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遷墳的過程最好在中午,避免中午太陽之氣燒骨。如果祖先太多,中午可以停止“擡”骨頭,同時用黑布洞蓋住骨頭。過了“午”,再動骨頭。
3.第二次下葬後,原墳坑必須扔壹個蘿蔔9個銅錢,填好鋪好。舊的棺材和壽衣,墳壹填就要焚化,不能帶到新的陰宅。
4.開洞後,祖先的骨頭壹定要擺放整齊,骨頭的所有關節都要放在原位。如果有缺失的指關節,要小心翼翼地挖出來,以免對後代造成身體傷害。遺體的手、腳、膝蓋骨壹定要按照正常的生理結構擺放,絕對不能亂翻。否則就像老祖宗手腳被綁跪下來壹樣,後代不吉利,誰也不興旺。
5.埋葬安排要有主次之分:即東優西劣;東北優越,西南低劣;北優南劣;西北優,東南劣;(根據後天八卦正位作為上位記錄)。若葬壹妻二妻,夫宜上位,壹妻次之,二妻次之;
6.前三鏟土必須是祖先的兒子或孫子挖的。如果沒有子子孫孫,就需要換成“全福之人”。
7.祖先遺骨即將出土時,祖先的女兒或孫女壹定要撐起黑傘或葦席1領子遮擋陽光,祖先遺骨也不要在陽光下暴曬,以免祖先鬼魂轉世。
8.大兒子扶著棺材,扔出葬碗,和男親戚壹起走在棺材前面,女親戚坐車跟著棺材,棺材上有“棺蓋”。八、十六、二十四、三十六人把棺材擡到墓地,埋在陰陽師事先隨時挖好的墳裏,用土把墳埋好,把長子抱著的棺材插在墳前,把墳裏的紙基金銀拱頂燒了,供死者在陰間“受用”。
9.任何新墳,凡埋不滿壹年的,都不能移葬。如果壹年內遷葬,會造成家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