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統壹文字
在秦統壹六國之前,諸侯國各自為政,文字、度量衡、貨幣等均有不同,秦始皇在全國統壹之後采取了許多統壹的措施。
在秦統壹之前,文字的形體非常紊亂,同壹個字所采用的聲符、形符都有很大的差異。這給政令的推行和文化的交流造成了嚴重障礙。因此,秦始皇命令丞相李斯、中車府令趙高、太史令胡毋敬等對文字進行整理,制定出小篆,作為標準文字,通用於公文法令。
後來程邈又根據當時民間流行的字體,整理出更為簡便的新書體──隸書,作為通用文字在全國範圍推廣。湖北雲夢出土的秦簡,證明秦朝的官方文書已經使用隸書。先秦古字經過這次整理後,字體結構得到簡化和定形,這對推行法令、傳播文化起了重要的作用。 二、統壹貨幣
春秋戰國時期是我國商品經濟迅速發展的時期,不同的國家,鑄幣也往往不同。但是,銅幣已成為當時流通領域裏的主要貨幣,各國的銅幣在形狀、大小、輕重以及計算單位上卻有很大差異。從形狀上看,當時各國的銅幣可以分為布幣、刀幣、圓錢、銅貝四類。布幣的形狀類似金屬農具(布),主要在趙、魏、韓等國使用。刀幣的形狀象刀,主要在齊、燕、趙國流通。圓錢,分為外圓內有方孔和圓孔兩種,主要是在秦、東周、西周以及趙、魏的黃河沿岸地區使用。銅貝,形狀類似海貝,俗稱"蟻鼻錢",主要是在楚國使用。
幣制的不統壹,嚴重阻礙著各地商品的流通及統壹國家的財政收支。所以,秦統壹後,秦始皇下令統壹全國貨幣,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三項:首先將鑄幣權收歸國家,禁止地方和私人鑄幣,對於私自鑄幣者,不僅沒收其所鑄錢幣,還要拘捕和嚴懲私自鑄幣者;其次,明確規定貨幣種類。秦朝的法定貨幣為黃金和銅錢,黃金屬於上幣,銅錢屬於下幣。銅錢為圓形方孔錢,上面鑄有"半兩"的字樣,每錢重十二銖;再次是廢除原來六國使用的布幣、刀幣、銅貝等各種貨幣,不準以龜貝、珠玉、銀錫等充當貨幣。
戰國時期不僅各國自鑄貨幣,而且在壹個諸侯國內的各個地區也都自鑄貨幣,其形狀、大小、輕重各不相同,特別是價值不等,換算困難。
秦滅六國後,實行統壹貨幣措施:貨幣分二等,以黃金為上幣,以鎰為單位;圓形方孔的銅錢為下幣,以半兩為單位。這就克服了過去貨幣不統壹的混亂狀態,便利了各地商品交換和經濟交流。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消滅了六國, 建立了歷史上第壹個統壹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封建大國。為了消除諸侯割據留下的殘跡,鞏固國家的統壹,秦始皇在統壹文字、統壹度量衡的同時,推行了統壹貨幣的重大舉措。統壹貨幣,實際就是把秦國原有的貨幣推廣到全國,廢除六國諸侯的鑄幣。
及至秦,中壹國之幣為三等,黃金以溢名,為上幣;銅錢識曰半兩,重如其文,為下幣。而珠玉、龜貝、銀錫之屬為器飾寶藏,不為幣。
當時成熟的貨幣是銅鑄幣,即圓形方孔半兩錢,在那時的交換經濟中是最常用的壹種貨幣。這種"銅錢識曰半兩,重如其文",即幣面價值與所含金屬價值壹致。這不是壹句空話,秦始皇當時力圖這樣做。他在平六國後,控制了全國的銅資源,又有收繳六國貨幣等廢銅,為了提高統壹貨幣威信,為了把貨幣穩定在壹個健全的基礎上,為了使盜鑄者無利可圖,有條件和有必要使其所鑄半兩錢盡可能規範化、標準化。
關於秦代半兩錢的重量,唐司馬貞《史記索隱》引《古今註》雲:"秦錢半兩,徑壹寸二分,重十二銖。"據關漢亨推算,秦標準尺合今制0.231米,錢徑壹寸二分相當於2.8厘米,不夠標準半兩錢的錢徑,屬於中型半兩錢。
秦始皇統壹貨幣時鑄的標準半兩錢,根據目前出土資料可概括出以下特征:(1)錢重半兩,即12銖,合今7.8克,壹般在8克左右,錢徑在3厘米以上;(2)錢文屬秦小篆,字形寬博, 筆劃方折規範;(3)制作較精整,周邊流銅已經修磨。
秦朝統壹度量衡的目的在於保證政府的賦稅收入,但它對消除各地割據勢力的影響,以及促進經濟發展、文化交流也起了重要作用。由於這種圓形方孔錢容易貫穿,攜帶方便,磨損率低,從此成為中國封建王朝銅幣的主要形式。
秦始皇統壹貨幣,消除了各地區間的幣制上的不統壹狀態,秦王朝制定的圓形方孔錢,成為中國封建社會貨幣的基本形制,沿用了二千多年。由於幣制的統壹,克服了以往因諸侯割據造成的貨幣雜亂,大大便利了全國各地的商品交換和經濟往來,也有利於封建國家的賦稅征收,促進了經濟上統壹局面的發展,這是鞏固全國政治統壹的重要條件;這壹盛舉開創了中國貨幣史的新紀元,廢除了那些帶有原始形態的刀幣、布幣、蟻鼻錢等諸侯雜幣,選擇了最先進的貨幣形式,使中國貨幣進入規範化、標準化的軌道。 三、統壹度量衡
度制是指衡量物體長度的標準。
量制是指衡量物體體積的標準。
衡制是指衡量物體重量的標準。 戰國時期,度量衡制度相當混亂。秦統壹後,把商鞅變法時制定的度量衡制度推行到全國,並專門頒發了統壹度量衡的詔書,把它銘刻在官定的度量衡器上,發到全國,作為標準器具。
秦統壹前,由於各國的度量衡十分混亂,計量單位不統壹。單以長度而論就有數種傳世銅尺可以為證,如長沙楚國銅尺兩邊長度分別為22.7厘米和22.3厘米;安徽壽縣楚銅尺長為22.5厘米;洛陽金村銅尺長22.1厘米。1尺的長度相差多達0.6厘米。在量制方面,各國的差異更大,齊國自田氏以來,實行以升、豆、登、種為單位,即"五升為豆,各自其五以登於釜,十釜為種"。而魏國則以益、鬥、斛為單位。至於衡制方面則更加混亂,單位名稱差別更大。楚國的衡器是天平砝碼,以銖、兩、斤為單位;趙國則以鎰、為單位;東周、西周以孚、為單位。
秦統壹後,衡制仍因襲前代。但各國度量衡制度相當混亂,計量單位很不壹致,秦始皇在全面的改革中,對度量衡加以了統壹。
度量衡是商品交換的必須工具,又與國家賦稅收入有著直接的關系。秦統壹度量衡,其用途便也十分明顯,那就是便於封建政府向農民征收賦稅,同時也有利於各民族各地區之間經濟的發展與交流。
計量長短的器具稱為度,測定計算容積的器皿稱為量,測量物體輕重的工具稱為衡。秦滅六國後,明令統壹度量衡,使長度、容積、重量都有了統壹的標準。根據秦權("權"即是今天所稱的"砝碼")上自銘所示量值實測折算,秦壹斤應為250克。秦的量器也已發現多件,經實測壹升為202毫升。至今尚未發現秦尺,但可以通過商鞅銅方升計算出秦的度值。1尺=23.1厘米,這個數值,既是商鞅時的度值,也是秦統壹後的度值。由於度量衡在使用中受到磨損,產生偏差,為此秦明令規定,每年都要對度量衡進行檢驗,校正。
度量衡是商品交換中所必不可少的,而且是國家收取賦稅的重要標準。秦統壹後,秦始皇下令,以秦國的度量衡為標準,統壹其他六國的度量衡器。具體措施是將統壹度量衡的詔書全文刻在新制作的度量衡標準器上。這樣既可以提供更多的標準器,又可以宣傳秦始皇的功績。統壹後,秦朝的度制以寸、尺、丈、引為單位,以十為進位制度;量制方面以龠、合、升、鬥、桶(斛)為單位,也是十進制;衡制方面以銖、兩、斤、鈞、石為單位,進位是二十四銖為壹兩,壹十六兩為壹斤,三十斤為壹鈞,四鈞為壹石。
現存鹹陽出土的"大良造商鞅量"底面,即補刻有秦始皇二十六年統壹度量衡的詔書。同時,還繼續執行度量衡定期檢查制度,每年二月對全國度量衡器進行鑒定,以保證計量器具的準確和統壹。 四、統壹車軌、馳道 五、歷史意義 秦始皇統壹貨幣與統壹文字、統壹度量衡壹樣,有重大歷史意義。文字、貨幣、度量衡的統壹,在中國歷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成為維護中國封建國家統壹的重要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