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看的書,主人公當然,多數是小孩兒了。從古典少女小說中的孤女,到後來頑童小說中的淘氣包,再到生活在現代這個多姿多彩的世界裏的少男少女……形形色色,多得數也數不過來。孩子們喜歡這些小主人公,是因為他們同等身高,孩子們可以從他們身上學到成長的經驗。
老人,作為孩子們童年時最親近的人,也常常會出現在童書中。”
在我們的成長過程中,都會過多或少地受到這麽壹類人的影響,他們身處逆境,卻總是能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不錯的結果,用現在的話講,就是很勵誌。在兒童文學中,也有這麽壹類人,像無人不知的灰姑娘,海蒂,安妮等等,首先她們都有壹個***同的特點,就是孤兒,這壹下子就會引出讀者的同情心,很自然地會希望主人公最終能獲得幸福。事實上,這些十來歲的小女孩,雖然身處逆境,但她們個個自強不息,像天使壹樣善良、快樂,樂於助人,最後總能改變自己悲慘的命運。這樣的故事,經久不衰。
1.《波麗安娜》:“小姑娘,妳跳著走進了我的生活”
不知道為什麽,當我讀到這句話的時候,我壹下子想起了《荊棘鳥》當中,拉爾夫對麥迪說的那句:“妳為什麽要闖進我的心,那是上帝都無法占據的位置。”有時,壹句簡單的陳述,反而最能直抒胸臆,將人物的內心,也是作者的觀點,猝不及防地擺在了讀者眼前,而作為壹個旁觀者,登時被拉進了故事裏。
在這個故事裏,作者將背景設定為壹個人人心靈緊閉、冷漠、孤獨的沈悶小鎮。波麗小姐就生活在這個鎮子上,她從不打扮自己,“像牡蠣壹樣把自己封閉起來,不願意和任何人來往,她的內心越來越痛苦。”直到有壹天,失去父母的波麗安娜來到姨媽波麗小姐家生活以後,壹切都改變了。這個熱情的女孩影響改變了很多人,裂解開了大人們壹個又壹個心鎖。她所做的,就是教人壹個快樂的遊戲。故事的真諦就是:“從各種事情中尋找快樂。如果妳總能堅持尋找的話,在任何事情上妳都會找出讓人高興的東西來。”
說壹說這個快樂的遊戲:小拐杖。
“是壹個……遊戲?”
“對呀, 是‘只要高興’的遊戲。”
……
“拐杖?”
“是的。妳知道, 我想要壹個洋娃娃, 爸爸也寫信告訴他們了, 可是當捐助箱送來的時候,女士們卻說沒有人捐洋娃娃, 只有壹些小拐杖。她們把它送過來, 她們想或許這些小拐杖有時候對某些孩子會有用。我們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玩遊戲的。”……
“噢, 仁慈的上帝! 我實在看不見這裏面有什麽開心的是——妳想要壹個洋娃娃,卻得到了壹副拐杖。”
波麗安娜拍著手:“有啊……有啊!”她咯咯地笑著說,“但是壹開始,我和妳壹樣,也看不出這裏面有什麽可讓人高興的。”她認真地補充道,“後來,爸爸不得不告訴了我。”
“那麽,妳或許也會告訴我了?”楠希幾乎停下了腳步。
“妳真笨!哎呀,就是說妳應該感到高興,因為妳不需要那些拐杖。”波麗安娜高興地歡呼雀躍著,“妳看這很容易——當妳知道該怎樣去想的時候。”
於是,越來越多的人記住了這樣壹個小女孩,瘦弱、穿著紅格子布衣裳,兩條亞麻色的粗辮子拖在背後,草帽下面,露出壹張熱切的長滿雀斑的笑臉。她就像壹個小太陽,溫暖照耀著周圍的人。
2.《淘氣包埃米爾》:“他整天淘不完的氣,那小子”
我覺得這是壹部充滿回憶的書,更像是壹個大人在回味他的童年時光。雖然書裏是壹個又壹個可笑又可氣的小故事。主人公埃米爾是壹個五歲的愛調皮搗蛋的小男孩,整天惹是生非,喜歡惡作劇捉弄人,鬧得四鄰不安,十足的熊孩子。
這本書的作者是瑞典作家阿斯特麗德·林格倫,她筆下的頑童小說,語言精煉、故事有趣,適合孩子自己讀,也適合大人講給孩子聽。在這本書裏,作者並沒有直白地對讀者說出壹些她所認為的道理,而只是描寫人物、語言、動作、故事情節這些基本元素,讓讀者自己體會,通過壹個五歲的頑童,以及他與家人的生活片段,作者什麽都不說,卻又仿佛時時在提醒妳:妳看到了什麽?
我看到了壹個單純的、天性好動的小男孩兒,在還不知道憂愁為何物的年紀裏,肆無忌憚地探索著周圍世界裏的壹切新奇有趣的事物,因為他有愛他的家人,理解包容他的父母。在孩子的眼裏,他是沖鋒在前的戰士,他為自己而戰,他為快樂而戰;而作為壹個成人讀者,看到的更多的是故事中人物身上折射出的現實中自身經歷的縮影。
埃米爾,壹個頑童的形象。而頑童,我們誰不曾是頑童過?
3.《壹年級大個子二年級小個子》:“我壹定會給秋代摘到紫斑風鈴花的”
童書裏關於成長的話題說也說不完,成長類小說也是最受歡迎和喜愛的題材之壹。除了幻想小說喜歡將故事設定為主人公離家——冒險——回家,這樣的成長故事,寫實小說同樣喜歡用成長經歷作為線索來創作故事。
日本作家古田足日的《壹年級大個子二年級小個子》,乍壹讀來名字有些繞嘴,但是看了故事,就知道,原來它說的是兩個孩子,“壹年級大個子”的是男孩正也,“二年級小個子”的是女孩秋代。正也雖然個子高高的,身體也很強壯,但是他膽子很小;秋代與正也相反,是個子小小的,人卻非常堅強。
作者用孩童的視角或者說孩童的身份參與其中,將壹個個像真實存在於我們身邊的孩子形象描繪出來,在故事裏,秋代和正也相互幫助,相互成長著。其中有壹段這樣描寫,摘錄下來,只因為很喜歡作者這樣的語言敘述風格。
“正也兩手抱著壹大把紫斑風鈴花,睡著了。身邊還散落著好多紫斑風鈴花。
臉上、衣服上全是泥。
‘正也。”
正也被搖醒了,睜開眼睛,看到秋代的臉,笑了。
‘正也,害怕了吧?’
這個渾身是泥的孩子,太讓秋代憐惜了,她都快要落淚了。她以為,正也會像在上學的坡道上壹樣,哇的壹聲哭了起來,緊緊地抓住她的手。
可正也沒有哭,也沒有抓住她的手,正也說:‘我摘了呀,秋代,我摘的紫斑風鈴花,多得秋代都抱不過來喲。”
4.《蘋果樹上的外婆》:壹個來無影、去無蹤的幻想外婆
也許在孩童的世界裏,缺失的東西總可以找到替代,這大概是天性裏的樂觀使然。在這本《蘋果樹上的外婆》裏,作者並沒有明確地說明,這位既會爬樹,又能來無影去無蹤的,神出鬼沒如同幻影壹般的外婆,到底是不是小男孩安迪的想象,只是安迪的媽媽是這麽說的。我倒希望這不是作者的想法,或者不管是不是作者的,或任何人的,我希望這位幻想外婆是真實存在的,哪怕它是壹種超自然的現象,也是蠻好的。
米拉·洛貝創作的這位外婆,是從小失去外婆和奶奶的小男孩兒奧迪,在見過外婆的照片以後,爬到蘋果樹上玩兒時,忽然神奇出現的。她看起來就像壹個真人壹樣,帶著奧迪去遊樂場,去大草原,還坐船去了印度。但每次都是被現實中的人打斷的。如果妳讀了這個故事,妳就會不停地猜想:奧迪到底是不是在做夢?可是轉念在想:那真的重要嗎?
“動物,是童書中最常見的人物。不論是擬人化的動物,還是保留原始狀態的動物,都受到孩子們的喜愛。因為在這個世界上,最像我們人類的,就是動物了。”
寫作,其實很多時候應該純粹壹些。比如出於愛好,好玩兒,自娛自樂,至少這樣可以寫得無拘無束。我覺得寫童書,能忘情地將那些充滿腦袋裏的不著邊際的幻想,隨手塗鴉般記錄下來,是件很愉快的事。這大概就是靈感四濺,可遇而不可求的寫作狀態了。
1.《我爸爸的小飛龍》:嚼口香糖的老虎,吃棒棒糖的鱷魚……
故事的主角是“我爸爸”,開場是這樣說的:“那時,我爸爸還是個小男孩。壹個陰冷的下雨天裏,他在街上碰見了……”用這樣的口吻講故事,會讓人感覺更加親切。在這裏,動物們可以同人類講話,這是幻想小說的特點,“我爸爸”在壹個雨天收留了壹只老流浪貓,這只流浪貓告訴“我爸爸”,有壹頭小飛龍從天而降掉到了荒島上,於是,“我爸爸”決定要做壹個英雄,他出發了……好了,我也不知不覺借用了作者的口吻,錯把他爸爸當成“我爸爸”了,難保小讀者們不會產生這樣的心理。
還有壹點值得說明,這是壹本充滿想象力的書,裏面有許多動物,發生著千奇百怪的事情,它們有動物社會的法則和智慧,不過它們的智慧都處在幼兒園水平,所以可以想象其中的快樂了。
2.《杜立德醫生的故事》:能和動物說話的怪醫生
每壹位作者都有自己的風格,風格是什麽呢?大概就是文字傳達給人的感覺,還有文字背後,讀者對作者的猜測,通過文字慢慢匯聚出壹個作者的具象,每個讀者心中的作者都是各不相同的,因為大家所關註的點,往往需要結合自身的生活經驗而產生變化,而作者所能把握的,就是要將他想表述的關鍵點像設計迷宮壹樣,要在關鍵部位啟承整合,水平高低,立見分曉。
英國作家休·洛夫廷的動物小說,想象力豐富、幽默、給人壹種安靜、平和的感覺。在他的故事裏,動物們總是和睦相處,沒有爭鬥,沒有劍拔弩張,哪怕是把獅子和兔子放在壹起,也沒關系。這本《杜立德醫生的故事》裏的主人公,也是壹個近乎完美的好人,他單純、友愛、熱愛生命。他於動物們的相處,讓人看到了壹種超越種族的關愛和包容。當然,這也是壹部冒險小說,最後主人公從非洲回到家鄉,並且通過雙頭羚羊巡演,賺了很多錢,再也不用為日子擔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