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史書中,清史稿屬於比較差的壹部。
編修人員魚龍混雜,修書時間也很短,成書匆匆,政治觀點問題嚴重,有必要重修。
1、修史者立場錯誤
《清史稿》撰者多為滿清遺老,其故國情結很深,而袁世凱 *** 竊自辛亥革命,本身就是頑固反動的封建余孽,不可能對史館宗旨律以進步的革命的要求,因此《清史稿》作者在修史中明確站在清王朝的立場上,對清朝皇帝歌功頌德,而對清朝統治之黑暗尤其是近代以來的腐敗賣國未能如實反映,反而有意掩蓋粉飾。
對於反清革命壹概反對,將白蓮教、太平天國等誣稱為“匪”、“逆”、“賊”、“寇”。
雖身在民國,仍持反對辛亥革命、反對民國的態度,不僅對興中會、同盟會成立及孫中山等領導的許多革命活動略而不記,間或有所記述,必加以貶斥,稱革命烈士之犧牲為“伏誅”,稱武昌起義為“革命黨謀亂於武昌”。
2、人才不足,組織不力
清史館開館之先,並沒有進行修史專業人才的培養與儲備。
開館之後,聚集了壹批晚清名士,但是這些“翰苑名流,文章名宿”,多數非史學專才,其中以桐城古文派居多,於古文則雅馴,於史例往往未嫻,因此,人們認為“修清史人才,遠不如修《明史》人才”。
3、史料搜集利用有限
清史資料浩如煙海,既有清 *** 主持修定的歷朝實錄、聖訓、起居註、部院則例、方略以及各種典籍,又有大量私人著述;既有現存的大量清朝中央衙門的原始檔案,又有許多民間的碑傳家譜等;既有豐富的漢文史料,又有許多滿文、蒙古文、藏文等少數民族文字史料;既有中國自身產生與保存的史料,又有外國保存或產生的有關中國的史料,等等。
編纂清史,要窮盡所有清史資料是不可能的,也是沒能必要的,但是,要編纂壹部系統完整的清史,那些主要的史料是必須搜集掌握並充分利用的。
清史開館,於式枚等建議於史料方面要“搜檔冊”、“采書籍”、“勤采訪”,頗為中的。
但在編修過程中,做得遠遠不夠。
圖書方面僅江浙、甘肅等省錄送少量著述文獻,以及京師大學堂、江浙圖書館書目等,“余多未送”。
其采訪,各地輯送過壹些官紳履歷事實,而於大量的經濟、社會史料全未涉及。
尤其是檔案史料方面,除了國史館的檔案全部接收利用外,其余基本上沒有能夠利用。
如軍機處檔案,保存著數千冊數十萬件滿漢文上諭,上百萬件滿漢文錄副奏折,“實為清史之根本材料”,當時“存國務院秘書廳第壹科,史館曾行文索取,國務院政事堂以辦公須用未允,故史館纂述各員多未見”。
內閣檔案,既有《滿文老檔》、滿文《國史院檔》、《秘書院檔》、《密本檔》等大量清初檔案及許多地圖等,史料價值極高,又有100余萬件題本、各種雜件等,“清史館未利用”。
內務府檔案,“清史館亦常行文調取,然未能順手利用”。
而宮中各處檔案,包括大量檔冊、近百萬件的滿漢文朱批奏折均未能利用。
清史館未能充分利用清代檔案,有壹定的客觀原因,當時檔案未能集中保管,尤其是宮中各處檔案仍為溥儀小朝廷占有,難以取閱,另壹方面這些檔案尚未經過系統整理,不便利用。
中國的史料尚且利用有限,清史館更無力也無意顧及到國外的史料。
史料搜集利用的局限,是影響《清史稿》質量的重要因素。
時至今日,清史資料的利用條件(包括收藏保管、整理、出版、現代技術手段等)已遠勝當年,應該在修史中全面、系統地加以搜集,充分利用。
4、體例不夠詳明
《清史稿》仿《明史》,用傳統的紀、誌、表、傳體例,略有增刪變通,其中不盡合理之處及修纂中的混亂現象仍很突出。
南明政權歷弘光、隆武、永歷三朝,***十八年,天平天國建立了自己的政權,前後達十四年,影響所及十余省,按照傳統史書宜設“載記”,《清史稿》中僅以《張煌言》、《李定國》、《鄭成功》、《洪秀全》等幾個人物傳代表,於其政權建置、史事大半闕略,太平天國的重要人物如楊秀清、石達開、李秀成等均未立傳。
《清史稿》設誌目十六,較《明史》增邦交、交通二誌,但是如“宗教誌”等壹些重要內容均未設誌(宗教誌初設,後來刪除),即所修諸誌亦參差不齊,如《河渠誌》僅記黃河、淮河、運河、永定河四條,竟遺最重要的第壹大江長江,其他如珠江、黑龍江、松花江等重要江河均缺載。
《天文誌》只記載到乾隆朝,其後半葉之天文全無內容。
《時憲誌》所收“八線對數表”,是中學生就應學習掌握的普通數學工具書,於清史毫無意義。
其表列目十類,設外戚等無用之表,而於總理衙門大臣年表等反缺。
列傳設置更屬混亂,據考證壹人二傳者達14人,列女傳開列數百人,絕大部分是封建綱常的犧牲品,並無彰顯意義,而於壹些重要人物如思想家嚴復等反而無傳,將民國十六年投湖的王國維列入《清史稿》忠義傳更屬荒謬。
《清史稿》從清王朝的封建立場出發,於體例設置闕略不詳、混亂不明的毛病是比較突出的。
如今纂修清史,必須在宏觀上反映有清壹代的制度、史事和重要人物,揭示歷史發展的規律與趨勢,於體例制訂壹定要詳慎明確。
5、史事考訂不細
《清史稿》壹書因所用史料有限,又倉促成書,很多史事未能詳細考訂,錯誤失實之處很多。
當年傅振倫《清史稿評論》多有列舉,容庚先生批評其“毛舉細故,”經臺灣學者對該書進行全面系統地清理,凡正誤、異同、脫衍、得失諸端加以檢校疏註,***校註47,000余條。
即便如此,據有的學者研究,仍有不少錯誤未能較訂,可見《清史稿》錯誤失實之處確實不勝枚舉。
其錯誤失實,主要有時間、地點、地名、人物、人名、官職、爵位、書名等類,多數都是未能詳細考訂造成的。
如《公主表》載道光第六女壽恩固倫公主為“道光十年十二月生,鹹豐九年四月薨,年三十八”,錯誤非常明顯,或為筆誤,或為排印時錯衍“八”字。
又如《忠義傳》包立身傳稱浙江諸暨包村拒太平軍,“大小數十戰,斃賊十余萬”,至其失敗,“合村死者,蓋六十余萬人”,試想太平軍犧牲十余萬人該是何等重大的戰役,有誰見過“六十余萬人”的大村?編者在利用史料時顯然未加考量辯析。
如此等等,這些是編印中的錯誤,占絕大多數。
另有壹類,屬於當時的研究結論後來被推翻糾正的,如《世祖本紀》稱李自成“竄九宮山,自縊死”,今人研究認為李自成是被當地地主武裝擊殺,而非自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