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經貿大學於1995年由河北財經學院、河北經貿學院和河北商業高等專科學校合並組建而成,,是壹所以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為主,兼有文學、理學和工學的多學科性財經類大學,是河北省重點建設的10所骨幹大學之壹。
河北經貿大學位於河北省省會石家莊市,全校占地面積3400余畝,分北、南、東、西四個校區,校本部設在北校區。學校有教職工2100余人,專任教師近1100人,其中副高級以上職稱的680多人,教師中有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省管優秀專家、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社科優秀青年專家等百余人。學校擁有先進的計算機機房、語音室、多媒體教室、現代化的圖書館和電子圖書館、多功能學術報告廳、標準化體育運動場和大學生活動中心等現代化教學設施,其中圖書館收藏圖書136萬冊,國內外報刊上千種,是學習深造的理想之所。
河北經貿大學是1998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碩士學位授權單位。在“以質量求生存,以規範求發展”的宗旨指導下,研究生教育已走上了規範化建設的軌道。學校現有產業經濟學、會計學、企業管理和理論經濟學4個省級重點學科,經濟法學、行政管理2個省級重點發展學科。目前,學校***有倫理學、政治經濟學、經濟史、西方經濟學、國民經濟學、區域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勞動經濟學、統計學、數量經濟學、國防經濟學、法學理論、刑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新聞學、計算機應用技術、會計學、企業管理、技術經濟及管理、行政管理、社會保障、法律碩士、工商管理碩士等三十個碩士學位授權點。在校研究生人數近千人。
“雙導師制”的推行和研究生培養各環節管理工作的加強,使我校研究生培養質量上了壹個新臺階。在八屆碩士畢業生中,有多人考上了重點大學和科研機構的博士研究生,或被中直和省直機關錄用為公務員。
河北經貿大學真誠歡迎有誌深造的在職人員和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
2010年我校面向全國招收如下專業的研究生:
(1)學術型研究生
倫理學、政治經濟學、經濟史、西方經濟學、國民經濟學、區域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勞動經濟學、統計學、數量經濟學、法學理論、刑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新聞學、計算機應用技術、會計學、企業管理、技術經濟及管理、行政管理、社會保障。
(2)專業學位研究生
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簡稱“MBA”)。
以上各專業除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外擬接收推薦免試生1-2名。
2010年招生計劃尚未下達,各專業公布的擬招生數僅供參考,具體人數以國家下達指標為準。
壹、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0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5)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征得所在學校同意。
4.年齡壹般不超過40周歲(1970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的體檢要求。
6.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在高校學習的專業必須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的畢業生不得報考);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的考生在高校學習的專業應為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的畢業生)。
7.報考工商管理碩士(簡稱“MBA”)專業的考生的條件:
(1)符合1、2、4、5的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後,經5年或5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二、報考辦法
1.報名手續
2010年全國研究生入學考試所有報考人員(含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須在教育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壹般為10月),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或)進行報名。
2.報名及考試時間
報名時間:以教育部規定時間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交費、照相時間以報名點規定時間的進行。
考試時間:以教育部規定時間進行。
3.考試辦法
我校招生專業考試科目***四門(工商管理碩士為兩門),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英語壹、英語二、數學(壹)、數學(三)、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法律碩士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學)、法律碩士聯考綜合(非法學、法學)、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為全國統考科目,其他考試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題。各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思想政治理論、英語滿分成績為100分,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滿分為150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為200分)。
4.考試地點
由當地報名點安排。
三、註意事項
1. 考生在報名時,必須認真、詳細填寫報名信息,保持聯系方式的長期有效和暢通。填寫通信地址務必準確、詳細,以保證準考證等信件及時郵寄送達。
考生所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可靠,復試時將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壹經查實,壹律取消復試、錄取資格。復試包括專業課筆試、面試、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聽力測試的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同等學力的考生還須加試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專業課筆試考試科目、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及參考書目詳見河北經貿大學2010年碩士學位研究生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
2.報考類別 :
我校面向全國招收國家計劃內非定向碩士生、定向碩士生,國家計劃外委托培養碩士生及自籌經費碩士生。
(1)非定向生由國家財政撥款培養,須將檔案、人事、工資關系轉至我校,畢業後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2)定向生由國家財政撥款培養,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系仍留原工作單位,錄取時定向單位與我校簽訂定向協議,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就業。
(3)委托培養生的培養經費由用人單位提供,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系仍留原工作單位,錄取時委培單位與我校簽訂委培協議,畢業後按委托培養合同就業。
(4)自籌經費生需自己承擔全部培養費用,檔案、人事、工資關系轉至我校,畢業後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考生在報名時,需根據個人情況選擇相應的報考類別,報名信息提交後確認後,我校不再允許考生更改報考類別信息。
3. 推薦免試生須是經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生工作資格)選拔並確認推免資格並且經我校面試合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註:以上各項條款如有變動,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