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禮儀和習俗簡介
按照古代習俗,古代珠海的婚姻都是媒妁之言。按照父母的命令和村規,男性最好在16歲到25歲結婚,否則無法溝通陰陽保平安。古代婚俗分六步:首先,男方派媒人向女方求婚;二、問姓名,女方同意結婚,男方進壹步問姓名。
散那吉,即男方知道女方姓名,生育後,撮合的男方把姓名還給女方,進行買賣婚姻;(4)取征,蔔卦後通知女方,以錢物訂婚;5.邀請日期,即舉行儀式的日期已經確定。在吉日,男方會同意給女方,女方會拒絕。經過三次交流,就定下了婚期。
婚禮當晚,男方父母為兒子舉行宴會,兒子坐在顯赫的位置上。女子還設宴,聚眾唱農村歌,稱為歌廳。這種習俗在明代逐漸改變。第二天,我丈夫來接她,那女人設宴招待了她,並給了她的新婚丈夫小許錢。明朝有1個丫鬟,1個男孩娶了女人。中家有1個仆人,下家沒有壹個人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