都應該寫。他為什麽要這樣叮囑自己呢?就是為了不讓寫作的習慣中斷 。如同任何習慣壹樣,寫作的習慣壹旦中斷,要恢復也是十分艱難的。相反,只要習慣在,寫得壞沒有關系,遲早會有寫得好的時候。有的人必須寫作,是因為他心中已經有了真理,這真理是他用壹生壹世的日子換來的,他的生命已經轉變成這真理。通過寫作,他留下了真理,也留下了生命。讀他的作品時,我們會感到,不管它的文字多麽有分量,仍不能和文字背後東西的分量相比,因而生出敬畏之心。
我寫作時會翻開別人的文字,有時是為了獲得壹種啟發,有時是為了獲得壹種自信。寫作與思考的關系—有時候,寫作推動思考,本身是愉快或艱難的思考過程。較多的時候,寫作記錄思考。如果在記錄時基本不做修改,則那些思考或者是成熟的,或者是膚淺的。最多的時候,寫作冒充思考。當然,這樣壹來,同時也是在冒充寫作。
寫文章與思考是兩回事。我發現,許多時候,我以為自己在思考,其實腦子裏只是在做著文字的排列組合。這肯定是以文字為生的人的通病。如果說寫作猶如分娩,那麽,讀自己剛剛出版的作品就恰似看到自己剛剛誕生的孩子壹樣,會有壹種異常的驚喜之感。盡管它的壹字壹句都出於自己之手,我們仍然覺得像是第壹次見面。的確是第壹次。壹堆尚未出版的手稿始終是未完成的,它仍然可能被修改甚至被放棄。直到它出版了,以壹本書的形式幾乎同時呈現在作者和讀者面前,它才第壹次獲得了獨立的生命。
讀自己的手稿是寫的繼續;只有當手稿變成可供許多人讀的書之後,作者才能作為壹名讀者真正開始讀自己的作品。此後他當然還可以再做修訂,但是,由於他和讀者記住了第壹副面孔,修訂便像是做矯形手術,與作品問世前那個自然的孕育過程不可同日而語了。壹切執著,包括對文字的執著,只對身在其中者有意義。隔壹層境界看,意義即消失。例如,在忙人眼裏,文字只是閑情逸致;在政客眼裏,文字只是雕蟲小技;在高僧眼裏,文字只是浮光掠影。某位作家太太下的定義:作家是壹種喜歡當眾抖落自己的或別人的隱私的人。作家的辯護:在上帝或永恒面前,不存在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