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八有“放生”活動,就是把家裏養的壹些魚和鳥拿到外面放生到野外。
明代劉東在《帝都風光略》中記載:“正月初八,在始興巷放飛鳥雀、盆中魚蝦、田螺、蚌類。羅塘前,僧人們說著梵語,千人相對,羽毛在空中飛舞。邪惡落在房子上,但當他們移動時,他們就走了。水之類的東西扔進皇城金水河的筍子和魚餌裏。”農歷八月初八,既體現了古代人民尊重自然界萬物和諧共處的道德品質,也表達了新年伊始,人們對世間萬物繁榮昌盛的美好祝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