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農村違法建設,主要是指擅自改建、增建建築物。當壹個建築是合理建築時,根據不同情況有不同的處理措施。公民在果園規劃中取得了建設相應建築的權利,如果不占用公共資源,就不屬於違法建築,不應該拆遷。當建築物未取得施工權時,這種情況不能壹概而論。目前比較常見的有兩種。壹是當地建設用地面積大。
由於壹些歷史原因,大量當地居民的房屋未能取得相應的房產證,以取得合法的建設權。有關部門應當組織有關人員對本轄區房屋情況進行統計,並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住宅房屋進行檢測鑒定。確認符合相應標準的房屋權利。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有償拆除。
2.這就是沒有取得建設權的例子。當地居民的房屋取得了建造權,而妳的果園原本是耕地或者其他農業用地,建設前並沒有取得。房子被認定違法,被拆除,是合理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三十六條: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
最後,我想談談自己的壹些看法。與城市和居民相比,農村和農民處於弱勢地位。農民也在努力提高自己的經濟能力和各種水平。經濟植樹,比如種蘋果就是其中壹種,但是面臨很多困難。比如,為了保護壹些不法分子,他們必須在果園旁邊建壹個小屋來保護果林。所以,在農村執法中,在不違法的前提下,要多壹些人情味,千萬不要打破農民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