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學校證明材料報名,應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其中,留學回國的應屆畢業生還應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國外相應學歷學位認證,否則取消資格。
②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和行政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申請人的學歷(學位)必須是國家承認的。申請人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專業填寫。職業認定參照《湖南省2023年公務員職業指導目錄》(附件3)。如果所學專業已列入2023年湖南省公務員職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職位,則不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公務員職業指導目錄》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意見,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