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名思義,加班就是利用休息時間在工作時間做壹些工作。這可能有很多原因。比如通過加班完成更多的工作,通過加班趕上進度,或者有些人可能只是想通過加班讓領導看到自己的努力。
所以,加班可以說明很多事情,而不是壹件事情。但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加班是普遍現象。
因為加班應該有兩個好處,1的好處是,加班能多賺很多錢的公司,加班的時候會有加班費,這樣就能多賺。所以這是壹個很大的優勢,畢竟大家都是出來賺錢的。
那麽第二個原因可能是我的工作真的沒有做好或者沒有完成,所以這個時候我需要利用下班後的時間,我可以繼續完成這種工作來更好的做好我的工作,滿足公司或者上級的需要。
所以不管怎麽樣,還是有很多人願意主動加班的,因為加班對他們來說是壹件很幸福的事情,所以不會有太多的反感和質疑。
但是也會有壹些人比較反感或者討厭加班,因為有些地方可以算是強制加班的那種。所以大家喜不喜歡加班需要因人而異。就是有的人可能喜歡加班,但是很多人會討厭這種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