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壹個不到三年的新墳。清明前三年,不能隨意祭拜,不能立碑。那麽什麽時候是崇拜的合適時機呢?這裏有個公式!
如何理解「新山第壹年出社,第二年出清,第三年出清」這句話?
也就是說,第壹年最好選在清明節前10天,不能過“春節社”(壹般是農歷二月初二),需要看時間,選個吉日去。第二年,是清明節之前,可以比第壹年晚壹點。春節過後無所謂,只要不是清明節。第三年,最好選擇在清明這壹天祭祀!第四年可以選擇清明後祭祀,就像老墳壹樣,會更自由。但由於各地風俗不同,湖南、河北、廣東、江西等地有“新墳不過社”的習俗。
也就是說,死前三年,包括第三年,都要在春社之前進行掃墓祭祀。原因是三月祭祖,或者七月中秋,尤其是清明,是很常見的。但是對於去世不到三年的新墳,他們會覺得沒有朋友,親人給的祭品也會被拿走。春節前是下面規定的接待日,這期間供奉的祭品只能接待。還有的地方說清明節下面要開會,沒人能參加。參加的人必須捧著親人送來的妻子,所以清明節上墳的時候,紙錢會用竹竿紮起來,插在墳裏,尤其是新墳裏。這也是人們普遍認為“新墳不夠社會用”的原因!
還有的地方說,人死後,第壹年上墳的時間是初壹,第二年是初二,第三年是初三,三年後可以舉行清明節,也可以直接立碑。有的地方還規定第壹次上墳是清明前十天,第二次是清明前壹天,第三次是清明後10天之壹。三年以上,可以選擇清明節前後任意壹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