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標代理的職責是什麽?
招標代理壹般主要是現在建設工程的相關招標代理,是指受有關招標人的委托,具體負責工程項目的相關招標事宜。壹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代擬發包的方案;發布招標的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編制資格的預審文件;組織接收投標的申請人報名;審查潛在投標人的資格,確定潛在的相關投標人;編制相關的招標文件;編制工程量的各種清單;編制相關工程標底;組織現場踏勘和相關答疑;組織開標與評標;草擬有關工程合同;編制招投標情況的有關書面報告;與發包相關的其它事宜。
二、申請工程招標代理資格要具備哪些條件?
1、是依法設立的中介組織,並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的;
2、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沒有行政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
3、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開展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設施及辦公條件;
4、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內部管理的規章制度;
5、具備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6、具有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三、招標代理甲級資質升級怎麽辦理?
1、《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壹式壹份,以及相關電子文檔;
2、《營業執照》副本;
3、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正本;
4、申報資質上壹年度或當期的財務審計報告;
5、標準要求的廠房證明,屬於自有產權的有關出具產權證;屬於租用的或者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以及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
6、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
7、安全生產許可證;
8、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
9、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
10、技術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技能證書;
11、技術工人的相關身份證明、職業培訓的合格證書或相關職業技能證書;
12、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3個月的相關社會保險的證明;
13、工程中標通知書;
14、工程合同(合同協議書和專用條款);
15、工程竣工(交工)的驗收文件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工程質量的鑒定書(需包含參與驗收的單位及人員、驗收的結論、驗收的內容、驗收的時間等內容);境外工程還需要提供駐外使領館經商部門出具的相關工程真實性的證明文件;
16、涉及到層數、跨度、高度、長度、結構類型、單體建築面積等相關方面的指標,需要提供反映該項技術指標的相關圖紙;涉及到單項的合同額、造價等指標的,應提供工程的結算單;
17、業績的核查表(凡申報資料中含有企業業績或個人業績的,均需提供業績核查表,各市州所屬企業的相關業績的核查表,是由企業所在地建委進行出具的,中央在鄂或省直企業的相關業績的核查表,則是由項目所在地的行政管理部門出具)。
四、招標代理機構資質延續申請材料有哪些?
1、《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壹式四份及相關電子文檔;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復印件;
3、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正本、副本(含變更記錄)復印件;
4、技術經濟負責人的身份證、任職文件、個人簡歷、高級職稱證書、工程建設類註冊執業資格證書、從事工程管理經歷證明、社會保險繳費憑證、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的復印件;
5、工程建設類註冊執業資格人員的身份證、註冊執業資格證書(含變更記錄及續期記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及從事工程管理經歷證明的復印件;
6、具有工程建設類中級以上職稱專職人員的身份證、職稱證書、社會保險繳費憑證、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及從事工程招標代理經歷證明的復印件;
7、工程招標代理有效業績證明,包括:工程招標代理委托合同、中標通知書和招標人[KEY_14]意見(中標通知書或[KEY_14]意見應有主管部門備案章)的復印件;
8、建設主管部門提供的確認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在資格有效期內市場誠信行為信息檔案情況。
註:以上材料中沒有特別說明的,都需要壹式二份。
五、招標代理暫定級快到期怎麽辦?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應於資格證書在證書有效期屆滿60日前,向原資格許可機關提出相關資格延續的申請。逾期還不申請資格延續的,其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是在證書有效期屆滿後會自動失效。如需從事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還應按首次申請進行相關辦理;
暫定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證書,是在有效期屆滿時,需要繼續從事相關工程招標的代理業務的,應當重新申請暫定級工程招標的相關代理機構資質。
六、招標機構是指招標人還是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進行設立的,並從事相關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
招標代理機構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2、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3、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條件、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
現在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相關招標代理的機構,其資格是由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認定的。具體的辦法是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的有關部門進行制定。
七、招標代理單位能否參與前期估算?
招標代理單位是不可以參與前期估算的。為了實行避嫌,凡是為相關招標項目做前期準備的,或者監理工作提供設計以及咨詢服務的任何法人,或者其任何單位,都沒有資格參加該招標項目的相關投標。招標人必須是法人或者其他的相關組織,自然人是不能成為招標人的。招標人還必須提出招標項目進行招標。
八、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合並後還可以用以前的資質嗎?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實行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後的壹方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承繼原工程招標的代理機構的相關資格,應當符合原工程招標的代理機構的總體資格的條件。承繼原工程招標代理的機構資格的壹方,則由分立各方協商進行確定;其他各方資格按照本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申請進行重新核定。
查詢各地區業務請點擊:昆明公司註冊,杭州公司註冊,寧波公司註冊
工商註冊多少錢?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辦安全高效,稅務顧問專業,曼德企服壹站式服務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