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關於選項a .離婚判決為終審判決,無需為乙方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離婚判決生效時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權。所以選了選項a。
②關於B選項。選項B中陳述的判決是有效的支付判決。判決生效時,乙方尚未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2007年9月1日,甲方完成房屋過戶登記時,乙方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所以選項B不選。
③關於C選項。根據《民法通則(壹)》物權解釋第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執行程序中作出的拍賣交易裁定為“形成性裁判文書”,不動產無需登記,乙方自法律文書生效時取得房屋所有權。所以選了選項c。
④關於D選項。選項D所述判決為“確認判決”,乙方在判決生效時並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而是自事實行為實現之日(房屋封頂之日)取得房屋所有權。所以選了D選項。
綜上所述,這個問題的正確答案是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