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婚姻大多是根據媒人的話,男方要求媒人先向女方求婚,這被稱為“好運”。女方同意後,將寫有女兒生辰八字的紅帖,即“庚帖”遞了過去,稱“貼”,俗稱“貼八字”。男方拿到牌位後,放在祖先牌位前的香爐下三天,稱為“按牌位”,然後請算命先生算壹算男女生辰是否相合,稱為“結婚”。五行相沖,則還女方“庚鐵”,並附壹些禮物以示歉意。新社會實行婚姻自治,但媒妁之言在許多農村地區仍然流行。城市青年男女大多是自由戀愛,有的是通過介紹認識,得到家人同意確定婚姻關系,也就是所謂的“找對象”。
從事
嘉興訂婚以前叫“安心”。結婚後,如果婚姻能夠達成,男方家會給女方家送壹份“安心禮物”。有錢人送“安心禮物”,用壹個金色的稗子,刻上吉祥圖案,壹個金元寶和壹對金如意,作為“決出最好”的信物。女方叫“收茶”回應男方,然後請至親吃安心酒,宣布訂婚。貧困家庭的禮物根據經濟狀況不同而不同。民國時期,城裏有地位的人,也舉行訂婚儀式,男女交換照片。在舊社會,男女雙方訂婚,男方逢年過節要給女方家送禮,比如粽子、月餅、雞肉、魚肉、豬蹄、糕點等。,並把它們放在竹籃或木籃裏,所以有人稱之為“禮籃”。這種習俗在建國後的城鄉依然流行,只是城市樸素。壹般來說,在中秋節和春節期間,男人會送壹些禮物給女人。
準義
即男女雙方確定婚期。據《嘉興縣誌》記載,”.....婚禮請柬的日期將會確定”。據《古作物雜識》,“...日期定下,男宅奉茶,女宅奉餅,餅歸中間,謂之兩端之高”。民國時期,這種習俗似乎很流行。有錢的男人還要買首飾(2-4件金戒指和手鐲)、水果盒(分兩格,壹格裝桂圓,壹格裝茶葉)和幾十到幾百元的嫁妝,由媒人送到女方家。女方家還要準備壹個蛋糕盒和壹個呵呵(傳說中的呵呵二仙)(用絲或紙做的,放在玻璃盒裏),紅綾包在座位下面,還給男方家。準約會前,媒人必須先“說親”,即男方要求媒人向女方家提親,女方故意不答應,至少要來回三次才同意。農村的禮儀比較簡單。男方選擇婚期,提前半年通知妻子,這叫“配盤”,也叫“趕場”。禮物都是媒人送的,有綢緞、布料、珠寶、禮品,禮物的金額也很可觀。也有女人討價還價讓男方送個紀念禮物。這種習俗在建國後的農村仍然流行,有時還要追求彩禮。因為男方窮,不能滿足女方要求,導致婚姻糾紛,很多男人為了就業負債累累。
去接新娘
據《古作物雜識》記載:“作物風俗重迎富家,富室必盛筵,鑼聲大呼,實為當官。新郎雖然壹身白衣,但也佩戴了幾顆佛珠,甚至超過了那些穿紅色上衣的人。親戚朋友都是年輕長的,衣服都很有錢。他們在余面前被引導,這叫陪嫁。新娘拿著壹張彩色的地圖,光線被映射,侍女跟在它後面。手若安息香,氣百步。”這是清代嘉興城富家的排場。民國時期,城市居民結婚,新娘仍坐轎子或花車,新郎穿長袍馬褂,有的穿西裝。新娘很少穿有羽冠的禮服。壹般都穿粉色繡花旗袍,有的用面紗,是粉色的。嫁到男方家,新娘下轎後舉行文明的結婚儀式。有證婚人、主禮人、介紹人、司儀、伴娘等。,而且他們只跪拜,不跪拜。當天給客人的桌數要看經濟情況,多請廚師在家做。建國後,上世紀70年代以前,城市的結婚儀式比較簡單,新郎新娘步行或騎自行車結婚。婚禮在男方家裏舉行。中午,新郎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在新娘家辦了婚宴。晚上他在男方家設宴招待親朋好友,但酒席只有幾桌。幹部結婚儀式更簡單。壹般只有糖果分發給親戚朋友同事宣布結婚。70年代末,婚禮越來越奢華,幾輛三輪車(被戲稱為“大篷車”)滿載著新娘的嫁妝,引人註目。80年代中期以後,“大票制作”之風興起,汽車用於婚禮。有的濫用公車,少則壹兩輛,多則七八輛。汽車前玻璃窗上貼著“大紅雙喜”的字樣,新郎新娘由伴郎陪同,結婚時燃放鞭炮。雖然新房子近在咫尺或者新房子已經就位,但他們必須乘車沿街遊泳。大多數新娘穿白色婚紗,而新郎穿黑色西裝。晚上,男女雙方的父母、親戚、朋友都去飯店吃喜酒。新郎新娘由伴郎陪同,在餐廳前迎接客人。新郎給客人壹壹敬煙,新娘拿著錢包給晚輩送禮,壹般幾十元。酒席價格每桌幾百元(80年代末壹般200元到250元),由男女兩家公司合辦,費用由男方承擔。宴會結束後,剩下的雞、鴨、魚、蹄子等大盤菜,由雙方各自帶回家。上世紀80年代末,拍攝婚禮視頻是壹種時尚。
民國時期,農村婚禮大多沿襲舊俗。結婚儀式前,女方要禮物,比如“謝謝妳媽媽的籃子”、“請坐”、“搶我叔叔的禮物”,甚至女方父母也要錢。俗稱“轎子百元,媒人隨轎送五套。”男人結婚要選已婚男青年,轎子,或者搖船,比如轎子,前面要有兩個父母雙全的男孩子提著燈籠。結婚或派人或新郎親自來接妳,妳必須在女人開門之前在門口鞠躬。女方上轎子前,新娘的親戚將嫁妝遞過門檻,男方等候。嫁妝壹般少於男方的彩禮。但海鹽甘浦壹帶歷來講究嫁妝的豐厚,稱女兒為“賠錢貨”。嫁妝裏必備的馬桶,俗稱“童桶”,用紅漆,壹袋花生,兩個染紅的半熟雞蛋。新娘上了轎子,在轎子前面鋪上壹個蘆葦席(或米袋)。新娘踏上轎子,意味著不把家裏的臟東西帶走,由壹些叔叔或兄弟來扛。新娘上了轎子壹定要哭,叫“哭哭啼啼”。壹般新娘哭的很小聲,母親哭的很大聲。新娘上了轎子後,母親先給她餵飯,然後哥哥扶著轎子竿轉三圈,隨著鼓聲擡到男方家。坐船結婚,有的地方,船上放兩根泥竹。新娘上船後,高速行駛,用竹竿撐起岸邊,以免淋濕。船離港後,村裏的年輕人經常在船必經的橋上要錢,這就是所謂的“停水港”。如果不符合要求,他們會阻止發布。到了男方家門口,依次鋪上五個麻袋,婚禮的母親扶著新娘跨進門,把麻袋遞過去鋪路,這叫“代”。帶著五個袋子,是“五個孩子考上了”的標誌。新郎新娘拜天地、拜祖先、拜父母、拜對方之後“吃壽面”,父母坐朝南(如果死了也要白奉筷子),新郎新娘跪著敬酒。儀式結束後,新郎用紅絲帶牽著新娘,兩個年輕人牽著壹對蠟燭進入洞房。據說新娘床面積大,婚後怕老婆。如果新郎坐得多,婚後妻子會怕丈夫,所以兩人不會互相遷就,坐在壹起。坐在床上後,新郎用平衡木(要滿足)或甘蔗(要高挑甜美)挑起新娘蓋頭的紅領巾。Xi娘撒棗、花生、糖果等。新房的床帳周圍,稱之為“散帳”,有的散在新房的四個角落和客人面前。海鹽有傳戶口之歌:“傳戶口從東過東,夫妻更和睦,傳戶口從南過南,人口興旺,子女多……”。在平湖農村,舊時有“小夜飯”的習俗,即婚禮結束後,長輩們壹起從新娘的盒子裏拿出兩碗涼飯,放上壹些鹹菜,讓新郎新娘並排而坐,各自吃著涼飯配鹹菜。
建國後,農村的婚俗有所改變,不用轎子,用船。訂婚的時候,彩禮很重。結婚前,新郎還是要準備各種禮物。十年來,有人騎自行車結婚,婚後和城市壹樣,去旅行度蜜月。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農村地區的婚宴與城市相似,新娘參加宴會並向客人敬酒。婚宴壹般以冷盤和熱炒菜為主,配以全雞全鴨小吃。把家釀米酒換成瓶裝酒,每桌200元左右。
城鄉新郎新娘結婚當天,男女雙方父母及近親都要向新郎新娘贈送“紅紙袋”,俗稱“相見”。
婚後第二天,新娘的哥哥去拜訪,男方設宴,叫做“觀潮”。嘉善壹帶俗稱“桐造煙囪”,嘉興俗稱“吊煙囪”。民間傳說,過去有個新娘被公婆和小姑子戲弄,堵住了煙囪。新娘做飯時煙霧彌漫,被公婆指責。當他哥哥來看他時,他發現了壹些奇怪的事情。他用壹根長竹竿穿過煙囪,煙道暢通,煙消雲散,飯菜做好了。這個傳說含有新娘家兄弟保護新娘在婆家地位的意思。這種習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仍然流行。
(指新婚妻子)和新婚丈夫壹起去娘家
清代稱之為“望月”、“望月”。即結婚壹個月後,丈夫和妻子回父母家探望,新郎帶了壹桌酒菜,俗稱“表禮”,嶽父母也送了禮物。這種習俗在建國後的農村仍然流行,而且回門不止壹個月,大部分是三天回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