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學者對古代印章的認識有所突破。清朝乾隆年間,程在與潘、張谷玉、等友人把玩時認出“私印”二字,但不知其年代,只以為是秦漢以前所印。張廷濟在《清逸閣偶印》序中開始說“古印”,其序說:“今存書466冊,印12冊...為官,為私,為古文;對於銅,對於銀,對於金。.....以判其言,不準受秦漢之限。”同治十四年,陳介祺上書吳允說:“朱溫銅印如六國文字,玉印如六國書法,歷時近兩周。”陳介祺是第壹個確定古代篆書與六國文字關系的學者。他於同治十壹年開始編纂《十方中山音舉》,同治十三年為初稿編纂之時。可見,陳介祺在編撰《方中山十印居》時,沈浸在大量的古印中是很有幫助的,他的這種理解也壹定會在《方中山十印居》的編撰中得到體現。吳大猷於光緒九年撰寫《說文文古疏補》,並根據出土文字(包括古篆書)對《說文》中的疏漏和錯誤進行了補充和糾正。其實,陳介祺對古璽與古文字、古璽字與《說文》的關系的認識是有先見之明的,因為早在同治十三年,陳介祺在給吳允的信中就談到了給《說文》補充吉祥文字的想法。王國維在《徐桐鄉印譜序》中,將正始《詩經》古文、戰國遺書銘文、古、貨幣文字與古璽文字進行比較,認為其結合十之八九。所以他肯定了古篆是“六國文字”。此前,陳介祺實際上已經達成了這壹認識,但他的認識沒有他的系統,他的語氣略顯不確定。
陳介祺的“十方中山印居”是第壹個收集許多版畫。同時,他在《十方中山印居》中對古印的分類和全印的編纂,也可以說是中國印刷史上的壹個先例。我們可以看看之前印譜中對古印的描述。“古印結集成譜始於明代,當時稱為秦漢印。其實在明人的族譜中就有戰國時期的古璽,而且大多收錄在當時未知時代的古璽中。直到清朝,康熙二十三年,吳貫軍寫了《吉谷齋蒲圻》,乾隆三年,程從龍寫了《石蒲圻》。這時候的印文都是用原始印文來傳譜的,但他們對古印的認識還是沿襲了前人。.....徐桐柏為張廷濟編撰了《清逸閣偶印》,首次將戰國印稱為古印。.....清同治十壹年(公元1872年),威縣的陳介祺收藏古印,與當時各派的收藏融合,擴為《十方中山印居》,當時很流行。戰國古璽與明代相比,列在《印居》分類的類別中。”陳介祺本人很清楚這種情況。他在同治十三年八月十七日寫給吳允的信中說:“自宋起,秦印已有,但已無三代。今天由鐘鼎決定,已是印刷第壹步棋。特此印上保存下來的三代古官及從他人處借來的50新西蘭元,懇請指正。”[6]現存明清印譜,或古印與秦漢印不分,或雖有古印標註,但不分。我們現在看到的比較早的版畫,比如顧從德的印章,甘雲的《古印集》,都是這樣的。陳介祺並不滿足於這種現狀,他選擇“十方中山吟居”的文體,是對前代失落的壹種有力的自覺糾正。光緒元年正月十二日給王的信中說:“子曰見印即刊,不定期。今年,計劃將古代印章與秦州的印章和朱墨的擴展結合起來,首先作為壹個系列。這個印章和以前朝代記載的不壹樣。過去所謂秦印,實為斯古,不僅限於周。”
陳介祺對古印的認識,不僅體現在他在《方中山十印居》中對古印的明確羅列上,還體現在他對古印的分類上,這壹點從本書的編纂中就可以看出來。陳收藏的印章多屬戰國秦漢時期。在《中山府十印》中,他將印章分為古印、官印、秦州等三十種。這三十個例子不是由壹個分類標準決定的。我們可以批評他的分類標準是“雜”,但這種分類和匯編可以看出陳介祺的獨創性。這30個例子的分類標準有的分為書寫體系和印刷風格,如前三個例子;有的是按材質分的,比如第四、五層是金、鐵、鉛、銀,第六層是玉,第七層是水晶、水石、石頭、泥土,第八層是玻璃、骨頭、杵;另外,有的是按按鈕劃分的,有的是按文字內容劃分的,等等。通過這“三十招”,我們可以對古璽有壹個全景的了解。陳介祺首開“三系”印刷先河,即第壹至第三筆畫:古印、公章、秦州。這很有意義。“三系”印刷的價值在於第壹位。把六國古印和秦印分開了。作為補充證據,陳介祺、吳式芬編纂的篆泥考證明確標註“秦印”,並提出秦印的標準主要是官職、地理符合秦制,印風與石鼓文、李斯相同,印面有“十”界。在清代以前,古璽和秦璽的混淆就和上面說的壹樣,即使到了近代也是如此。沙孟海先生說:“古時候,朱溫的小印章代代相傳,被稱為秦印,或“習覃”。“仿秦印”和“仿秦印”是現代趙、版畫中常見的作品。其實這些小篆是戰國以前或戰國時期印的,絕不是秦篆。”事實上,20世紀50年代以前的學者對秦篆的特點並沒有很好的把握,篆與秦漢篆之間仍有許多混淆之處。
按照現行標準,古印、官印、秦州等“方中山十印居”前三例,名實不符,學術理論也不甚準確。在我們看來,即使戰國時期的印章是“古印”,戰國時期的習覃也在此列;第壹部《古璽》中的大量印章也是官印,第三部也是如此。這只是從“命名”和印刷的實際情況出發,但如果仔細分析印刷的三個例子,可以發現陳介祺對印刷的區分基本上是準確的。第壹招基本是戰國時期六國的封,第三招基本是戰國時期秦國的封,合並後的秦。當然也有幾個錯誤值得商榷。比如第壹枚古印中的“主公之印”(或“主公之印”)、“非兵士之兵器”(或“王兵士之兵器”)應為秦代官印。戰國時期秦印“仙靈源象”(或“靈”字不能肯定解釋)被列為第二種官印。第二個“官印”的例子,大多是漢代印刷的。總的來說,陳介祺的“三系”印刷法無疑是相當科學的。戰國時,秦用的是駢文,這是近殷周時期的古文。六國用古文,到殷周古文。所以王國維有“西方母語”和“東方母語”之說。相應的,周秦的印章也不同於六國的印章。周秦篆書體圓方正正,線條流暢,結構緊湊,筆法自然有力。傳世的秦聖旨、秦和中的人物與他們相似。相比較而言,秦文字比六國文字更多地保留了的傳統正字法。秦文字雖難免有俗體,但重在用方直筆法改造正字,而非創新。“三系”印法既避免了秦與戰國秦印難以區分的麻煩,又照顧到了宗周秦印的特點。同時又把生活在秦國,但已經明顯發展起來的漢、印兩個分開——不僅區分了時代,也區分了地域。可以看看文字學家對古文字的分類。唐蘭在《古文字學導論》中認為,古文字應分為四系:“對於古文字的研究,通常用實物來分類...所以在做文字學研究的時候,應該拋棄這種舊方法,采用新的分類方法。新的分類側重於時間和地區的區別。近代發現的古文字中,我認為應該分為四個系列:壹是殷商系列,二是二周系列,三是六國系列,四是秦系列。這四個系統雖然聯系緊密,但每個角色都有自己的特殊性。.....秦劇本壹般都是兩周傳承壹次...這種分類既能展現每個劇本的特點,又能囊括各種變態素材,真的是最好的方法。目前由於研究的方便,可以暫用舊分類法,但在精密完整的古文字研究中,必須使用這種方法。”後來的邱希貴《古文字概論》也大致分此法。
研究古篆並進行域國劃分是壹個重點和難點問題。陳介祺不僅在《方中山十印居》中劃分了古印——這從目錄中可以看出;如果我們仔細比較這本書的各卷與每卷中的“分組”,我們甚至可以推斷,陳介祺有將古代印章劃分為域的自發意識。第二招和第三招不言而喻。現在我們來簡單分析壹下第壹個“古印”。第壹招基本是六國古印。本書中壹百九十四份漢粉樓影印本,首先分為十冊。第壹卷多為“顏夕”,其中有少數楚、齊國印章,如“左天將騎”為齊國西,“王上士”為楚Xi。第二卷大部分是齊的。第五卷蕭也是齊的多數。朱的第六、七卷主要是《晉國》。分冊中不僅以定義域為唯壹標準,還考慮了印刷形式等因素。因此,分類標準也是多樣的。此外,《十方中山音例》的編纂並不是最詳盡的,但實際上是可以分組的。因為我們可以發現,每壹卷裏面往往都有壹組印刷的文字或者印刷的表格。陳介祺編《鐘山十室印》時,壹次印壹頁,做成活頁本,可以靈活調動。必須考慮分組因素。我們可以從他留下的關於編這個譜的筆記中窺見壹些消息。他說:“打印壹頁看似太貴,但容易打印又不損壞紙張,容易編輯修改,容易化妝能達到大觀又不難改。”也確實《說文》是用文字編的,沒有續編和補遺的弊端。此外,韓芬樓本《陳靜《鐘山十室印》序中有這樣壹段話:“紙為吳中劉集棉織公司所制,每壹頁都是印的,分為幾卷。如果每個印章有幾個例子,或者幾個例子合並成壹冊,每冊往往是用普通紙。不好意思舉幾個易稿的例子,但是費率沒準備好,說不清楚,還是很後悔。”(1) [11]壹般來說,同壹個印章和其他印章只有壹個區別。在《十中山室》的印章中,往往有“每印若幹例”,可見同壹枚印章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作用”。壹頁印著十八份漢粉樓的復印件,而原本的普通紙是空白的。空間前後的版畫往往不分組,比別處分組的版畫更分散。我們可以猜測,“普通紙”大概就是陳介祺要填的地方,應該有把印刷組做起來,讓它更系統化的願望。當然,“普通紙”的作用可能不是單壹的,但我們假設應該有這樣的考慮。我們甚至可以從《十中山室》印章的劃分、體積、分組等方面看出戰國時期印章國的主要地域特征。根據這壹線索,我們可以發現,這樣的編纂甚至具有考古類型學的意義。當代學者不能不受到陳介祺《十方中山吟居》關於戰國西吟五部的啟發。
《十方中山音例》的編纂相當復雜。張軒先生將《殷居》的編撰歸納為三十九篇。然而,後來的手稿似乎不是由陳介祺定稿的。由於風格難以確定,陳介祺十多年來編了幾個版本,發行了各種版本。僅國家圖書館就有50卷、108卷、70卷、22卷、20卷、16卷、14卷、8卷、81卷、191卷。以至於陳景帝有“惜例而易稿,率未備,故未能完全明白其用意,美猶有遺憾”之嘆。我們再來看看陳介祺《十中山房印》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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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歷代印度研究文選》(第615頁)中引用的句子讀錯了,省略了“或幾個例子”壹詞。它是這樣寫的:“...如果每個印章有幾個例子,每本書經常使用普通紙,...”這句話被視為:“...每個印章有幾個例子,或者幾個例子組合在壹起。……"
……
自傳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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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考證。考人,考姓氏,考篆,考人,考地名,考怪字。
按年代。
單獨打印文本。
分裂白澍。
拆分列文本。
分成象形文字用於印刷。
玉石、水石、玻璃、綠松石、水晶、白石蟲(雲母)、象牙、骨角、幹漆、黑珍珠、瓷磚。
打印按鈕。
打印側面字符和象形圖。
古代印章包括禦器、禦印、官印、銀印、銀印、玉印和刻石印。
私印不劃,又分朱和兩種。
古印有鉤痕、象形、怪扣。
傑夫也印了類,附後。拓土,石木。銀色錯別字不傳,除非是圖片。
端午節是唯壹壹個代代相傳的節日。從漢代到隋代,有虎的符號,到了唐代,有龜和魚的符號。半鉤,魚躍,組合鉤。私有符號也壹樣,也壹樣。
封泥,打印,拼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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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其他版畫的考證,附在自己的壹本書上。[12]
……
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我們現在看到的版本並不是陳介祺最理想的最終版本。如果按照他在《記事》中的思路來編,中山十室的風格會更加復雜,所展示的古璽“全景”也會更加宏大、全面、細致。按照陳介祺的想法,會有《考據》壹書,從中也可以推斷出《十方中山吟居》中的劃分和分組是煞費苦心的。我們現在看到的194卷本的《十方中山音例》的編纂,其分類標準多種多樣,甚至給人壹種“雜”的感覺。事實上,這是陳介祺的天才之處。分類標準的多樣性,正是太史公在《史記》中所用的“互諒”筆法,使“古璽”得以多方面展現,而我們通過如此繁雜的編纂,也恰好可以窺見陳介祺對古璽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