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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中介貓膩太多 這些伎倆不得不防

近日有市民反映,壹套二手房,報價270萬,地產中介承諾幫買主講到260萬成交,代價是這10萬差價中介拿七成。看起來是雙贏,但聯系到賣主才發現,賣主報價僅251萬。壹手托兩家的中介,恐怕幹著壹手吃兩家的勾當!

二手房中介公司炒房嗎?聽到這個問題,不少市民都會心壹笑。前段時間,濟南的張女士就切身體驗了壹次中介的“套路”。今年3月份,張女士與丈夫商議決定通過壹家二手房中介公司購買壹套房屋。然而,作為買家,張女士不僅去了三趟中介公司仍未見到房主,還稱被中介人員索要“好處費”。

攔阻買賣雙方見面,主動索要好處費

近日,濟南的張女士通過地產中介看中了壹套二手房,但去了店裏三趟都沒能如願見到房主面談。

等得不耐煩的張女士壹再追問,中介工作人員才表示,房主定價是270萬,他能幫著談到260萬成交,但這10萬差價中介要七成,並且只能以現金支付。

真要能便宜分他點也未嘗不可,就是為啥壹定得用現金?張女士當時感覺不對勁,沒有馬上答應。

張女士說,在該門店裏的展牌上,她發現了和自己想買的房子很像的房源,戶型、面積、位置都壹樣,價格卻為260萬。這事夠蹊蹺!

幾經輾轉,張女士終於直接聯系到了房主。房主說,自己要出手的房屋130多平,單價1.9萬,總價是251萬。

張女士大驚,中介壹經手,房價瞬時上漲19萬! 按照中介工作人員提供的方案,房價總額2%的中介費再加上7萬好處費,從這壹套房子中介就收費12萬多!

“這不是明目張膽的炒房嗎!”弄清原委後張女士很氣憤,這樁買賣最終未成交。

報價與展板標價不壹,明著吸引暗著操控

同樣的事情還發生在濟南的張先生身上。前幾天他通過某二手房中介購房二手房,中介人員報價120萬,但他卻在中介公司的展板上發現這套房屋標價為115萬。

“這就是自相矛盾,欺騙消費者。”張先生生氣地說。他隨後質問中介人員,對方卻不以為然稱“廣告牌上打錯了”。

對於展牌上的二手房價格和實際銷售價格不壹樣的問題,有業內人士表示,這麽做是為了能吸引客戶。

“價格越低越有人關註,因為買賣雙方不能第壹時間見面,所有的信息都是匯集到我們這,這才能給了我們營銷和賺取利潤的空間。”該業內人士說,然而對於更多信息,他並不願意再多透漏。

張先生表示,普通人沒有買房、賣房經驗,而身在行業中的中介公司卻不壹樣,他們可以掌握買、賣雙方的壹手信息,而正是這種信息的不對稱,讓壹些中介“鉆了空子”。

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壹般買賣二手房,買賣雙方在簽約之前是見不到面的,只有中介了解雙方的心理價位。中介就可以壹邊向賣方壓價,壹邊擡高買方的預算。

而在這樣的過程中,壹些中介人員間接擡高了購房者的預算,市民發現後才會懷疑並質問其炒房。

妳以為賣方獲益了?多賣的錢他們也不知情

對於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不僅僅是買房者感覺吃了虧,甚至連賣房者也感嘆中介實在“套路太深”。

濟南的楊先生說,前壹陣子他通過壹家中介公司售賣房屋,自己出價是105萬,可中介實際售價卻為109萬。但多售的4萬塊錢壹開始自己並不知情。

楊先生表示,雖然他是賣家,但買房者卻以超出原本的價格買到房屋,在人看來就是炒房,而且這樣的做法實在“太不光彩”。況且“賣房者也有可能成為購房者”。

業內默認的“辛苦費”:向買家收成交價的2%

記者走訪了多家二手房中介公司。在歷下區某小區周邊,短短幾百米的街道兩旁有五、六家房地產中介店鋪,售房信息大都直接張貼在店鋪門口,吸引購房者的眼球。

壹房產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房主委托中介公司進行售房交易時並不收取任何中介費用,“中介費是向顧客(買家)收取的,是成交價的2%。”記者咨詢多家中介公司都得到了相同的答案。但其中也有中介人員表示,為數不多的公司會收取賣方壹定數額的傭金,價格在“1%左右”。

來到另壹家中介公司,當記者表達想要售房的意圖後,壹名中介人員表示如果價格賣得多,“可以適當給我們點辛苦費”。

有中介人員稱,如果貸款購買二手房,那麽除了中介費,房屋評估等費用還需要另算,但這些錢並不是直接交給中介公司的,但可由中介公司代繳。

各方反應

濟南市消費者協會:

該中介(張女士找的那家)涉嫌違反公平交易原則。但是也不是很好界定,我們這邊無法受理。因為(張女士遇到的)這個問題是普遍存在的現象,有些中介手裏有幾套房源,就會借此機會提高價格,所以建議咨詢法律服務。”

山東千舜律師事務所孫才望:

中介方作為此次房屋買賣的居間人,有權利收取居間費用(即中介費),但也僅限於此。如果他們以種種理由索要好處費,不僅違反了公平交易原則,還違背了職業道德。如果造成經濟損失,利益相關人可以進行投訴。

濟南市房管局:

根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壹項和第二項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不得有以下行為:

第壹是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或者與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串通捂盤惜售、炒賣房號,操縱市場價格;第二是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

如果反映屬實,那麽購房者可以提供相關的證據和材料,我們會進行進壹步核查處理。

中介門店經理:

這件事我並不知情,但按照規定不允許索要好處費,會將情況上報並給妳們反饋。

(註:等待5天之後,記者並未收到門店反饋。隨後記者輾轉聯系到兩位店長,對於此事他們卻壹口否認,稱張女士所言純屬“壹面之詞”。究竟誰在說謊?我們不置可否。)

提醒:購房者需當心這些常用伎倆

第壹、虛假廣告

看上去越“優秀的房源”越是先要考證其真實性。“妳打過去電話,他壹定會給妳說這套房子太搶手,已經賣掉了之類的。”壹位購房者說,“就是想吸引妳打電話,然後給妳推薦別的。”

第二、價格貓膩

像市民張女士所反映的壹樣,壹些中介公司喜歡在價格上“做手腳”:壹邊擡高購房者的預算,壹邊壓低賣方的價格,“兩吃”賺利差。

第三:催促交款

網友“不會飛的魚兒”稱,房子賣的越快,中介拿錢越踏實。所以中介會使出花樣威逼利誘客戶盡早買房,更有甚者還會營造無數人看房的假象,刺激購房者。在采訪中,張女士也稱被中介人員反復催款,還稱可以先“墊上錢”。

第四:零首付陷阱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7-0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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