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道光年間,廣州爆發了壹場癤子。老王老吉研制出壹種涼茶,出人意料地治好了病,因此被稱為“涼茶之王”。
1949以後,王家的後裔分成了兩個分支。有的人留在了國內,最終公私合營,王老吉的配方、商標等等都收歸國有,也就是現在的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藥”);壹批後人去了香港,繼續在港澳和東南亞賣涼茶。
王老吉和加多寶的淵源可以追溯到22年前。從1995開始,GPHL將紅罐王老吉的生產銷售權租賃給加多寶,而GPHL自己生產綠色利樂包裝的王老吉涼茶,即綠盒王老吉。
到2010年,“王老吉”品牌價值已經達到108億元。正因為如此,雙方開始激烈爭奪商標、廣告語、包裝等。2011年5月,王老吉商標案立案,歷時六年的紅罐之爭開始。
8月17、16日,最高法公開宣判,GPHL、加多寶均對涉案“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權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貢獻,* * *均在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尊重消費者認知、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權。
下壹步是與之和解。說實話,涼茶真要論資排輩的話,真的沒啥關系。涼茶只是在兩廣之間流行了很長時間,所以很多正宗的涼茶品牌大多在上述兩地,如、鄧老、王老吉、下火王、、致中和、老人頭、吉等。之所以把合正拿出來,是不考慮它的歷史,而是考慮它的銷量。而且是利用陳數的形象快速打開市場,打開銷售,成為涼茶界的壹匹小黑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