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歷:2002年11月12日
公歷:2022年2月5日星期壹+65438。
適合今天
當今大消費,不要用大件。
今天的禁忌
今天是大消費,什麽都不適合。
根據黃歷,農歷2022年11月12日表示不宜將所有的東西用於重大事件,所以那壹天不是簽約的吉日。
什麽情況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壹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
(1)因重大誤解而訂立;
(2)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當事人的請求。
可以解除的合同,解除權有期限嗎?
是的,為了懲罰那些睡大覺的人,法律為某些權利設定了有效期。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權有效期為1年。
《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撤銷權消滅:
(1)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未行使撤銷權;
(2)有撤銷權的當事人在知道撤銷原因後,以自己的行為明確表示或者放棄撤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