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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節日的祭祀對象和方式來看,應該是潮汕地區古代社會日子的變異。土地神被古人稱為“社神”。
相傳有兩個社稷神:壹個是龍,《禮記·祭法》曰:“公公家亦九州霸主,其子將來能平定九州,故奉之為社稷”;壹個是余。據說他在世界各地辛勤工作,死後受到侯迪神的崇拜。大地生長著植物和谷物,養育著人類,因此被視為擁有無限力量的神。古代人對土地和皇帝的崇拜也有重要意義。祭祀土地是壹年中的大事,上至王公貴族,下至普通百姓。
先秦時期社神地位極高,所以常以“國”字代國家,祭祀儀式也由皇帝或地方行政官員主持。漢唐以後,社神地位下降,祭祀不局限於壹處。理由是“土地太廣大,不能犧牲,所以封地為社報功。”所以各地的山地墓地都有大型社壇,後來演變成各種土地廟,社神也從顯赫的神演變成明清小說中描寫的猥瑣老土地爺。
潮州人祭祀土地神,有兩個性質:
壹個是出於對耕地的敬仰,是對土地上種植谷物,供給人們食物的回報;另壹種是出於對自己生活的土地的崇拜,對在土地上建鄉鎮,保護人民安居樂業的感恩。6月26日土主出生,屬於前自然。
後壹種性質在日常生活中更為常見。
比如每個居民的房子,商店,工廠,車間等。已經設立了“地主神社”。初壹,十五,或者初二,十六,都是用飯或者瓜果祭拜。形式簡單但很勤快。新居、作坊、修繕等臨時建設需要破土動工時,無論規模大小,開工前後也要降落主神座並祭拜;
在埋葬死者和建造墳墓的山上,還應在墳墓的左側放置壹個“土地之神”或“祝福之神”,並在每年清明或冬季至日期間供奉壹次。由此可見土地神在潮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