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選擇壹個吉日,在12.00之前到達女方家,稱為認門,邀請女方父母在吉日到男方家做客,下午4.00之前離開。
二、女方家在約定日期12.00之前到達男方家,意味著她已經換了家,約定了訂婚日期、結婚日期、首飾、嫁妝、酒席等事宜,下午4.00之前離開。
三、訂婚日期,男方在12.00之前帶著準備好的首飾、訂婚錢、四種禮物到達女方家,稱為訂婚,下午4.00之前離開。
4.在吉祥的日子和時候,男方會去女方家慶祝婚禮。當他到達時,那個女人打不開門。直到那個男的叫門,塞了紅包,她才能開門。女方家準備半桌酒席(上馬),招待慶祝婚禮的親朋好友。壹般從進門到離開需要2個小時左右。
5.新娘在結婚回家後舉行“結婚儀式”。新郎新娘進洞房,男方的姐姐提水給新嫂子清洗手和臉;男方嫂子在新娘下面打了兩個荷包蛋,但是面做不熟,問新娘是不是生的。新郎新娘進洞房時,男方家準備半桌酒席(下馬宴)招待送行的親朋好友。中午,新娘和新郎開始在主宴會上祝酒。
6.結婚第三天,新郎新娘帶禮物拜訪女方父母,12.00前到達女方家,下午4.00前離開。稱之為東山再起。
多少錢取決於雙方的物質條件和基本要求。如果只參考流程的話,在農村大概要兩三萬。
目前,人們很少註意這些程序。記得彩禮錢主要是365,438+0,800(三家壹起發),還有20008(奧運會),最低檔是65,438+0(百萬分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