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菩薩、聖人等聖誕節,出家、道士日;
2.十月日:即農歷每月初壹、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日。如果沒有三十,最後三天改為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
3.父母的生日和死亡日期;
4.夫妻雙方的生日;
5.女性月經期、孕期、患病及重疾初愈;
6.每年立春、長夏、立秋、立冬、春分、秋分、夏季至日、冬季至日的八天,以及前壹天;
7.雷雨、雷電、大風等天;
8.其他不適合性交的日子,如禁食、飽食、過勞、過度悲傷等。
說明:在佛教中,禁止夫妻發生性關系的原因各不相同。比如齋戒十日的規定,是因為藏經上說,以上十日是所有罪行集合起來決定其嚴重程度的日子,所以不應該有性生活。生日不做愛是對父母的尊重。雷雨天氣很容易生個殘疾智障的兒子。但最根本的原因還是要控制好自己的欲望,不要過分放縱自己的情欲,這樣才能逐漸學習,得到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