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作目的
通常情況下,官窯制作主要有日常用瓷與祭祀瓷兩大目的。
與官窯相比,民窯制品也以日常實用瓷為主,只是制作質量相對落後,造型不太講究。明清時期民窯外銷瓷制作空前壯大,並發展到外國商人設計紋樣,再由各地窯場按圖紙燒制、提供。現在看來,這應該是明清民窯發展超越官窯的最大亮點。
2、樣式設計
明清官窯瓷的樣式設計主要包括造型與紋飾兩方面,都由內府設計完成。“內府”是皇宮內負責監管制造器具的部門,也稱“內務府”。由於統治者對官窯器物樣式涉及、過問,導致各自時期的官窯器制作風格也與統治者審美觀密不可分。同時,設計者多是畫院名手,令圖案紋飾“皆當時殿中畫院人遺畫也”,因此,官窯的設計質量都很高。民窯在樣式設計方面相對簡單,只要大眾喜歡,商家滿意,就有發展前途。另外,由於涉及人員少,樣式能夠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運用、隨時變更調整。因此,與官窯相比,民窯在樣式設計方面多了隨意,少了拘謹。
3、制作場所
藍浦在《景德鎮陶錄》中記載:“洪武二年,設廠於鎮之珠山麓,制陶供上方,稱官窯,以別民窯。設大龍缸窯、青窯、色窯、風火窯、匣窯、大小橫窯六種***二十座。” 洪武三十五年,改陶廠為禦廠。
清代除了景德鎮禦廠制作官窯外,康雍乾三朝還在清宮造辦處使用禦廠燒制好的填白瓷胎制作琺瑯彩,該類制品堪稱官窯極品。由於制作時間短暫,制品數量有限,只能算在官窯制瓷歷史上的特例。
民窯燒制場所非常復雜,明清疆土遼闊,百姓在大江南北、黃河上下因地制宜,其中較有成就的民窯就有景德鎮窯、龍泉窯、定窯、耀州窯、德化窯、博山窯等,數量之多,體系之廣,令筆者無法深入探討。相對而言,明清官窯制作單純很多,只是景德鎮窯系中的壹個分支,涉及層面並不復雜。
4、原材料選擇
制瓷原材料主要以胎土、釉料以及彩料等為主。統治階級掌握著國家政權,為了體現自己至高無上的地位與優越性,經常利用手中權力限制民窯瓷器自由制作與發展。
1.胎土
史料證明元代已經出現被統治者壟斷使用的“禦土”。到了明代,該土又被稱為“官土”、“麻倉官土”。由於統治階層對這類優質陶瓷原料壟斷、獨享,使得官窯器的瓷胎質量出類拔萃,遠優於同時期景德鎮民窯制品。
2.釉料以及彩料
官瓷瓷器表面壹般都塗有壹層薄薄的釉,它是以石英、長石、硼砂、黏土等為原料制成。制瓷者將其加水稀釋,塗在瓷胎表面,燒制後形成壹層玻璃釉。釉通常具有保護、裝飾美化瓷器的功能。因為釉內通常會含有各類微量元素,它們在不同情況下會產生不同釉色。於是,制瓷者經常利用這壹特點,調整釉內元素成分,改變釉色,以致出現銅紅、鈷蘭、鐵黑、金紅等釉色。
制作彩瓷時,還需要用到不少彩料。彩料有些被混合在釉內使用,有的則單獨使用。彩瓷初創時期,因為制作尚不普及,顯得技術先進、造價高昂,只有禦廠才有相關技術與財力開發應用。更多情況下,統治者嚴禁民窯私自燒造色釉。
違反條例者,所受處罰極其殘酷。因此,僅就彩料應用,民窯已經失去使用權,更談不上與官窯競爭,瓷器色彩多樣性方面自然無法與官窯器並駕齊驅了。
5、制作工藝
對國家最高統治者而言,不論宮內日常用瓷、賜予群臣及外來使者的賞賚制品,還是國家出面的祭祀用瓷、海外貿易瓷,都關系到國家榮譽、皇權尊嚴。為此,統治者不得不苛刻要求、不計工本、力求完美,這些因素促使景德鎮禦廠匯集天下英才。於是,技藝高超的制瓷工匠,使用本朝最優良原材料,以最嚴謹制作態度,在威嚴皇權下,必然能夠制作出當時最高水準的瓷器。鑒於這些原因,中國瓷器制作史上,歷代官窯瓷壹直被看做為該時期瓷器制作最高峰,不僅質量淩駕於民窯,紋飾、造型也足以引導全國制瓷發展方向。
6、甄選淘汰
通常,工部(中國封建時代中央官署名,為掌管營造工程事項的機關。)每年都會給禦廠安排壹定數目的燒制任務,禦廠結合實際情況制定計劃。為確保任務圓滿完成,禦廠實際燒制數目要大於制作任務,然後通過甄選淘汰,確定上交瓷器。多余器物為防止流入民間,打碎淘汰並掩埋。瓷器制作中,不少器物燒制艱難,以明清制作龍缸為例,僅燒制就需要歷時十九天,再經過督陶官甄選,最終“上解成器者百不得五”。所以,至今景德鎮還流傳萬歷時期燒制龍缸難成,童公不忍同伴受苦,以骨為薪、舍身成器的故事。後來,童公被景德鎮制瓷工匠供奉為火神公,並修風火神廟紀念。
景德鎮珠山禦廠局部發掘後,考古工作者修復了成千上萬件被當時淘汰的官窯制品,能夠側面反映出當時禦廠甄選的嚴謹程度。相反,不論哪個朝代,都沒有壹個民窯廠家可以承受如此苛刻、殘酷的淘汰制度。只有壹國之君才能憑借國家財力,不計成本與利潤,保證總體質量,淘汰殘次、多余制品。
7、法規條例
無論是上文所提元代統治者對禦土控制,還是明正統帝對民窯彩瓷燒造限制,都是統治者為保全自身利益,限制百姓擬定的遊戲規則,毫無公正性可言。封建社會皇權至高無上,為維護帝王尊嚴,法規條例成為束縛民窯廠家,阻礙其正常制作發展的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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