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承租人申請公租房後所購房屋面積高於規定面積標準的,需退回公租房。
公租房的退房條件是什麽?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在租賃期內違反合同約定,如擅自將公共租賃住房轉借、轉租或與他人調換的;擅自改變房屋的居住用途、原使用功能、內部結構和配套設施,並拒絕按照甲方要求恢復原狀的;在房屋內從事非法活動的;無正當理由閑置房屋6個月以上的;欠繳租金累計滿六個月,經催繳仍未繳納,符合續租條件但未申請續租,申請續租但經審查不符合續租條件,隱瞞、虛報或者偽造住房、人口、收入、財產狀況,不符合續租條件等。,公租房不能續租。事業單位可按規定為其安排搬遷期限,搬遷期限為1年。搬遷期間租金按當時租金標準確定,搬遷期滿自行退出租賃房屋。搬遷期只有1次。
退出公共租賃住房應註意的事項
1.搬家或搬東西出小區時,需要提供主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非主申請人的,需要提供主申請人和委托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從房管中心拿三張退房申請表。
3.打掃房間,修理損壞的設施和設備。
4.安全門的鑰匙必須是原裝的。如果更換鎖芯,必須將原鑰匙交給失主,不得私自保管。
5.2個郵箱鑰匙。如果鑰匙不正常,更換鎖芯。
6、到水、電、氣、有線營業廳完善報停和銷戶手續。
7.到相關物業管理處辦理驗房手續。
8.將水卡、電卡、門禁卡、鑰匙(防盜門、郵箱)交到物業檢查處。
9.將三份解約通知及水、電、有線文件交物業前臺蓋章。
10,周末節假日不辦理驗房退房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