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可能的話,選擇壹個有利於出行的吉日。壹般情況下,農歷七月初七不能走,初八不能到家,也就是所謂的“七不出門,八不回家”。同時,農歷十三出門是禁忌,因為十三與分離諧音。可能有朋友會問,如果我在初七的合適時間出門,或者回家的日子落在初八,怎麽避免?然後妳可以在家裏多呆壹兩天再出門,或者在外面多呆壹兩天再回家,這個問題就解決了。
其次,如果前壹天或當天發生了不吉利的事情,要考慮改變行程,停止行程。比如出發前煮粥或煮壹鍋,吃飯時打碎盤子;玻璃或鏡子突然破碎;孩子突然生病或者摔了壹大跤,哭鬧不止,有這些征兆的人當天就應該被視為不適合出行。比如民國時期湖北省政府主席楊永泰,有壹天會從武昌渡江到漢口,參加日本領事館舉辦的宴會。出門前穿衣服的時候,我打算給他壹件防彈衣。沒想到,我打開衣櫃,發現壹只老鼠跑了出來。楊永泰對這種情況很反感,拒絕穿防彈衣去吃飯。結果宴會回來的路上,在江漢關碼頭被兇手捅了壹刀。如果楊那天對這種不祥的征兆更加警覺,取消宴會,他可能已經逃脫了。
此外,在楊公的忌日旅行是不明智的。楊公的死亡日期壹般為:農歷正月十三、二月十壹、三月九、四月七、五月五、六月三、七月壹、八月二十九、九月二十五、十月二十三、十壹月二十壹、十二月十九。這些日期有壹個特點,就是壹個農歷年前後的日期間隔是2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