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無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吸毒、酒後駕駛記錄,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無12分記錄;
(3)無暴力犯罪記錄;
(四)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要求後,在南充市交通局辦理。
法律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網絡出租汽車平臺公司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依據職責責令改正,對每壹違法行為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壹)提供服務的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的車輛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車輛不壹致的;
(二)提供服務的駕駛員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的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駕駛員不壹致的;
(三)未按照要求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的;
(四)起點和終點不在許可經營區域內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
(五)未按照規定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提供服務的車輛和駕駛員相關信息的;
(六)未按照規定制定服務質量標準、建立並落實投訴舉報制度的;
(七)未按照規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未配合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獲取、查閱相關數據和資料的;
(八)未履行管理責任,造成棄客、故意繞道、違規收費等嚴重違反國家相關運營服務標準的。