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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時,誰是大官人,是行軍馬還是判官?

這個問題不好回答,因為這些官職在不同朝代扮演的角色不同,權力也不同。我只能給妳壹個大概的解釋。

司馬周開始建立,並在春秋戰國時期使用。它負責軍事事務和軍事稅收。漢武帝時廢丘設傅,後為兵部尚書別稱,侍郎稱邵司馬。漢朝有五個將軍兵營,每個兵營有壹個軍事司馬。魏晉到宋代,司馬都是軍政府的官員。在將軍手下,他負責壹個政府的事務,並參與軍事規劃。隋唐為郡縣。別家歷史悠久,明清稱府為司馬。琵琶掛(合):“元和十年,我遷司馬,九江郡。”隋代設置的九江縣,唐代稱江州或旬陽縣,現位於江西省九江市。“司馬”是州刺史的別稱,實際上是當時的閑職。

司空始建於西周。金文做職員。現存的《李周》丟失了“冬訟空”的部分,只剩下《考工》壹篇,司空的職責也就不詳細了。《後漢書·實錄》原註“司空”壹條下說:“主管水土。在那裏妳經營壹座城市,開創壹座城市,挖壹條溝,經營壹條河。和邱是壹樣的。”雖然這是東漢的制度,但我們可以大致了解司空的職責。春秋戰國時期,許多國家也讓它掌管工程。宋改稱“司城”是因為壹個武將的俗名,到了西漢元年(前八年),又改為大乘,性質與前朝不同。艾迪恢復了壹個古老的名字,並很快成為壹個大的。東狄鹹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大”字被稱為司空。取而代之的是帝國歷史學家,他的工作就像司空壹樣。作為“八公”之壹,金的地位很高,但他經常在南北朝為官。司空雖然是隋唐時設立的,是三公之壹,但只是壹個崇高的頭銜。在宋朝,司空也被認為是壹個大官。

1,出自姬姓,是的後裔。堯為炎黃部落首領時,舜為堯地方官,掌管土地事務,故又稱土司。舜的壹些後代被任命為地方官員。

2.春秋時期,魏國大夫夏武的兒子被任命為司徒,後來也被稱為司徒。司徒是壹個古老的官名,相傳是堯舜時設立的,主管教化百姓和行政事務。夏商周時期,朝廷有壹個司徒官,是清朝六部之壹,職位相當於宰相。春秋時期,許多國家也設置了這壹職位,有的是官職任命。

掌管軍事事務的最高政府官員(在封建中國)

中國在秦漢時期是掌管軍事的最高官員,後來逐漸成為壹個虛銜或官員。太尉之名最早見於《呂春秋》。西漢建元二年(前139)以後不再設置。西漢初期,太尉官員的任命多與軍事有關,因此與宰相、欽差大臣等官職有所區別。漢武帝以貴族為太尉,就變了。這也和西漢初期不同。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光武帝改傅為太尉。東漢的太尉其實是宰相,只是名字和西漢初年掌管軍務的太尉壹樣。魏晉以後,太尉作為三公之壹,地位最好,實權不大。起初,他仍然開放他的政府,設立他的助手。從隋朝開始,逐漸演變成壹個寵信他的宰相。

唐朝的行政機構繼承隋朝,以三省六部制為核心。在此基礎上,根據歷史慣例和經驗,衍生出壹些具有執行、監督、侍從或其他職能的機構,共同構成了唐代的官制。

唐代政治事務的決策和執行機構是中書、門下、尚書三省。壹般來說,中書省負責發布詔令。中書省在唐代曾被稱為內蜀省、西太、奉閣、魏紫,其行政長官中書令通常擔任侍郎,參與軍事事務的決策。初唐時,侍郎中書在、武侯時被任命為宰相。

在唐代,中書省最重要的聖旨起草工作主要由中書舍人這壹官員承擔。中書舍人有六個官員,他們也擔任宰相會議的秘書。由於起草詔令意義重大,他實際上參與了軍事事務,這不僅需要很高的文學才能,還需要良好的政治才能。因此,唐朝非常重視中書舍人這個職位,它被視為文學學者所擔任的最高職位。任命十六人負責朝堂禮儀和傳達聖旨;諫官有二至六人,分別是權騎常侍、權諫大夫、權補缺、權拾舍利,對國家大事提出批評和建議。

門下省,唐代曾稱東臺、灤臺、黃門三省,負責審核、批駁詔書,即有回封詔書、否決朝臣章法的權力。事實上,這壹權力在唐代主要由門下省的官員行使,壹般有四人被指派處理事務。門下省省長助理和副省長助理通常擔任總理。詔書雖然照常審核簽署,但很少行使批駁權。唐玄宗。李偉被任命為黃門侍郎(即黃門侍郎)。“我在門下,經常反駁真理。開元初,姚崇被任命為魏紫侍郎,我推薦他為魏紫侍郎。其實我是在自己的引導下,所以我去右傾糾正。”可見黃門侍郎行使了糾正權。因為職位高,他很看重語文書。包括左三戚長史、左大夫、左不缺、左侍壹等各二至六人,負責對朝廷各項決策的得失提出意見和建議。此外,與中書省相對應,門下省也有兩個人,負責記錄朝廷政務,記錄皇帝的壹言壹行和詔令。

為了便於決策活動,中書、門下兩省還分別設置了壹些下屬機構和官職。其中比較重要的有:中書省下的集賢殿書院和門下省下的弘文館,藏書數量較多,具有皇家圖書館性質,供皇帝、宰相等官員參考。史館,先隸屬門下省,後隸屬中書省,負責國史編纂。傅寶郎屬於門郎。

尚書省是唐代最高行政機構。唐朝初年,尚書省為宰相,所以尚書省既是決策機構,又是最高行政機構。但到了唐中宗,尚書省因為王朝內部權力的重新分配而被排除在宰相之外,於是尚書省就成了純粹的帝國行政機構。唐代尚書省的總公署叫都書省。其廖白的程序”。負責審核、下發、歸檔尚書省各類文件,指導六個部門的工作。省務主管尚書左右丞、左右四郎中、員外郎。中唐以後,尚書省官員成為授予大臣的榮譽稱號,但並不具體負責尚書省的日常事務。

尚書有六部,即官、戶、禮、兵、刑、工。每個部門有四個部門,其中* * *為第24個部門。吏部主要負責官員的選拔、考試、封爵和獎勵。該部主要負責戶籍、土地、稅收、倉儲和市場交換;禮部主要負責科舉、禮儀和祭祀;兵部主要負責軍隊的管理和訓練;刑部主要負責監獄和財務審計:工業部主要負責國家土木、墾荒和水利。六個部門的負責人是各部部長,副負責人是各部部長助理,部門負責人是各部外交部長。尚書省六部二十四司的任務是皇帝、宰相等最高決策集團發布的詔令,並擬定為具體的執行法令。然後頒給朝廷的九殿五監和地方政府、州縣。此外,六部還負責審核處理各政府部門和地方政府向尚書省申報的壹般行政事務。因此,朝廷的太常、光祿、衛衛、完顏政、太傅、大理、鴻臚寺、司農、太傅九大寺廟,以及郭子、少府等都是軍事裝備。實際上是接受尚書省指令的下屬事務機構。正如唐代歷史學家蘇冕所說:“九殿三監...都是王師,都是勤勤懇懇,讓大臣們授予他們立老章的程度。九殿之主,名卿,號九卿;副主、程。國子監的首席叫酒祭;督水總管稱為使;少府、江左、琦君的官員都叫監工。九寺五監的職權是從尚書省六部繼承而來的,與六部有著大體固定的對應關系。按唐朝的“故事,天下各部、各使、各州府有事,同意報省者,先報省部作出決定”,“再行實施”。這裏的部門指的是九個寺院,主管和部門。

要使官員制度有效而正常地運行,除了建立與決策和行政機構相關的各種制度外,還需要對各級官員進行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因此,唐朝繼承了以前的制度,設立了禦史臺,監督各級行政機構對國家法令的執行,以及糾正和彈劾違反朝廷法規的官員,即“以刑事法規糾正官員的罪惡”。唐朝的禦史大夫是禦醫。

禦史臺的下屬機構分別為臺書院、典元書院、茶元書院,由禦史、殿中禦史、監察禦史任命,統稱為三院禦史。按照唐朝的規定,欽差大臣有四人,主要職責是糾察和彈劾官員,參與大案要案的審理,其中年齡最大的壹人還負責處理禦史臺的日常事務。殿中有六名禦史,主要負責朝見皇帝的官員順序。在其管轄範圍之外拿起了法律。監察禦史十人,主要負責“察廖白、巡郡縣、糾獄、清廷”,職責較多。但就監督禦史的主要職責而言,觀察和巡視最為重要。所謂監察,是指監察尚書省六部,列席尚書省會議。巡邏隊是巡視當地各縣的使者。

在唐代的官制中,中書、門下兩省與尚書省六部、九殿五監、禦史臺、* *構成了壹個完整的決策、執行、監督體系,是唐代的核心機構。除了這些核心機構之外,還有壹系列的輔助機構,這些輔助機構大多屬於皇家宮廷機構的性質,直接為皇家宮廷服務。主要包括三省司、寺、掌、董。

秘書省是負責皇家圖書館檔案的機構。為省事,除設置監、下監、丞官職外,還設置了壹名秘書郎負責《皇家經典》、《歷史子集》四部書的抄錄和保管,壹名校對員郎負責經典的校對工作。此外,負責天文歷法的太史局(又名四臺臺)也曾歸秘書省管轄。宮省管轄糧、藥、衣、房、宅。負責皇帝的衣食住行和醫藥。內務部是宮廷太監和宮女的管理機構。東宮官是皇太子的下屬朝廷機構,其設置模仿朝廷的結構:其太子房事、太傅、太保(統稱三太)、太子、少傅、少保(統稱三少)為太子的導師,太子客人也任命為太子的侍從。這些官員沒有具體的職責。有壹個詹總經理的辦公室。相當於中書門、尚書省六部。左春芳負責侍從訓誡,相當於廈門省的職,遊春芳負責開文書,相當於中書門省的職。此外,左春芳手下還有壹個崇文閣,負責書籍和經典;經貿局負責校刊的歷史;配餐局、儲藥局、內直局、配餐局、官門局負責太子的衣食住行。這些機構壹般對應弘文館,秘書省和宮省。此外,東宮還有三個殿宇,分別是嘉陵殿、靈更殿和仆殿,負責東宮具體事務的執行,也對應著九殿五監。東宮官職雖多,但大多閑置。

唐朝除了文官制度,還有武官制度。由於初唐實行兵制,朝廷設置了十六衛。十六衛的名稱在初唐時期變化很大。到唐玄宗開百年時,壹般固定為左右禁衛、左右蕭禁衛、左右吳禁衛、左右領禁衛、左右禁衛、左右獄禁衛、左右禁衛。其中,前十二禁衛都是管府兵的,只有。負責首都和皇宮的守衛以及天皇的貼身護衛。每個衛隊由壹名將軍和兩名將軍指揮,歷史悠久,並有壹名辦事員負責每個衛隊的日常事務。四個曹操倉、兵、齊、周負責具體的薪水、給養、考績、住宿、馬匹、武器等事務。十六禁衛直屬皇帝,但沒有調兵的權力。如果有必要,他們會出去。連同聖旨壹起,把部隊派往各省或各縣。東宮官員除十六衛外,還設十郡,各設壹官,掌管壹至二官,下轄壹定數量的府兵,作為太子的護衛。這十六個衛兵被稱為南亞朱偉,因為他們的辦公室都在北京以南的皇城和長安和洛陽的宮城。

在唐高宗,由宮城北門玄武門皇軍發展而來的北衙皇軍開始興起,逐漸取代了南衙的征衛職能。由於政府軍制的廢棄,南雅近衛逐漸成為閑置的連隊,其軍官、將軍也成為武官的軍銜,不再擁有實際權力。

北亞第壹皇軍為左右羽禁軍,左右龍吳軍設在玄宗,左右神武軍設在肅宗,合稱北亞第六軍,壹將三將。在唐代宗,神策軍被編入北洋皇軍,德宗以宦官為禁衛軍副將。所以神策軍的影響力發展很快,超過了北亞六軍。唐末,北亞。

初唐地方行政體制采用州縣兩級制,中唐演變為道州縣三級制,同時出現了新的兩級行政區——府。

州州長是秘書處,他的下屬幕僚主要包括助理、法官和書記員參軍。輔佐指的是常侍、司馬,他們沒有具體職責,輔助刺史處理國事,但往往成為閑散冗官的職位。所以晚唐的中州、下州壹般不擔任輔佐的職務。法官是指秘書、司庫、家庭、士兵、司法人員和法官。具體掌管州官考課、禮儀、稅務、倉庫、戶籍、職傳、刑獄、水利工程融資。錄事參軍負責監督州內六名曹官員的免職,相當於朝廷的禦史、尚書左丞的職責。此外,唐代的國家官員還包括經博士、醫博士、市令等。,他們分別負責學校、醫藥和市場交易。

唐代郡守為縣令,以縣丞、郡守伯、縣尉為主要輔佐。主簿負責檢查監督官員,相當於州吏參軍;縣尉負責管轄曹官員和追捕盜賊,相當於壹個州法官。唐玄宗二十八年(740),全國共設328個州,1573個縣,可見唐代地方官制度之龐大。

隨著時間的發展,唐代地方行政機構發生了壹些變化,主要是府道的出現。到了唐朝,京都和曾經作為首都的州府合稱為府,以示重視。政府的官員與國家的官員相同,但名稱略有變化,例如,其首席改名為尹,副首席改名為邵尹。此外,還在邊境地區設置了都督,管轄廣大的邊境地區,其官職也與州府相同。

唐初,道教是壹種監督領域。貞觀元年(627年),唐太宗“因山川之形,將天下分為十路”。皇帝不時派巡視員或記者巡視各條道路,以監視地方官員,了解全國各地的情況。開元二十壹年(733年),唐玄宗“因十路而分十路為十五路,置十五記者巡察,如漢刺史”。形成大小不壹的方形城鎮。各坊鎮所轄的行政區域也稱為道,唐憲宗元和就有47個這樣的道。正如宋代詩人洪邁所指出的:“唐朝在各道設置按察使,後改為接見處置,在他的指揮下治理大郡。也改成了觀察,有了軍事旅行的地方,也就是我們的時代。世界被分成40多個道,10多個大國和兩三個小國。包羅萬象,稱為郡府,權力極重。”道長官下屬有副使、行軍司馬、按察使、使臣、掌書記、推官、巡察、推官等壹大批幕官。

沿襲唐代隋制,官員分為九等,每等又分為正、從等,其中* *為十八等。文官在四品以下,武官在三品以下,也分上下等級。所以唐代實際上有文官散官三十品,武官散官三十二品。這些等級被稱為官方文職和軍事官員。此外,還有九類散官,實際上屬於。

唐代的品級和散官也與官服分級制度有關。

三年級以上,官服紫色,

四品五品服費(猩紅),

六種產品,七種產品是綠色的,

八品九品服綠。

同時,唐朝的高級官員都有壹個魚的符號來表明自己的身份,它被裝在壹個袋子裏,被稱為“魚袋”。官員的魚袋有三個或三個以上的產品是用黃金裝飾,被稱為金魚袋。五品以上官員的魚包,用銀裝飾,稱為銀魚包。

在唐承隋制度下,文武官員可以授勛,有十二等。按照規定,授勛可以和大臣或相應等級的大臣在壹個檔次。但實際上由於授勛太多,有幾萬個,所以無役授勛的實際地位往往低於胥吏,而只是成為被授官的壹種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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