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死者去世之日起,每隔七天為壹個紀念日,稱為“前七天”、“後七天”、“第三七天”、“第四七天”、“第五七天”、“第六七天”、“最後七天”,共49天。民間傳說,人有三魂七魄。他們死後壹年失壹魂,壹靈七天,三年七滿靈,所以要經過“七期”和三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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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有“守七”的習俗。自死者去世後,其家屬每七天要祭祀1次,直至初七,俗稱“破初七”。其中以“頭七”、“六七”(或“五七”)最為隆重。
“頭七”之夜,祭祀死者,至親好友徹夜不眠,半夜吃“頭七餛飩”,派人到別人田裏“偷菜”,為的是受到賊家的詛咒。據說詛咒越兇,財富就越快。被盜家庭會察覺附近家庭“燒頭七”的隱秘,沈默不語。
這種民俗仍然存在。在死者去世五周年或六七周年時,其家人請和尚或道士超度,稱為“六七”,並邀請親友參加祭祀。六月七日的前壹天晚上,死者出嫁的女兒買了三樣祭品和水果來祭祀,稱為“燒六七湯飯”。這張祭祀桌壹直擺到6月7日紀念日下午。“七休”後,葬禮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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