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信,俗話叫印把子、章子,顧名思義,就是以印為信的意思,蓋了戳,等於信用加身,好比"見字如面……"。
皇帝和百姓、官府和民間,日常都需要用印。不同的印信代表不同的身份,印的信用含金量也天差地別。印信的名堂,大有講究。
印信的種類印信按照所有人不同,可以分為三類。
第壹類,皇室印信。璽和寶,通常叫禦璽、禦寶。璽是皇帝印信的獨有稱呼,寶則皇帝、皇後、親王等皇室其他人員的印信都可以叫。清代皇帝用的璽和寶壹***三十五方。①
皇太後、皇後、皇貴妃、貴妃的印信都叫金寶。
清朝皇後金寶
妃子的印信不能叫寶,只能叫印,因為用黃金打造,也叫金印。郡王印信是金飾銀印。
第二類,衙門和官員印信。除了皇室的璽、寶、印,衙門印信又可以細分為五種:
印,正規常設機構使用。關防,經濟部門使用,臨時印信也用。圖記,內府、邊疆衙門使用。條記,州縣主簿、守備等使用。鈐(qián)記,各省基層文職官員使用。
還有壹種和鈐記類似的印信叫戳記,農村的地保使用。鈐記和戳記,都不在朝廷管轄範圍,由當地官府找人雕刻、管理。
《欽定大清會典》對不同級別的衙門、官員印章規定十分詳細。
銀印或銀質關防,除衙門外,以下官員可用:文職壹二品,京內三品,順天、奉天二府,外承宣布政使司,武職壹二品。
銅印關防、鈐記,除衙門公章外,以下官員可用:京內文職三品、詹事府以下,外提督、學政、提刑、按察使司以下,內外武職三四品以下。
第三類,百姓印信。
百姓也有自己的印章。不識字的平民,沒有印章,就用手印代替。手印簡單、實用,直到今天還廣泛使用。
衙門的行在印清代官印實行雙印制,堂印和行印。顧名思義,堂印就是保存在衙門不動的印,行印就是主官外出時攜帶使用的印。為了區別,行在印在官稱之前加刻"行在"。
行在印起源於多爾袞。順治六年(1649年),攝政王多爾袞諭禮部:我帶兵在外,政令需要多個衙門下達,官印不便攜帶,"各衙門各另鑄壹顆加壹行字。著禮部作速造辦,各該衙門攜用。"此後雙印制在各衙門推廣,並延伸到地方官和軍隊。如巡撫、總兵除正印外,都有行營印。
皇帝行寶平時保存在寢宮,皇帝出巡,行寶由內閣學士捧寶隨行。各衙門行印平時放在庫房,外出時由衙門負責管印的官員貼身攜帶。
新官上任,都要將堂印、行印捧到大堂上,舉行拜印儀式。②
印信形制印的材質壹般用銀或銅,關防材質用銅或木,官員、文人印章用銅或石,平民用石或木。百姓手印材質,哈哈,有機的。
齊白石不僅是中國畫的大家,也是刻印大家。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34歲的齊白石開始學習刻印。齊白石回憶自己所用的印章材料,有壽山、青田、雞血、田黃等等石料,"貴重得了不得",還為了壹塊青田石跟人打賭,冒險倒退著走過壹條溪上的獨木橋。③
印有印紐。印紐的形狀有兩種,壹種就是簡單的直紐,和現在的公章把子沒太大區別。另壹種是雕刻的動物紐,主要有:皇太後金寶盤龍紐,皇後金寶交龍紐,皇貴妃、貴妃金寶蹲龍紐,妃金印龜紐,親王、世子金寶龜紐,郡王金飾銀印麒麟紐等等。
衙門官印和所有文官、三品以下武官印信都用直紐,壹二品武官用虎紐。
關防都是直紐,長方形,有銀、銅、木材質。圖記為銅質直紐,長方形。
鑄印機關清代對官印管理嚴格。官印壹直由專門機構負責制造。宣統以前,鑄印由禮部專管。宣統三年(1911年),清廷成立印鑄局,專門負責衙門印信鑄造。
印信的鑄造有規定的程序。衙門印信需要奏請朝廷批準,再交禮部鑄造。
印文字樣皇室成員妃子以上印信,"均清篆左、漢篆右,用玉筋文"。親王、世子印信用芝英篆體。文職二品以上官員,用尚方大篆。京官三品和外省提督、學政、提刑、按察使司,用尚方小篆。二品以上武官,用柳葉篆。京官四五品、外官三四品,用鐘鼎篆。京官六品、外官五品以下,用垂露篆。內外武職三四品,殳篆。四五品以下,懸針篆。④
乾隆十三年(1748年)欽定的二十五寶之壹,38cm×30cm,陽文"皇帝之寶",左滿右漢,篆體
"提督山西總兵官印",10.5cm×10.5cm,正方形
"定邊將軍之印",藍印,滿漢文合璧,10.5cm×10.5cm
清代官方用印,除朱砂印油外,也有用紅、紫、粉、藍等顏色的,其中藍色只能在國喪期間使用。
光緒年間內務府某衙門的關防
圖記
鈐記
戳記⑤
用印實例光緒末年,清廷推行新政,新設壹批衙門,郵傳部是其中之壹。從郵傳部的奏折匯編中清晰還原了清代官印的管理體制。
壹是衙門大印:正印、關防、行在印壹個都不少。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九月二十,清廷成立郵傳部,主管輪船鐵路電線郵政。九月二十四,新成立的郵傳部上奏,請求批準鑄造印信,並先期臨時刊刻木質關防。
奏折中說,"辦理壹切事宜須有印信,方足以昭信守,應請旨飭下禮部鑄造頒發"印信,並且在印信未到以前,準許郵傳部自行刊刻木質關防,內容為"郵傳部之關防"。皇太後、皇上"依議,欽此。"⑥
新設衙門的負責人第壹件事就是奏請朝廷批準鑄印,印信沒有鑄好之前,經朝廷同意,可以臨時自行刊刻木質的關防代替。
壹個月以後,郵傳部再奏,請示"開用關防日期",報告已於九月二十五開始使用木質關防。⑦
次年正月,禮部鑄造的新印交給郵傳部,正月二十六,郵傳部開始使用,印信的文字內容為"郵傳部印"。同樣,啟用印信也要向朝廷報告。原來臨時關防"自行銷毀"。⑧
這次報告,"開用新鑄印信片",郵傳部用的是"片"而不是奏折。"片"是附帶夾在別的奏折裏面的短小報告。
光緒三十四年十壹月二十四,郵傳部上奏,請求鑄造"行在郵傳部印"。理由是"查舊制,在京各衙門皆有頒給行在印信,以備行幸扈從隨時鈐用",得到光緒皇帝批準。⑨
壹個衙門的官印,前後四次向朝廷專報,耗時兩年多,經歷臨時、正式和外攜三種印章。正式官印叫"印",印文為"郵傳部印"。臨時官印叫"關防",印文為"郵傳部之關防"。行在印叫"行在郵傳部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