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考:65438+10月22日、23日。
2.成人高考:65438+10月22日、23日。
7.執業藥師:估計65438+10月22日,23日。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簡稱自考和自考,分為社會考生和應用考生。
1981年,我國開始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下簡稱“自學考試”)。1988年,國務院頒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以行政法規的形式確定自學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198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法律確定的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壹。
自學考試制度是世界上最大的開放式高等教育制度,最能體現終身教育的理念和學習型社會的特征。以國家考試為主導,以個人自學為基礎,有廣泛的社會教育資源參與助學活動。是壹所有中國特色的“沒有圍墻的大學”,是自學的搖籃。
自考具有學習方式靈活、工學矛盾小、成本低、“寬進嚴出”、“教考分離”等優點。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民均可參加自學考試,不分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教育水平。
自學考試通過積累學分逐步完成學業。學習者完成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並取得合格成績,完成畢業論文或其他教學時間任務。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者,準予畢業並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歷由國家承認。
符合學位條件的自學考試畢業生,由具有學位授予權的考官按照有關規定授予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