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開偉按語:江南奇女今猶在 金梅先生所著《傅雷傳》及拙文《傅雷傳編輯劄記》均談到當冒著極大風險收藏傅雷先生骨灰,同時挺身而出上書為其鳴冤乃至招來大禍的壹位年輕奇女的義舉,對其表示了由衷欽敬。但這位奇女幾十年來卻淡泊名利,清操自守,長期隱姓埋名,其義舉詳情鮮為人知,其真名實姓亦不曾向社會披露,這實為壹件憾事。壹九九七年底,傅雷先生的二公子傅敏先生來信告訴人,弄清楚這位江南奇女就是與胞兄傅聰先生相聚回國後,赴上海尋訪這位恩人,弄清楚這位江南奇女就是供職於上海大學美術學院的江小燕女士,信中談到了他與江小燕會見的情況,囑我與她聯系。 今年年初,江女士給我寫了壹封長信,以冷靜平實的心態詳細談述了她因收藏傅雷先生骨灰及上書招禍的經歷,同時更正了某些誤傳的情況,讀之令人心動,感嘆不已。現征得江女士同意,特將此信借《書屋》壹角發表以饗讀者,以彰後世,以勵後人。 余開偉先生: 您好!謝謝您寄給我《傅雷傳》,遲復為歉! 我已退休,除偶爾去上壹些課外,壹般不到學校。前些時候那個學生已回國,近期無課。這些天來,因患病去校醫室,才從門衛處得知有郵件。 您在文章中對我可是過譽了,不敢當。當初有這舉動時,才沒料到歷史會發展今天的光景,更敢設想,我的所為能被人們嘉許。 因為這件事已被多次報道,故在某些方面有些出入。願以其實相告,想能得先生慨允,並冀再版勘正。 第壹, 我當時雖已二十九歲,但並非”青年女士”,僅是壹名高中畢業後(的)無業青年,身份依然為學生,這壹點在傅雷事件中,很重要,重述於後,至於十九歲高中畢業____二十九歲這期間為何不能升大學,又不能工作,看最後補述。 當時被抓是在六七(年),六月二十壹日晚十(點)後(對我的”審訊”是第二天的壹整天),到目的地,壹個主要人先給我定了壹個基調:他看出我不像十八、十九歲,於是說:”妳已經走上社會,可以對妳壹切行為負責了。”但那人沒料到我會如此回答:”我還沒有走上社會,還沒有工作,高中畢業後壹直在家……所以我還是個學生。”他沒有立即回話,但我卻從這壹問壹答中似乎悟出了”未走上社會”是壹個對我有利的前提。故而我腦子裏極力為自己定下壹個基調:我是壹個頭腦簡單、心地單純善良、不懂政治、熱愛藝術(我出生於壹個不知名的畫家家庭,自小從父習書畫,學過壹些鋼琴……),近於書呆子那樣的女學生,女青年。並不是說,我在演戲,裝樣,絕非!當時的我,確也是這種情況。當然,我並未向他們透露,十九歲那年,我已在”右派”問題上,有過壹番動作了,這樣,對我極不利,他們將視我為…… 在這裏,不妨舉壹個”審訊”中的小例,說明我是如何使他們相信壹個二十九歲的我的單純。他們問我,”傅雷是現行反革命,妳知道嗎?”我說:”我看好像不太像,雖然我從沒見過傅雷。不過我小時候壹直看《新少年報》,其他書什麽的,書上說的反革命都是戴太陽鏡,鴨舌帽,在井水裏下毒,往大機器裏放炸藥,搞破壞,那,傅雷做過這種事嗎?”他們居然壹時語塞,回答不出什麽。 今天回過頭來看這件事,我深感自己還是幸運的,因為遇上了工廠裏工人師傅。我看出,”審訊”我的人中,很難找出壹相真正的高中生,不少人似乎連初中都沒念過,這是我的直覺。因此,許多問題往往是他們壹問,我壹答,但他們又無法現找出更深壹層的東西來反駁我。 我也曾反問他們:”替人家收骨灰,落葬,這總不能算是缺德的事吧?”我之所以突出”缺德”兩字,正因我深知中國的工人歷來有忠厚善良的美德,我努力從這方面來打動他們的心,盡量離”政治”遠壹點。我還舉出自己的父親曾在鄰居中,為五個募捐買棺,成殮,為無能力的鄰居壹手包辦全部喪事(通過教會幫助,我父是個基督徒)。我向他們舉出這些我親眼所見的事實,無非說明壹點:”我出生這樣壹個家庭裏,受到家庭的影響。故為別人收取骨灰,這種舉動是不足為怪的,談不上政治目的。我註意了,我的這番話,在這些工人的心裏引起了某種反響。這可以從他們的臉上,眼中的神態上感覺到。 由於我壹系列的答詞以及我還沒有工作,未走上社會這原因,使他們在給我”定性質”這壹關鍵問題上,起了很大作用。 第二, 我並未”入獄”。 後來,得知,雖由工人、民兵等先”審訊”我,但後面是警備司令部。據說這件事當初是被當作大案來抓的。故,第壹關的”審訊”至關重要,我是否”入獄”,完全看第壹關”審訊”後,對我的結論。由上所述,他們對我的印象,決定了我不至於被押到更”高級”的地方去。 當時關我的地點是正泰橡膠廠民兵營房。四周全是男民兵的宿舍,只壹小間空著,專門關那些被抓的要辦的人物如走資派、四類分子等等,我就在這小間裏。在當時歷史實況下,大壹些的單位,都設有這種”民辦的監獄”,故從某個角度而言,我也總算”入了壹次獄”。再者,從事情的實質而言,確可認為被關押,被”審訊”過。之所以我提出這第二點,是要區別於現在意義上的監獄。 如果當時來抓我的,不是工人,而是音樂院的師生,把我關在音樂院某壹間房內”審訊”;或者由其他文化單位來抓我,那末,余先生,極可能這個人今天也許已不存在了。因為這種單位的人會從思想竭意識上壹層層剝我的根。無論我怎麽表現自己的單純,是壹個年輕的書呆子等等,都無法逃過他們尖銳的政治上的攻擊。我壹張口,萬萬敵不過壹群有文化、不頭腦的人的口。今天,我要以自己親身經歷說壹句話:工人階級的的確確是純厚善良的。 第三, 在傅雷這件事上,日後受到的是壹種心理上精神上的壓辦,而非具體環境上遭遇上的壓迫。我境遇上窘困是十九歲那件事帶來的(看後述)。 可不要認為,始終是那樣和風細雨的,不!真正的”審訊”場面,那種令我感到屈辱的場面不是沒有,怎麽說我當時的身份是個”犯人”啊!且是壹個要案的”犯人”!只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壹問壹答的進行,聲調才漸趨於令人不感到痛苦。 今天,當然無此必要再述當時審訊的全過程。總之,由於我自己的努力、我柔和的態度、溫和的細語(這原是我的本相,面非造作),在壹整天的審訊將近尾聲之時,終於逐漸看到了他們較為緩和的臉色以及平和的語調。但就在我認為緩和時,那個主要的人的臉色剎那間變得極其兇狠,雙眼露出壹種極冷峻、極銳利的表情,壹動不動直視著我,壹句話也沒有!我被這突然的惡變怔住了,心中擔心情況也許不可能緩解。腦子當然不停地思索,為什麽?突然我想起了,蘇聯的反主任捷爾任斯基,他在審訊犯人時,往往會對犯人說:”看著我!看著我的眼睛!”如果真做過對不住國家,對不住民族的事,真要是良心有愧,那往往是經受不住他那如刃的目光的。當時的工人階級,掌握壹切,也常常審訊各種人:走資派……因此他們不可能不知道捷爾任斯那種心理上的威鎮法。壹聯想到這點,我想,如果我的分析沒有錯,那麽,他們這是最後壹道對付我的”菜”了。我也必須這樣做:以我的雙目直視他的雙目,而且必須在我的心中不這樣的自白:”妳看我像個犯罪的人嗎:”就這樣四目相對。當時我真覺得時間給凍住了,不走了,怎麽這麽漫長啊!余先生,我的分析壹點都不錯,他們用的的確是捷氏的手法。就像他突然扮出了惡煞的臉壹樣,又忽然收起了這種兇狠的目光,還原到他原來工人的並不兇狠的眼神上。並且,我居然還從那主要審訊者後來的眼光裏,看出了壹句話:”這個年輕姑娘人真是老實,民地真好,就是腦子簡單了點,還會鉆牛角尖……沒有什麽政治背景在指示她幹什麽事……”那主要的人後來竟向我這麽說:”妳這個人啊!真是又簡單又復雜,妳很義氣……比我們講禮貌。”至此,我知道,審訊將結束,我有可能回家了。雖然曾向他們要求過,不要把這件事告訴我所在裏弄和派出所(這樣,我也完了);但回家後,以後只要壹聽到汽車喇叭聲(我家樓窗下,是條大弄堂,可容各種汽車經過),我的心便狂跳,因為抓我時,就是坐著汽車離家的。或者,戶籍警向我看壹眼,我又會整夜睡不著,擔心自己的案件被派出所知道了。如此幾年過去後,心理上的壓力實在太大,時不時不跳突然加快。最後,我不得不再次到那家廠去,找當時主要審訊我的人,告訴他我的惶惶不可比終日,這樣下去,我怕自己精神會垮的。那人看到我如的後怕勁,便說:”我答應過妳,不向妳裏弄派出所去反映的……”他再壹次顯出了工人階級厚道的本色,眼睛中出不復有捷爾任斯基的那種目光……但隨著當時歷史 的變遷,工宣隊又掌權,壹批壹批的人物登臺,壹次次政治當時運動內容不同,我又擔心,管我這件事的人會不會下臺,那家廠會不會有翻天覆地的變化而間接影響到我以後的命運……總之,從壹九六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到壹九八二年報上為傅雷平反,這整整十四、五年中,是在心理極度緊張的情況下度過的。要說傅雷事件對我的影響,就是這個吧。有壹點不明白,骨灰壹事,在我當時的舉動中屬第二位。我最初的動機就是要寫封信給國務院周恩來,反映下邊老百姓的遭遇,因當時有幾個我有往來的人都走上這自裁的絕路,傅雷是不認識的,是其中之壹。為了寫這封信,勢必要了解情況的過程中,才得知傅雷骨灰無人領取的事,遂動了壹個念頭:無人領,我冒名冒身份替他們親戚去領下來,然後交由他們親戚保管。故處理此事的,立即寫了這封小民求告信,希望總理管管這種局面(我很幼稚,很單純,是吧!),誰知,正是這封求告信,才引來了這麽個追查大案。不然,僅僅暗地裏收藏人家骨灰,我是何人,至今也不會有人知道。但現在人們傳說的不是我為他人申訴求告的信,而是”收骨灰”,在我本人看來,似乎有些本末倒置了。在此我應當向您提及壹點:雖然我當時盡了壹切努力為自己開脫以免受到更大的傷害,但真正能幫助、救我脫離這災難的,是我從小就信靠的 神-----耶穌基督。被抓的當夜,我當然意識到這是我生死大關,我通夜不眠,跪在地上求告神。求神在暗在控制明日對我的審訊,使之遠離政治目的,只傾向於我是個年輕的書呆子,藝術愛好者,頭腦簡單……求 神給我智慧,使我所答的每壹言都能證明我這個人。甚至在禱告中,腦海裏出現壹個又壹個場面,壹次又壹次的對話,就像是按著劇本在逐步的排練著明日的審訊,當然,都是按著我私下的設計,我個的意願。感謝 神,到了明日,審訊的主要方面竟然的的確確就如我晚間設想的壹樣!!!而我內心的平安鎮靜,外表的柔和,更是神所賜予的力量在托住我!我甚至向 神祈求:對我的關押,最好不超過壹整天(24小時),因為時間長了,將地引起鄰居的懷疑,事情壹旦落到裏弄幹部手中……果然二十四小時左右,我由他們再”護送”回家,並答應不向我所在裏弄派出所反映。我壹切的懇求 神都垂聽了。只神洞察壹個人的內心,神 知道我所做的壹切不是犯罪,不是壞事。我們的《聖經》上有壹句話:”……神宣召我們,本是要我們行各樣的善事。” 今天,既然有這麽壹次機會同您在文字上往來,我願真誠地希望您也信靠這壹位又真又活、獨壹無二、創造天地萬物的主。不妨細細查考《聖經》,現在有許多事實,許多報道都證明《聖經》所記載的全是真的!您若真心尋求這位神,真心不易地認定,他是您個人靈魂的救主,必定會被您尋到,因為《聖經》上有言”……凡尋找的就被他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幾年前,葉永烈先生找到我,曾在口頭上同他談起過骨灰之事的過程,但遠遠不如此信上的詳細,我也沒有在文字上同人談此事。向壹位從未見過面的朋友,說得這麽多,委實是第壹次。您看,我列出的三大點,對您的文章,有了些更正,您不在意吧?責任不在您,因為有些內容畢竟不是從我這裏得到的。我只有壹個想法:使壹切保持原來的真正情況。所以,寫了這麽多。 我記得,也未曾對傅家的人寫過什麽,這根本沒必要。我既然能在他們惡運覆頂之際為之申訴,當然也能對他們今天的家聲日隆視若無睹,這往往是壹件事情的兩個方面。 看看那變幻如雲的世事吧!若不能解決靈魂的歸屬問題,那麽,得到再高的名,再大的財,都是空的! 好了,現在補述我十九歲那年的事,因為這同前述第三點有關。壹九五八年七有份,我十九歲,將於上海市壹女中高中部畢業。但在五有份發生了壹件影響我終身(生)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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