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行政區域內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為:東環路-後宅路-凱蒂路-天使大道-帝鴻線;南至:環城南路-天荒坪路-G235-香溢路;西:富裕路-清苑路-濮院大道-富裕路;北至:陽光大道-半島路-陽光大道-G235。
除上述城區外,禁止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影劇院、旅遊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建築工地、高層建築、地下建築、飲用水水源壹級保護區、宗教活動場所、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場所燃放煙花爆竹。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原因
1,空氣汙染
煙花爆竹會釋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金屬顆粒等物質,空氣汙染指數嚴重超標,PM2.5含量嚴重超標甚至超標幾十倍,霧霾加重。
2、引起火災
火也是禁燒禁燒的重要原因之壹,尤其是在老城區或者幹柴多的農村。人口密集,高空燃放煙花爆竹容易引發火災,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而且有的孩子不懂事,喜歡往柴火堆和井蓋裏扔煙花。火災爆炸事故屢見不鮮。
3.人力負擔
堆積的鞭炮基本不清理,全靠環衛工人。他們要在天亮前壹點壹點地起床打掃衛生,工作量非常大,這使得他們無法在家裏過壹個快樂祥和的新年。
以上內容參考:安吉縣人民政府-關於《安吉縣人民政府關於調整禁止銷售煙花爆竹區域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