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收禮”,就是男方邀請媒人到女方家提親。按照古代的儀式,男方在收禮之前,會邀請媒人到女方家探探消息,女方家會同意後再收禮。挑的時候壹定要用大雁,意思是媒人來給女方提親。鄭玄的解釋是“雁過當戀人,陰陽相和”。唐代賈說得更詳細:“雁落南,冰盤北,夫為陽,女為陰,今用雁者,亦取夫婦之意,以婚為據。鵝很高很高,很難抓到這個東西。因為得到鵝,耽誤了結婚大事,顯然不劃算,大家就湊合著,同意用鵝做替代品。這個變化對男同性戀絕對有利,就算娶個幾百八十的老婆也不成問題,大不了開個農場!
“納才”之後是“問名”,即媒人問女方姓名、年齡、星座,通過占蔔算命,看男女雙方是否會相見,是否有其他不適合結婚的地方。“問名”又叫“過小帖”或“過八字”。
“問姓名”之後是“納吉”。男方父母把兒子的生日交給媒人,然後帶給女方。這就是“太貼”“換書”,也叫“全合壹書”,其實就是訂婚的意思。
接下來的“那會”是女方家庭最實惠的,大概就是給彩禮的意思,有鮮明的時代特色。古代是給絲帛的,後來是金銀財寶。幾十年前,彩禮講究的是輪數和尺數。三大熱門商品分別是“自行車、縫紉機、手表”、“冰箱、彩電、洗衣機”等。現在物質豐富,人們的要求多種多樣。最好直接給他們換成人民幣。從古至今,無論彩禮變成什麽,壹個永恒的真理是,無論小女婿給多少,老丈人都樂意“收下”。他給的越多,笑的越甜!
等到小女婿家日子過得不順心的時候,雙方的婚禮才開始正式提上日程。所謂“請期”,其實就是雙方約定舉辦婚宴的時間,“迎親”就是迎娶新娘,上門。結婚那天,小女婿要上躥下跳,紅包亂七八糟,好讓新娘最後能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