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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顧:致命網友“桃色陷阱”和“藍色誘惑”殺人碎屍案是怎麽回事?

2006年5月27日下午3點半,三亞某酒店保安在清理沙灘垃圾時,看到兩個黑色袋子。他以為是垃圾,就過去撿。走近壹看,只見幾根手指從包裏伸出來,嚇得直哆嗦,大腦壹片空白。回過神來,我意識到黑色袋子裏裝的是人的屍體,立即報警。

紅沙邊防派出所派出警力保護現場,並向市局報案。得知這壹情況,三亞市公安局王韶山局長立即指示刑警支隊調集精兵強將全力破案。刑警支隊支隊長蔡明日帶領刑偵和技術人員到現場勘查。

通過現場勘查發現,沙灘上的兩大袋黑色塑料袋中,裝滿了人的手、腳、骨盆等屍體,骨盆外部的部分皮肉被切除,是被謀殺、肢解所致。經法醫鑒定,發現的骨骼為男性,年齡約29歲。警方在現場勘驗中沒有發現其他有價值的線索,偵查員在現場周圍進行了調查走訪,沒有任何收獲。

當晚,三亞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刑偵四大隊和重案大隊組成的專案組,連夜召開案情分析會,持續了壹整夜。在綜合大家意見的基礎上,三亞市公安局王韶山局長作出如下判斷:死者死亡時間在兩天之內,案件性質為他殺,極有可能是利用色情引誘殺人;根據屍體重量、屍體位置和犯罪心理判斷,殺人碎屍現場在本市範圍內,多點拋屍;犯罪分子殘忍地取肉分屍,說明殺人或分屍的現場足夠隱蔽,足以從容作案,極有可能在室內;至少有兩個罪犯共同作案,其中至少有壹個認識死者。當務之急是找到屍體的來源,為破案提供方向和範圍。

專案組立即對全市失蹤人員進行調查。經查,全市失蹤人員只有壹人,29歲的三亞某單位幹部吳某,於5月26日淩晨零時外出,至今未歸。專案組立即趕到該單位,在保安人員的配合下,提取了吳某的相關痕跡和生理數據。經過法醫和技術鑒定,最終確認死者是吳某。

據的朋友李說,就在失蹤的前壹天晚上,他去了市中心的壹家酒吧喝酒。當時,壹起喝酒的人之壹是來自吳某的女網友菲菲,菲菲還帶了壹名二十多歲的女伴。在他失蹤的那天晚上,吳某和另外三個人壹起喝酒。偵查員在調查這三個人的時候,其中壹個人說,吳某晚上11點以後出去接了壹個電話,回來後坐了壹會兒,說有事要先走了,壹直沒回來。

警方通過偵查技術對吳某當晚接到的電話進行了調查,查出了吳某出門前與朋友喝酒時接到的壹個電話號碼。結果原來是吳某打電話給自己。

據李稱,5月24日晚,她與在酒吧喝酒,當晚看到菲菲拿走了死者的手機卡。吳某的同事曾撥打死者的兩部手機,其中壹部撥通後由壹名女子接聽,並脫口而出她是菲菲。然後,手機壹直關機。

警方分析了死者生前的聊天記錄,菲菲很可能是壹家娛樂場所的服務員。根據這壹線索,該市公安機關開始對全市歌舞廳進行全面排查,在壹家歌舞廳發現了壹位名叫菲菲的女士,她曾經在這裏坐過。通過辨認身份證復印件上的照片,確認這就是24日晚和死者壹起喝酒的菲菲。菲菲真名叫韓峰,29歲,四川江油市人。

警方赴重慶抓捕嫌疑人,兩女壹男在重慶、四川落網。

警方後來發現,韓峰在三亞期間與老鄉潘瑞(男,29歲)和秦望(女,23歲)有密切聯系。事發後,三人均已離開三亞,失蹤。三亞警方查明,三人有合夥作案的重大嫌疑。

經過縝密偵查,確定韓峰已逃往重慶。專案組立即抽調精幹警力組成追捕小組。在重慶公安機關的積極配合下,韓峰、潘瑞於5月31日在重慶至成都的火車上被抓獲。隨後,兩名犯罪分子交代,秦望已回到四川江油市老家。專案組分成兩組,壹組將韓、潘帶回三亞,另壹組立即趕往四川江油市。

專案組到達江油市後,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巧妙設計,將秦望抓獲,後將其帶回三亞。三名犯罪分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屍體拋屍地點的辨認與屍骨形狀完全壹致,命案現場物證痕跡的檢驗,尖刀、鋼鋸、絞肉機等兇器的提取等等,都充分固定,案件無可辯駁。至此,此案告破。

引誘

將被害人騙進酒店,麻醉搶劫後勒死被害人。

據三名嫌疑人供述,他們三人在四川認識,曾不止壹次策劃麻醉搶劫。在四川重慶的時候,秦望曾經找過壹個搞傳銷的人,但是後來因為這個人去了外地,他就找不到了。到達三亞後,韓風和秦望晚上去舞廳當服務員。他們先後針對三個人,但都未能得逞。

2006年5月23日中午,韓峰在網上找到壹個名叫“文子”的男網友,開始百般勾引,並謊稱自己叫菲菲。因為失戀心情不好,他去三亞旅遊,把自己的不幸“可悲”地說了出來。韓風傾訴了自己的“經歷”後,贏得了吳某的同情。24日,兩人又聊了起來,在聊天的過程中,韓楓套出了在壹個單位,估摸著應該是個有錢人,便相約,去三亞的壹家酒吧喝酒。當天晚上,吳某給了韓楓壹張手機卡。5月25日晚,韓楓用吳某的手機卡邀請吳某在某酒店407房間見面,吳某受到邀請。走進房間,她將事先準備好的壹杯加了安眠藥的紅酒給吳某喝,不知情的吳某喝下後不久,便睡著了。

等睡著後,韓楓把潘和王叫到了房間裏。這三個人用透明膠把吳某綁在床上,把他粘在吳某的嘴上和眼睛上,並找到了他的手機、現金和兩張銀行工資卡。吳某醒來後,在三個人的壓力下,他說出了工資卡的密碼。三人到銀行核對無誤,為了消除後患,當吳某掐死。

將受害者的屍體拆解,切碎內臟和肉,將骨頭扔進大海。

據三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他們殺死吳某後,用事先準備好的鋼鋸和刀具將吳某肢解成四塊,用黑色塑料袋包好,放入兩個事先準備好的行李箱中。5月26日上午,退房後,三人連續換了兩次住處,最後在林春河附近租了壹間簡陋的出租屋。安頓好後,秦望去銀行從死者的銀行卡裏取出5800元。因為白天不方便拋屍,又怕屍體腐爛,菲菲買了冰箱冷凍屍體,買了絞肉機絞碎屍體,買了案板分解屍體。

5月26日晚,韓楓把冰箱裏的吳某屍體拿出來,切碎,用絞肉機把內臟和皮剁碎,倒入下水道沖走。5月27日上午,三名罪犯從冰箱裏取出吳某的四肢和骨盆,裝在兩個塑料袋裏,以遊客的身份在海邊租了壹艘快艇,在海上將兩個塑料袋扔進海裏,將剝了皮的頭和其他骨頭扔進河裏。隨後,三人變賣了冰箱和絞肉機,去銀行提取了死者剩余的2200元存款,然後匆匆逃離三亞。用來殺人分屍的鋼鋸和尖刀被扔進了湛江火車站附近的垃圾場。27日下午5點,海浪將裝有死者屍骨的兩個塑料袋推回海岸。

三亞中院公開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韓峰、潘瑞、秦望均采用麻醉手段搶劫公民財物,數額巨大,均已構成搶劫罪。搶劫後,三人將吳某殺死,均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手段極其殘忍,情節和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依照刑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韓峰、潘瑞、秦望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罰金壹萬元;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三人附帶民事賠償65438元+082485.5元,韓峰、潘瑞、秦望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各分得60828.5元。

2009年4月24日上午,(海南)三亞市政法部門召開聲勢浩大的公開抓捕公開宣判會,30名“兩搶壹盜”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公開抓捕,9名罪犯被公開宣判。他們中的兩人,即“2006年5月27日”特大搶劫殺人案的主犯韓峰和潘瑞,被當場押上了刑場。另壹名罪犯秦望在二審中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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