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條的有關規定:
機動車駕駛證記載和簽註下列內容:
1.機動車駕駛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住址、身份證號(機動車駕駛證號)、照片。
2.車管所簽註內容:首次領證日期、準駕車型代碼、有效起始日期、有效期、發證機關印章、檔案號。
擴展數據:
駕駛證的記分周期將始終從“首次領證”的日期開始(更換後新的“有效開始日期”為駕駛證新記分周期的開始日期。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自首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最長記分周期為12分。如果超過12分,就需要重新學習。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自首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以此類推。
駕駛證的排序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簽發日期,系統每年都會在簽發日期自動排序。從駕駛證的“首次領證日期”開始,壹年為壹個記分周期,以此類推。
百度百科-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