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壹次,陳光蕊的《與災難的相遇》充滿了疑惑和迷霧,不太好讀。但是,這篇文章是作者的誌向。只有看完了,妳才能明白什麽是“自然”。不了解的話,西遊記只能是兒童故事。
陳光蕊(唐僧之父)考上狀元,遇到尹文嬌小姐(唐僧之母),拋繡球迎娶,得以娶丞相之女。
陳光蕊去江州,從丞相府出發,卻沒有人陪他。他只帶了壹個男孩到洪江渡口,當擺渡人劉虹和李彪看到後,他們殺了陳光蕊和他的男孩,並強迫這位年輕的女士服從。小姐認為她無能為力,所以她只好順從劉虹。更離譜的是,劉虹穿著淺色的衣服,帶著公文,和她壹起去江州上任。
劉宏毅水賊,居然敢冒充朝廷大員,有活生生的人證,不揭發殺丈夫的兇手還等什麽?她可能擔心懷孕的孩子有危險。孩子(後來的唐僧)出生後,隨水放生,被老和尚收養。她本可以報案的,為什麽還保持沈默?
更奇怪的是,劉虹已經偽裝了18年沒有被發現!女兒結婚後就沒回過娘家,也沒有書信往來!在這十八年裏,小姐和她的丈夫殺手每晚都睡在同壹張床上,這簡直不可想象!
後來他的兒子陳玄奘到了十八歲,去北京報告丞相派了六萬禁衛軍來抓他!
陳光蕊復活後,壹家人團聚了,這位年輕的女士又平靜地自殺了!
真是莫名其妙!
所以,有人說這篇文章是《西遊記》最大的敗筆。最不合理,非常荒謬!寫小說的時候犯了不能犯的錯誤。作者能回答這些漏洞嗎?作者吳承恩處理這個故事的笨拙只能用壹個字來形容:臭!
這是不對的。吳老師絕不會犯這麽低級的邏輯錯誤。他不知道這樣寫很荒謬嗎?我有事要告訴妳!既然他這樣寫,那就說明有別的意思。這就是吳老師的高明之處!
看,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我的回答是:這壹切都是菩薩安排的。
這個回答妳滿意嗎?先別笑我,這是事實!
什麽?妳覺得這個回答很無聊?好吧,我們壹起來做壹個詳細的推斷:
首先,這個故事有很多疑點,但是妳知道嗎,疑點越多,線索就越多,所以不能放過任何疑點。這些看似矛盾的表象背後,必然有壹個統壹的載體。
故事的結局是:玄奘十八歲後,進京報知,抓到殺父的兇手,帶到江邊渡口祭奠,從而剜出了劉虹的心。龍王將廣瑞救活,壹家人團聚。後來,尹小姐從容自殺。
每壹個結果都有確定性和唯壹性。既然故事以這樣的結局結束,我們可以說,故事發展的任何過程都是為了導致這樣的結局而設計的。
這個結果最大的問題是:為什麽玄奘要等到十八年後才向京師報告,才能報仇?小姐就不能報仇嗎?
如果小姐能為自己報仇,那麽小姐至少可以采取以下四種措施:
1.給父母寫信。
2.找壹個和兇手不和的官員談談。
兇手沒有壹直離開她的身邊,也沒有囚禁她。她有完全的行動自由,兇手經常外出工作。她完全可以做到這兩點。
3.晚上睡著了再做。
4.食物中毒。
這兩個比較好辦,文嬌小姐壹個都沒采納。
文嬌小姐完全有能力獨自報仇,但她沒有報仇。嗯,顯然這個故事從壹開始就設計好了:這個“血海深仇”是留給我兒子玄奘長大後的,而不是留給她的。
所以,出現了新的問題:
有沒有可能這種“血海深仇”不讓文嬌小姐自己去報?這個思想工作可行嗎?文嬌小姐每天面對這個殺夫狂是什麽感受?白天她要伺候他吃飯,天黑了還要陪他睡覺。她只是閉上眼睛,每天忍受他。還得再忍18年。我們的文嬌小姐受得了嗎?!
如果她受不了,那麽她壹定會采取以下兩種措施:1。殺了兇手。或者2。自殺吧。
但無論是殺死兇手還是殺死自己,都會導致玄奘長大後無法復仇。所以,要讓玄奘長大,自己報仇,我們的文嬌小姐既不能殺兇手,也不能自殺。
那麽,溫嬌小姐如何做到不殺兇手也不殺自己,心甘情願地和自己的殺夫者睡上6570個晚上呢?
且聽下回分解。
中了頭獎的陳光蕊,遊街過馬路,遇到了宰相之女尹文嬌,她打繡球迎娶了她,剛剛和廣瑞打過交道。那天晚上,我去了教堂,進了房間。第二天壹早,他帶著他美麗的妻子去了他的崗位。
真的很酷!連《箴言》的作者連也羨慕不已,在這裏批評道:“好壹個快樂的人!冠軍易得,此景難遇。”
但是,這裏的問題太大了!我們來研究壹下陳光蕊的任職路線:
北京-陳光蕊家-萬華店-洪江渡口-江州。
這趟旅程有多遠?不要從圖上看,要尊重原創,作者已經給出了答案,就看妳有沒有認真看了。
在和李小姐結婚的那天晚上,丞相安排了壹場盛宴,痛飲了壹夜。兩個人手拉著手,* * *進了藍色房間。第二天三點,太宗命廣瑞為江州之主,即使起身也不會錯過期限。廣瑞謝恩出朝,回到祥符,攜夫人而去。
途中“廣瑞走家”。可以看出,陳光蕊家住在京畿和江州之間。因為是順路和便道,陳光蕊順便帶著母親上任。張媽媽喜出望外,當天就去了。
從北京到陳光蕊家有多遠?
後來玄奘遇到婆婆,他解釋說,玄奘領著婆婆到了劉小二的店裏,對她說:“我壹個月才回來。”解決方案:
1.從萬花店(陳光蕊家後)來京傳話,在姥爺家住1或者3天,然後回江州報仇。等壹切都搞定了,來萬華店見我婆婆,才1個月左右。
2.從萬華店(經陳光蕊家)發消息到北京,在爺爺家住1或3天,然後直接來,大概需要1個月。
玄奘是個和尚,壹般也不會胡言亂語,更別說他婆婆了。所以他應該算了很多時間,可能不到1個月。他給了丈母娘大概1個月的生活費。
如果妳按1,從北京到陳光蕊的家最多只需要3天。
如果妳按2,從北京到陳光蕊的家最多只需要10天。(1月30日,在京減兩天,每次行程14天,從陳光蕊家到萬華店減四天,大概是10天。)
2.從陳光蕊家到萬華店有多遠?
當天,我從陳光蕊的家出發。“上路沒幾天,就去萬華店劉小二家定居了。”解決方案:
“幾天”就是幾天的意思,壹般指三天,或者三到五天。如果有7-10天,則為“十天”。所以從陳光蕊家到萬華店大約需要4天時間。
在萬華店,母親張病了兩天。廣瑞道:“這店已經住了三天,急不得。寶寶想明天起床。不知母親是否安好?”張說,“我不舒服。這個時候路上熱,怕生病。妳可以在這裏租房子和我住在壹起。在這裏出點路費,妳們兩個先上崗,等秋天涼了再來接我。”廣瑞和妻子商量,租了房子,替母親付了路費,和妻子壹起去告別。
陳光蕊計劃第四天壹起去,她媽媽告訴他們先去。所以,他們第三天就先走了。
萬華店到洪江渡口有多遠?
“住了壹夜,沒想到已經到了洪江渡口。”解決方案:
1.第三天早上出發,經過壹夜,第四天到達洪江渡口。
2.第三天早上走的,當晚找酒店住的時候到了洪江渡口。
陳光蕊曾經在萬華店買過魚,送到洪江放生。十五英裏。這個洪江渡口可能比放生的地方還遠(十五裏)。大部分是當晚找酒店住宿時到達洪江渡口的。
第四,洪江渡口到江州不遠。
劉虹和李彪趁夜半時分,先殺了仆從,又殺了廣瑞,棄屍洪江。
“殷小姐說恨劉賊,恨不吃肉,因為懷孕,不明男女,萬不得已,才勉強。沒想到到了江州。”解決方案:
劉虹殺了她的丈夫,尹小姐跟著她,因為她懷孕了。又過了幾天才到江州。
好吧!真相大白了。
我們可愛的尹文嬌小姐和陳光蕊同誌結婚的第二天壹早,他們就接到了聖旨,開始了漫長的旅程。但是第壹天晚上,丞相就下令安排酒席,好好過壹夜。壹夜有多長?壹個晚上!即使沒有夜晚,也還有午夜!至少兩三點了。陳光蕊怎麽喝酒?妳的精力如何?這些都是可能出現的問題,但畢竟是“* * *入藍室”。兩個人壹起睡了三五個小時大概是真的。他們有沒有在這三五個小時內發生關系?我不知道,即使真的發生了,妳懷孕了嗎?很難說,就算壹針懷上了,還是說不過去!
因為從文嬌小姐結婚那晚到她丈夫被殺,只有18天,如果短的話,也只有8天。而文嬌小姐居然已經確認懷孕了!只是陌生的男女。這個“不明男女”已經懷孕很久了,不是剛發現的。
是這麽壹回事!我該說什麽?!
根據醫學常識,女性只有在月經後第14天排卵,排卵前後24小時內有性生活,距離末次月經已有40天或以上(至少1個月),並出現惡心、嘔吐、食欲不振、排尿增多、乳房脹大等癥狀,才可能懷孕。這個時間是40天或者更長。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說:文嬌小姐肚子裏懷的孩子在她結婚前就已經有了,絕不可能是陳光蕊的!
又見《西遊記》第三十七回,三藏說:當時父親被水賊打傷,母親被水賊欺負。三個月後,她生下了我。我在水中逃脫了我的生命。幸運的是,金山寺的老師救了那個人。由此可見,唐僧母親未婚先孕是真的。
宰相尹開山有壹個女兒,名叫文嬌,又名滿堂嬌,壹直未婚。她結了婚,結了婚,拋繡球。
首相的姑娘為什麽要打繡球結婚?繡球是壹種近乎荒謬的結婚方式。妳打誰,娶誰,就看這個了。總理會同意嗎?!這麽漂亮的女兒,絕對是美女。她怎麽能亂嫁呢?
再看看這條街。有什麽樣的人?拾荒者和乞丐都可以來“重點參與”。壹個繡球扔到街上,誰搶到誰就有小姐。不管他是什麽樣的人,她父母都忍心這樣寵溺羞辱自己的女兒。
可見拋這個繡球是百分百有問題的!
既然已經這樣做了,那就壹定有不得不這樣做的理由。
這個理由就是我昨天說的:小姐未婚先孕!
小姐懷孕了,她的父母壹定已經知道了,所以我們才如此渴望做這件繡球婚,妳看:
“只是鑒於他們的工作。聽到笛聲和美妙的音樂,十幾個宮女和嬪妃下樓來,拿著光禿禿的馬頭,把狀元迎進丞相府結婚。丞相夫婦立即出廳,召賓客進貢,將小姐嫁給廣瑞。夫妻倆祭拜天地之後,再祭拜丈夫和婆婆。”
才過了三五分鐘,還沒等他反應過來,我們的陳光蕊同誌已經結婚了!
雖然古代的人不需要辦理結婚證,但是手續已經夠復雜了。我們只是用最簡單的方式說了,選個吉利的日子收禮,吉利的日子結婚,吉利的日子訂婚,吉利的日子結婚,拜堂。不選吉日,老有所養難,而且“吉日”也不是天天都有,丞相根本等不及。所以,幹脆全省了,直接拉進來拜堂入洞房就行了,省事多了。
連姓什麽,住哪裏,結沒結婚都不問。反正是打擊到妳了,所以妳不能維持婚姻!
盡快和小姐結婚,只要是男的。這就是繡球的真相!
有人說,總理拿著這個繡球邀婚,是針對“新狀元”的。這說不通。
1.首相的女兒壹般都配得上皇親國戚,就算嫁給了總督,在首相和街上的人眼裏新狀元的排名也只是略高。
2.如果總理真的看中了新狀元,他會找人探探口風,免得拋繡球,讓別人有機會搶到。
3.如果目標是新科目冠軍陳光蕊,這位小姐能正確發揮嗎?如果我撞了別人怎麽辦?或者陳光蕊根本沒有來過這條街,我該怎麽辦?
可見,小姐打繡球招親的目標不是針對“新狀元”,而是針對任何壹個男人。覆水難收。我們能做什麽?盡量打看著順眼的男人。
結婚前,小姐懷孕了。總理當然罵了她,但無論如何,父母還是要為女兒遮羞。所以繡球花是比較好的補救方法。
那麽,除了拋繡球招親,還有其他可行的方案嗎?比如:誰造了小姐,娶了小姐,小姐情人,兩全其美,豈不更好?這個方案應該是首選。為什麽總理不采納?
假設1: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夫。
那麽,小姐的愛人當時應該就在現場,等著接繡球,只怪小姐擊球不準,“只打陳光蕊”。
但這說不通。如果首相允許小姐嫁給她的情人,那麽她可以直接結婚。不會有繡球花來吸引親戚。
假設二:首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人。
如果丞相不讓小姐嫁給情夫,卻用繡球招親戚,打誰,娶誰,那麽背後隱藏的意思就是:妳可以和街上的任何人結婚,對妳沒有任何幫助!
但這說不通。愛人也可以來搶繡球。
所以這兩個假設都不能成立。既不是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夫,也不是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夫。
問題不在總理這邊,在情人那邊!就是這個情人讓小姐懷孕了,還甩了她,留下她壹個人!
我們做什麽呢眼看著小姐的肚子壹天比壹天鼓,總理還沒有表白,時間緊迫,那就來玩繡球吧,打誰娶誰,只要是男的。女兒啊,就試著和看著順眼的男人打壹架吧。唐僧的生父絕不是新狀元陳光蕊,因為他的母親溫嬌小姐嫁給陳光蕊才8到18天。在這麽短的時間內,文嬌是不可能確認自己懷孕的。
唐僧的生父是水賊劉虹。只有這樣的解釋,才能打破全文所有的謎團和矛盾!
因為唐僧的親生父親是劉虹,我們的文嬌小姐才會心甘情願地和殺夫的丈夫度過6570個夜晚,然後過上18年天堂般屬於自己的真實生活。在文嬌小姐眼裏,劉虹才是真正的情人,壹個只為自己殺人的人。
在洪江渡口,兩個偷水賊劉虹和李彪殺死了陳光蕊。如果真的只是為了搶錢搶色,那麽兩個偷水賊平分財產,女方平分。先輪奸吧,再討論這個女人該殺還是該藏。但是沒有壹個,沒有錢,實際上:劉虹穿了壹件鮮艷的襯衫,拿了壹個官方證件,和她的小姐去了江州!
我們再來看這壹幕的細節:“先殺仆,後殺廣瑞”。仆人被殺,壹刀解決。廣瑞被殺了,打比殺慢多了。劉虹為什麽要打仗?必須是邊打邊罵:“我叫妳幹...!"
當這位年輕的女士看到他殺了她的丈夫,她會去水邊。劉宏毅擁抱著她說:“如果妳跟著我,壹切都會停止;如果沒有,就壹刀兩斷!”這句話真耐人尋味。如果妳和我住在壹起,我不會在乎妳和陳光蕊。不管怎樣,妳已經有了我的孩子。妳不跟我住,我就跟妳壹刀兩斷!
劉宏若真是劫色,不用說了,先打她兩下,看她是不是老不老實!作者用的“壹刀兩斷”這個詞真是妙不可言。各位,妳們都認為是為了殺小姐嗎?不,是用“分手”嚇唬女士!100%的意思是“分手”!因為那位年輕女士要跳河自殺,妳是在威脅要再殺她嗎?!所以,小姐不是怕死,而是怕分手!
劉虹讓她懷孕了。妳為什麽又不想要她了?妳現在為什麽在船上?只有壹個解釋:劉虹的家人反對他娶文嬌小姐。
劉虹和文嬌應該是自由戀愛。因為家人反對,不能結婚搶繡球。如果他自己不愛小姐,他現在也不會喬裝來到這艘船上,殺死廣瑞。現在,廣瑞已經被殺了。妳不跟著我,我就回去看妳怎麽辦!這就是小姐害怕的。
劉虹的家族勢力壹定很大。如果比總理還低,他就不敢這麽做了。兩家大概勢均力敵,互為對手。這個從後面就能看出來。劉虹在官場上應付自如,絕不是水賊。丞相知道真相後,壹紙公文就能解決問題,卻要去找皇上弄六萬禦林軍來鎮壓,這就說明劉虹的家族勢力不是那麽好對付的!
親愛的讀者,請仔細閱讀這本書。作者這樣寫是有目的的。妳自己都想不通,卻說作者水平臭。原因是什麽?!
劉虹愛李老師,因為李老師結婚了,而劉虹的父母放松了對他們的監視。劉得以脫身,尾隨而至。買通了船上的,喬裝成少公,殺了廣瑞,和李小姐私奔,改名換姓,甚至放棄了顯赫的家世,寧願和李小姐躲在江州。如果他們在北京,他們是不可能的故事。
劉虹肯定深諳官場,分寸拿捏得恰到好處,以至於18年來不升反降。
18年來,李老師總是回信:爸爸媽媽,我很好,很幸福。不要來,不要錯過。廣瑞工作很忙。我們有時間會回來看妳的。
小姐,妳不遮遮掩掩,能瞞18年嗎?!
如果妳遵循表面的話,劉虹是著迷,當她看到這位年輕女士。突然,她生氣了,殺了人。多麽猖狂!妳是怎麽當上市長然後就不幹了的?按照這個色狼的本性,再加上江州土豪的權利,我們應該更有資格濫用權力,把江州女人玩個遍!
不過,他和小姐壹直很好。從段落中可以看出小姐要和尚鞋找寺廟他壹直跟著小姐。直到丞相發兵捉拿,他才從夢中驚醒,發現自己有了妾。由此可見,劉虹根本不是壹個色狼。
如果小姐懷的孩子(唐僧)不是劉虹的,劉虹會對小姐這麽好嗎?而且,已經半歲18年的人還這麽好,只能說明劉虹小姐才是真正的原配情侶。而且感情上,比任何壹對情侶都要好很多。
唐僧的生父絕不是新狀元陳光蕊,因為他的母親溫嬌小姐嫁給陳光蕊才8到18天。在這麽短的時間內,文嬌是不可能確認自己懷孕的。
唐僧的生父是水賊劉虹。只有這樣的解釋,才能打破全文所有的謎團和矛盾!
因為唐僧的親生父親是劉虹,我們的文嬌小姐才會心甘情願地和殺夫的丈夫度過6570個夜晚,然後過上18年天堂般屬於自己的真實生活。在文嬌小姐眼裏,劉虹才是真正的情人,壹個只為自己殺人的人。
在洪江渡口,兩個偷水賊劉虹和李彪殺死了陳光蕊。如果真的只是為了搶錢搶色,那麽兩個偷水賊平分財產,女方平分。先輪奸吧,再討論這個女人該殺還是該藏。但是沒有壹個,沒有錢,實際上:劉虹穿了壹件鮮艷的襯衫,拿了壹個官方證件,和她的小姐去了江州!
我們再來看這壹幕的細節:“先殺仆,後殺廣瑞”。仆人被殺,壹刀解決。廣瑞被殺了,打比殺慢多了。劉虹為什麽要打仗?必須是邊打邊罵:“我叫妳幹...!"
當這位年輕的女士看到他殺了她的丈夫,她會去水邊。劉宏毅擁抱著她說:“如果妳跟著我,壹切都會停止;不聽話就壹刀兩斷!”這句話真耐人尋味。如果妳和我住在壹起,我不會在乎妳和陳光蕊。不管怎樣,妳已經有了我的孩子。妳不跟我住,我就跟妳壹刀兩斷!
劉宏若真是劫色,不用說了,先打她兩下,看她是不是老不老實!作者用的“壹刀兩斷”這個詞真是妙不可言。各位,妳們都認為是為了殺小姐嗎?不,是用“分手”嚇唬女士!100%的意思是“分手”!因為那位年輕女士要跳河自殺,妳是在威脅要再殺她嗎?!所以,小姐不是怕死,而是怕分手!
劉虹讓她懷孕了。妳為什麽又不想要她了?妳現在為什麽在船上?只有壹個解釋:劉虹的家人反對他娶文嬌小姐。
劉虹和文嬌應該是自由戀愛。因為家人反對,不能結婚搶繡球。如果他自己不愛小姐,他現在也不會喬裝來到這艘船上,殺死廣瑞。現在,廣瑞已經被殺了。妳不跟著我,我就回去看妳怎麽辦!這就是小姐害怕的。
劉虹的家族勢力壹定很大。如果比總理還低,他就不敢這麽做了。兩家大概勢均力敵,互為對手。這個從後面就能看出來。劉虹在官場上應付自如,絕不是水賊。丞相知道真相後,壹紙公文就能解決問題,卻要去找皇上弄六萬禦林軍來鎮壓,這就說明劉虹的家族勢力不是那麽好對付的!
親愛的讀者,請仔細閱讀這本書。作者這樣寫是有目的的。妳自己都想不通,卻說作者水平臭。原因是什麽?!
劉虹愛李老師,因為李老師結婚了,而劉虹的父母放松了對他們的監視。劉得以脫身,尾隨而至。買通了船上的,喬裝成少公,殺了廣瑞,和李小姐私奔,改名換姓,甚至放棄了顯赫的家世。她願意和李小姐躲在江州。如果他們在北京,他們是不可能的故事。
劉虹肯定深諳官場,分寸拿捏得恰到好處,以至於18年來不升反降。
18年來,李老師總是回信:爸爸媽媽,我很好,很幸福。不要來,不要錯過。廣瑞工作很忙。我們有時間會回來看妳的。
小姐,妳不遮遮掩掩,能瞞18年嗎?!
如果妳遵循表面的話,劉虹是著迷,當她看到這位年輕女士。突然,她生氣了,殺了人。多麽猖狂!妳是怎麽當上市長然後就不幹了的?按照這個色狼的本性,再加上江州土豪的權利,我們應該更有資格濫用權力,把江州女人玩個遍!
不過,他和小姐壹直很好。從段落中可以看出小姐要和尚鞋找寺廟他壹直跟著小姐。直到丞相發兵捉拿,他才從夢中驚醒,發現自己有了妾。由此可見,劉虹根本不是壹個色狼。
如果小姐懷的孩子(唐僧)不是劉虹的,劉虹會對小姐這麽好嗎?而且,已經半歲18年的人還這麽好,只能說明劉虹小姐才是真正的原配情侶。而且感情上,比任何壹對情侶都要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