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風而建的別墅區
河南省虞城縣是國家級貧困縣。就是在這樣的地方建起了別墅,小橋流水,亭臺樓閣,豪華氣派。那麽,這個貧困縣的別墅都是誰的,是怎麽建起來的?記者進行了實地調查。央視焦點訪談2010 12 18播出節目《逆風而建的別墅區》。以下是節目實錄:
花草樹木,亭臺樓閣,小橋流水,這不是公園,而是河南省虞城縣某小區的中央花園。中央花園周圍有幾十棟別墅。這些別墅每棟三層,占地半畝多,使用面積300平方米左右。靠近中心的紅色別墅看起來更有氣勢。
雖然外圍藍色屋頂的別墅之間密度有點小,但使用面積和紅色別墅差不多。雖然不能進入別墅內部,但從外面看,羅馬圓柱的裝飾造型,三樓的長方形玻璃窗,地下車庫,無不顯示出奢華的程度。翼城縣是國家級貧困縣。與當地人的壹般住房相比,縣城唯壹的別墅區鶴立雞群,十分搶眼。
記者:
誰住在這所房子裏?
李磊河南省禹城供電公司工會主席:
這房子是胡偉的。
記者:
他在公司做什麽?
李磊:
他曾經是我們供電公司的最後壹任主任。
記者:
這個呢?
李磊:
郭書記。
記者:
誰住在這裏?
李磊:
A22是前任局長,前任局長家,前面那位是退休的老領導,黃局長,黃書記。
記者:
妳過去擔任什麽職務?
李磊:
擔任秘書。
記者:
這個怎麽樣?
李磊:
這棟樓是我們的副主任。
評論:
原來這個小區叫珠江花園,是翼城縣原電力局,現在是供電公司的住宅區。中心的9棟別墅住的是公司高層領導,邊上的別墅住的是中層領導,外圍的5棟居民樓住的是普通員工。
記者:
普通職工住宅樓的面積有多大?
李磊:
職工樓150平方米。
評論:
我們統計了壹下,珠江花園小區有61棟別墅,每棟占地約0.5畝。如果加上附屬設施和配套道路,這61戶就占了七八十畝,相當於整個小區近三分之二的土地。由於我國土地資源日益短缺,國家頒布了壹系列嚴格的制度和措施,最大限度地節約土地。早在2003年初,國家就明確要求停止所有別墅項目供地。那麽這個大型別墅小區的建設有沒有經過審批呢?我們先找到了縣裏主管規劃和工程建設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記者:
當時報批的時候,是以別墅項目的形式報批還是以寫字樓、住宅樓的形式報批?
河南虞城縣建委副主任吳誌鋒:
2003年,我也沒抓到這壹塊,也不知道。
記者:
那怎麽才能查到原來的檔案材料現在在哪裏?
吳誌鋒:
原始材料檔案管理員。
記者:
這份文件在嗎?
胡文君河南省虞城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局辦公室主任:
我搬了幾次家,這些檔案暫時找不到了。檔案員找了這麽久也沒找到。
記者:
妳說暫時找不到還是?
胡文君:
可能是丟了。
胡文君:
丟了。
評論:
規劃部分找不到文件,我們準備從另壹個角度入手。供電局住宅小區建設由縣建設局建設單位負責,縣建設局負責工程建設項目。他們應該也很清楚別墅建設的相關情況。於是第二天我們來到了縣建設局的施工單位。
記者:
妳好,看看珠江花園的施工許可證。
施工單位負責人章雷:
工作證。
記者:
沒錯。
施工單位負責人章雷:
妳是哪裏人?
記者:
我是中央電視臺的。
施工單位負責人章雷:
妳在找誰?
記者:
找施工單位。
施工單位負責人章雷:
我也在找人做事。
記者:
妳剛才不是坐在那裏嗎?
施工單位負責人章雷:
不,我們在這裏談。他出去了。
記者:
他去哪裏了?
施工單位負責人章雷:
人都出來了。
評論:
剛才還很熱鬧的施工單位,人去樓空。我們在桌子的玻璃板下偶然發現了這張照片,是剛剛離開的同壹個人。最初自稱是來訪者的人是這間辦公室的主要矛盾所有者,施工單位的負責人章雷。
建設局施工單位拒絕接受采訪,我們找到負責土地管理的縣國土局了解別墅項目的用地情況。
河南省虞城縣國土局副局長耿建設:
經政府批準或協議出售。
記者:
以協議轉讓的形式。
耿建設:
沒錯。
記者:
當時供應了多少土地?
耿建設:
當時是105畝,那壹塊。
評論:
在縣國土局與供電公司的土地出讓合同中,可以看到土地用途為辦公住宅,沒有別墅內容。
耿建設:
當時他沒說是別墅。當時他們立地的時候只是說是住宅辦公。
評論:
既然小區的用地是辦公住宅,那麽小區裏自然應該有辦公場所,但是我們找遍了整個小區,除了別墅和房子,只找到了這麽壹棟看起來不像住宅的房子。
記者:
這房子是做什麽用的?
供電公司小區居民:
這是會所,是員工和幹部的活動中心。
記者:
然後這個小區沒有辦公樓。
供電公司小區居民:
不,不在這裏。這是家庭庭院。
評論:
批準用地中的辦公項目實際上並不存在,那麽別墅是否可以納入住宅項目?
記者:
政策允許建這個嗎?
耿建設:
別墅可能是,當時應該不允許建別墅。
記者:
那為什麽沒人關心呢?
耿:
這件事我也不能告訴妳。
評論:
後來我們從縣規劃局拿到了壹份供電公司住宅小區的建設規劃,即使是外行人也壹眼就能看出這個項目在規劃的時候明顯是別墅區。可見這個別墅項目的建設在縣裏已經不是什麽秘密了。
記者:
這是別墅還是居民樓?
吳誌鋒:
這個不是很清楚。
評論:
這是禹城供電公司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文件。按照國家規定,只有繳納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才能算是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我們註意到,這筆款項是2003年6月30日支付的,而就在這筆款項支付的4個月前,也就是今年2月,國土資源部已經下發了《關於清理各類園區用地加強土地供應調控的緊急通知》,明文規定禁止別墅用地供地,但虞城縣國土局仍然頂風為電業局別墅項目供地。更可笑的是,在這份土地出讓合同中,建設什麽項目、建築規模有多大、容積率是多少等關鍵內容和數據都是空白。
記者:
這必須在示範合同中要求?
耿建設:
沒錯。
記者:
但是妳現在看這裏,這些項目都沒有填。妳清楚這些別墅嗎?
耿建設:
別墅也應該是住宅用地,確切地說是超標的。
記者:
妳說別墅也是住宅,國家對別墅有明文要求。
耿建設:
在土地供應之前,我當然不知道這件事。在我提供土地之前,我當然不知道這件事。
記者:
妳後來檢查了嗎?
耿建設:
不是以後。
評論:
我們註意到,虞城縣國土資源局在2003年6月之後為該項目提供了土地,縣建設局於2003年9月為該項目頒發了施工許可證。這兩次都是在國家停止別墅用地供地之後,這大概是供地協議出現壹些缺口的真正原因。
關於這個別墅項目的建設,虞城縣相關負責人接受了我們的采訪。
河南省虞城縣副縣長曹新波:
這方面有問題,應該說有問題,用地性質也應該有問題。監管應該有缺位問題,有這個問題。
評論:
如此大規模的別墅項目頂風上馬,嚴重違反國家規定,而這壹大筆建設資金從何而來?據介紹,這個項目是供電公司內部集資建設的。縣供電公司工會詢問時,記者驚訝地發現,工會工作人員正在匆忙刪除壹份文件。恢復後清晰顯示供電公司人員繳納集資金額。
記者:
這個別墅樓和領導領導的樓在面積上有區別嗎?
李磊:
面積沒有區別,都壹樣。
記者:
都壹樣。
李磊:
包括裏面的設計都是圖紙,沒有區別。
記者:
那他怎麽會呢?每個187200元。
李磊:
沒錯。
記者:
怎麽會是130000元領導這個?
李磊:
我需要進壹步了解這個情況。
評論:
我們註意到,當時當地普通商品房的價格大概是1,000元每平方米,而供電公司的職工住的是1.50平方米,交了85000元,相當於500多元每平方米。公司牽頭的每套別墅近300平米,只交了1.3萬,折合每平米只有400元。
由於縣供電公司拒絕提供建築的財務支出,供電公司作為國有企業,用什麽錢來補貼建築成本?這還是個問題。
演播室主持人風後:
中國人口多,土地資源少,國家多次叫停別墅建設,但壹些部門和單位就是我行我素。虞城縣供電公司逆風施工,各級審批部門放任不管,為何別墅區從建成到現在七年無人問津?還有建別墅的資金從哪裏來?這些都需要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