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輛過戶需要換車牌。車管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壹日內,對機動車進行確認,查驗車輛識別代碼拓印膜,並對提交的證明、憑證進行審核。收回號牌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過戶事項,補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
2.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現機動車所有人居住地在車管所管轄範圍內的,車管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壹日內,確認機動車,查驗車輛識別代碼拓印膜,審核提交的證件和憑證,收回號牌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過戶事項,補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不在車管所管轄範圍內的,由車管所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辦理。
二、車輛過戶需要哪些材料?
1.賣方、車主身份證、車輛登記證、車輛行駛證、購車發票原件。如果賣家是單位,需要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公章;
2.買家,身份證,外地人需要有效期內的暫住證才能拿到本地的牌照。如果買方是單位,需要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公章;
3.車輛原購買發票或最近壹次過戶發票;
4.車輛行駛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