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放學接女兒。她壹看到我,就咯咯地笑,想哭。
“我的書被小朋友弄壞了!我要帶回家!”她熱淚盈眶。“那就帶回家吧!”我說。“可是老師說沒關系壹點點,但我還是想帶回家……”她憤憤不平的說道。
每學期開學時,幼兒園會邀請小朋友帶壹本與學期主題相關的書,供大家輪流借閱。每周五,孩子們可以借壹本書帶回家,每隔壹周歸還壹次。為了配合這學期的主題,我讓女兒帶了壹本遊戲本。紙板的書頁上刻著不同的鏤空圖案,用手電筒可以在墻上投射出各種形狀的光影。女兒吵著不讓帶這本書去學校,可是家裏沒有書,只好收下了。後來她抱怨說不喜歡“某班看繪本”的紙條,我安慰她說沒關系,過完學期再撕吧。
“妳很難過,是不是?那我們問問老師能不能先帶回家,下周再帶回來,好嗎?我理解她的苦惱,但此刻沒時間提問,只能拉長戰線。值班老師開門讓她進去,女兒拿著心愛的書走了出來。另壹個老師看到了,說:“原來這就是妳帶的書!這本書很受歡迎!」
“怎麽了?”“這裏!”我拿著女兒的書,厚厚的紙板書背面左上角凹陷傾斜,壹條抹不掉的白色傷疤劃破了鏤空的星星。不僅如此,書的側面和四個角也被磨壞了。我相信這本書壹定很受歡迎。才壹個多月,就已經傷痕累累了。
我女兒懷裏抱著壹本書。“我討厭弄壞我書的孩子!”“她非常生氣。”妳知道是誰打破的嗎?”我問,“我不知道。會是OOO嗎?還是OOO?”她開始胡亂猜測。
我完全理解她的感受。入學前,這本書幹幹凈凈,毫發無損,現在卻變成了這個德行。讓她把這本書帶到學校,我有些後悔。畢竟輪流借的書難免有損壞。
“妳壹定很不開心。我也會很生氣的!每個人的習慣不壹樣,珍惜東西的程度也不壹樣。比如我翻壹本書的時候會小心翼翼的不去折疊,但是有些人習慣用折疊的方式來翻書。我拿的時候會小心不要刮到CD的表面,但是有些人會把它放在周圍刮到CD。此刻,我想先感同身受她的心情。事實上,我不喜歡把書或光盤借給別人。我女兒可能會從我這裏繼承!
但是,同樣的,我也知道,如果這件事得不到妥善解決,女兒可能永遠也不想把書或者玩具帶到學校來分享了。只是,怎麽解決呢?我陷入了立場鬥爭:是該教她不要管,還是維護她的權利?孩子應該忍氣吞聲還是客觀公正的處理?
“我想把這本書留在家裏!不出所料,她不想再把書帶到學校去了。
教孩子“無所謂”還是“合情合理”?
從壹個成年人的角度來看,壹本書壞掉可能是小事,但在孩子眼裏,卻是壹件心愛之物被毀的大事。當我站在女兒的角度看時,我知道她的反應來自於權益受損,但並沒有得到妥善處理。當事情得不到公平解決的時候,情緒會很難傳遞,連資源共享的良苦用心也很難實現。
奇怪的是,即使作為律師,我潛意識裏也想走“無視”的路線,因為我們的社會崇尚“寬恕”,大多數人會摸著鼻子承認自己運氣不好,以維持表面的平靜(爭取權利的人反而被視為“麻煩制造者”)。在親子生活中,我們壹定遇到過被其他小朋友弄壞或者弄丟的玩具。因為感情的原因,我們壹般會說沒關系,私下盡量安撫孩子。
然而,這真的是教孩子不在乎的最好方法嗎?我問自己。如果妳表面上不在乎,內心是不是也可以?如果分享的結果是財產不再受保護,那叫分享還是給與?如果孩子撕了別人的書,弄壞了別人的玩具,拿了別人的東西,甚至在餐廳打碎了店裏的杯盤,在外面跑的時候不小心撞到了路人,我們是不是也有理由要求別人不要在意?
想了想,突然意識到這件事很嚴重,“不在乎”的做法完全背離了我所熟悉的法律原則。在成人的世界裏,毀壞他人財物屬於“侵權行為”,受害人有權要求行為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來到孩子的世界,原理應該是壹樣的。尤其是在教育上,如果我現在教她不要計較,而不是以公平原則為指導,她會不會覺得以後“壹點點無所謂”,就不會去承擔責任,不會去提高?
從長遠來看,“不關心”不是壹件好事。孩子有時可能是演員,有時可能是受害者。原則上要客觀公正。這難道不是我們談論法治教育的最好機會嗎?說到底,“法”就是社會運行的規則。總之就是做人做事的道理。通過制定規則,可以規範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決定如何公平處理利益沖突。
我決定用“法理”來引導女兒。
制定規則並公平執行。
“老師有沒有提醒大家要愛惜書籍?”我問。“之前那個班的老師說我現在這個班沒聽到。”她回來了。“老師應該說哦,可能因為我們入學晚了,所以沒聽到。”我想是的。
我又問:“如果老師已經說過要愛惜書,但是孩子還是不小心把它弄壞了,妳怎麽看?”?”“孩子應該說對不起。”她的直覺反應。
“好吧,如果壹個孩子來跟妳說對不起,妳會原諒他嗎?”我繼續問。“不壹定。如果是我的好朋友,我會原諒。如果不是好朋友,我可能不會原諒。她的回答很有道理。原諒與否,由受害者自己決定,其他人沒有選擇。即使不原諒,也是受法律保護的權利。
“那怎麽辦,妳會原諒他嗎?”“他要付給我壹本新書!”嗯,除了還壹本新書,能不能讓他給妳別的玩具,妳才原諒我?”“沒有
她的法律意識和《民法》第213條規定的壹樣:損害賠償的原則是填補損害,恢復原狀。受害者作為彩票中獎者無法開口。
“那麽,妳認為學校應該怎麽做才算公平?”學校應該明確告訴孩子,書不應該被弄壞。如果它們壞了,應該向書的小主人說對不起。小主人要書,就丟壹本書。“她明確說明了規則和實施方法。這的確是社會運行的基本原則。先說規則,大家都會遵守,才不會亂來,堅持自己的話。為了幫助她更全面地想象可能出現的情況,我參考壹般的圖書館借閱規則,繼續問:
“除了不折書,還能在上面畫畫?”“沒有
“水還是牛奶倒在書上?”“沒有
“撕書?”“沒有
“書丟了?”“沒有
我把問題延伸了壹下:“如果孩子把壹本書帶回家,被家裏的貓、狗、哥哥或姐姐撕了,他能說不是他做的,所以不是他的責任嗎?”"“沒有。”她很快回答了我。"為什麽不呢?”“因為他借了這本書,所以他需要保護這本書不被他的哥哥姐姐或者貓狗看到。”她的回答完全正確。
接下來,她問了壹個有趣的問題:“如果孩子答應還新書,但過了很久才還,怎麽辦?”?"和解後,她與違約有關."然後提醒他,他答應還的!“那是,提醒。
她又問:“如果他說不答應呢?根據我的辦案經驗,我給了她壹些建議:“為了避免作弊,壹開始講這些事情的時候,要找朋友壹起聽(證人),或者寫在紙上,有兩個人簽字(書面證據)。最好的辦法是當著老師的面寫下來,簽字後讓老師保管(公證),這樣對方就不能說沒答應了。」
似乎她已經澄清了是非,以及如何處理。最後,我想知道如果角色對調,她是否知道該怎麽辦:“今天不小心把別人的書弄壞了,妳該怎麽辦?”“我會告訴他我很抱歉。如果他說要還新書,我就買壹本還給他。”“妳有錢買書還給他嗎?”“用我存錢罐裏的錢吧!她拿起存錢罐,倒出所有的零錢。其實錢根本買不起壹本繪本,但是有這樣的心態才是正道。
“所以妳會小心翻書,不會弄壞別人的玩具嗎?”她肯定地點點頭:“是的!」
“其實如果那個弄壞書的孩子真的來找妳道歉,妳還是會原諒他的,對吧?女兒想了想,點頭說:“可以。」
冷靜下來想壹想。很多時候我們想要的只是“正義”。表面上我們不在乎,實際上包含了隱忍和委屈。法律無非是人性。教育的目的應該是讓孩子懂得明辨是非,追求公平合理。以後他們能尊重別人的權益,懂得保護自己。
只有明辨是非,才能教會放下。
當女兒的權益得到認可後,她的心情好了很多。但是,即使有了新書,也不可能真的“回到原來的狀態”。我想教她放松,不要為了壹本書折磨自己。
我換了個話題:“可是妳有沒有想過,是不是這本書太有趣了,大家都想看,所以才變成這樣?”在圖書館看書,越幹凈的書看的人越少,越差的書看的人越多。”“是的!像OOO帶來的那些書還很新,可能因為太無聊,所以沒人願意借?」
“這是可能的!為什麽不在期末舉行壹場比賽,看誰的書最差,也就是說誰的書最好!”“妳認為它會是我的書嗎?」
“也許吧!媽媽會給妳買壹本新書。妳可以把這本書拿到學校給更多的孩子借,看看妳的書是不是期末最受歡迎的。”“好~”
“雖然書被損壞了,但是我們還是很開心,這本書給我們帶來了很多快樂!壹定有很多孩子在家裏打著手電筒和父母壹起玩這本書吧?”“是的!他們壹定覺得這本書很有趣!”她蹦蹦跳跳地說。
法律解決不了心痛。只有放下,才能繼續前進。
延伸建議:1。學校能做什麽:
對於學校來說,這是壹個絕佳的機會,帶領孩子學習規則的形成和執行。學校可以引導孩子思考不同的立場(施暴者是無意的,受害者很委屈,每個人都可能是任何壹方)。通過討論,制定並執行* * *和借用規則(例如,協助檢查貨物是否損壞,如果損壞,協助溝通等。).另外,學校可以讓孩子提前知道帶到學校的書和玩具可能會發生什麽樣的自然損壞(即正常使用情況下會發生的損壞,比如書的邊角磨損),讓孩子先有心理準備,有充分的信息決定帶哪個玩具或書,孩子也會學會如何權衡利弊。
2.父母能做什麽:
在法律上,父母是法定代理人,應該對孩子的行為負責。如果孩子損壞了別人的財物,不管是故意還是過失,家長都應該帶著孩子向對方賠禮道歉,並主動提出賠償。在人際交往中,這也是基本的尊重,不能因為“孩子不懂事”就要求對方理解。其實大部分人都不算小傷,但是沒有壹個道歉和壹顆願意的心,往往就是痘痘所在。
如果是受害方,家長沒必要歇斯底裏。帶著孩子心平氣和地向對方解釋,告知對方受到的傷害(大壹點的孩子可以鼓勵他表達)。至於要不要提出實際要求,看個人選擇。其實只是向對方提出意見就是壹個很好的例子。至少孩子可以學會爭取自己的權益,而不是忍氣吞聲。
3.妳可以教孩子怎麽做:
教導做事的原則是成年人的責任。我們要給孩子寬容犯錯的機會,但也要教會他們承擔責任。不要責備,而是鼓勵孩子承認錯誤,讓孩子提出解決方案(比如換貨作為補償)。即使對方不在乎,也要讓孩子寫壹封感謝信,感謝對方的原諒,從而學會誠實和責任。
如果是受害者,先查清事實,從客觀角度分析是非,教孩子練習說出自己的感受,表達自己的不滿,和對方壹起尋求解決辦法。當對方勇敢承擔責任時,我們也要教會孩子寫感謝信,欣賞對方的勇敢,從而學會表達和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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